本书着眼于中国近现代通俗文坛的侦探小说这一独特文学现象,探讨了以程小青为代表的近现代侦探小说作家的理论及创作,着重分析了程小青《霍桑探案》的创作价值。集中探讨了《霍桑探案》的创作背景、叙事艺术、人物形象以及小说语言等创作价值,通过探讨力图还原这一文学形式和历史原貌。
该书在对作家作品的探讨过程中,坚持以文本为依据,注重材料的真实性,既运用了传统的文学批评方法,又借鉴了西方的文艺批评理论,并坚持历史与美学的原则,试图以全新的角度对侦探小说研究领域中部分未曾涉及、难以言说的事实加以阐述。本书对我国近现代侦探小说的研究、近现代小说的民族特色、中西文化的整合特征等方面的研究也会有所助益。
本书着眼于中国近现代通俗文坛的侦探小说这一独特文学现象,探讨了以程小青为代表的近现代侦探小说作家的理论及创作,着重分析了程小青《霍桑探案》的创作价值。集中探讨了《霍桑探案》的创作背景、叙事艺术、人物形象以及小说语言等创作价值,通过探讨力图还原这一文学形式和历史原貌。
首先,如果仅从“侦探”一词最早出现于何时着眼来确定中国原创“侦探小说”的诞生时间,这样做恐怕只会失之草率,是做表面文章,最终难以服众。因此,我们舍弃从“侦探”一词最早的出现时间角度的考证。既然有学者将古属的“公案小说”列为“侦探小说”的范畴,正在于“公案小说”与“侦探小说”之间存在诸多相似性,是这些相似性迷惑了研究者的双眼,让我们难以定夺。那么,我们不妨由此着眼,找出“公案小说”与“侦探小说”的相似之点并加以比较与界定。
公案小说,顾名思义,就是以狱讼为题材的小说。有学者认为,“公案小说”就是指宋元话本中的那些公案及由其演变的作品,因而说“公案小说和公案戏是宋元以来出现的文学现象”①。也有学者认为:“作为一种技艺,赋予公案小说以文学性质并利用其表达市民反对苛政、贪官、盗窃、奸杀的愿望的,大概是从南宋的白话公案开始的”②。其实,早于宋代的中唐时期,李公佐就有尝试之作——《谢小娥传》,这篇小说无论从题材内容,还是从复仇的方式看均具备了公案小说的模式。到了明代,凌蒙初将《谢小娥传》改写成话本小说,题名《李公佐巧解梦中言 谢小娥智擒船上盗》,凌蒙初保留了破案、报仇等故事的框架,扩充了断案的描写,使得公案小说的特点更加突出。有的学者将公案小说的外延拉得很宽,认为:“凡是以广义性的散文形式,形象地叙写政治、刑事、民事案件和官吏折狱断案的故事,其中人物、情节、结构较为完整的作品,均应划入公案小说之列,不管它的文体是文言还是白话,是话本体还是笔记体或书判体,也不管它是皇皇巨著,还是几百字的笔记小品,理所当然应划人公案小说之列”③,以致将公案小说的形成历史上溯至春秋时代的《尚书》。从公案小说形成的历时角度追溯,这样的研究确认是有道理的,但若从“小说”这一文体特征的角度考证,本书还是认为将公案小说最早的作品设定为唐代为宜,主要依据是,作为“小说”文体之一种的“传奇”“至唐代而一变,虽尚不离于搜奇记逸,然叙述宛转,文辞华艳,与六朝之粗陈梗概者较,演进之迹甚明,而尤显者乃在是时则始有意为小说”。①唐代的《谢小娥传》、《苏无名》以及五代时期的《杀妻者》等作品基本上奠定了“公案”小说所需的人物(作案人、调查者)、情节(案件发生、调查过程)的基本模式。
我们再看侦探小说的产生,世界范围的侦探小说诞生于19世纪,1841年,美国作家埃德加·爱伦·坡发表了第一部侦探小说《莫格街谋杀案》,这也是至今公认的标志着侦探小说诞生的一部小说。通过探讨爱伦·坡接踵而至的其他作品如《玛丽·罗热疑案》、《金甲虫》、《窃信案》等,以及侦探文坛上另一位代表作家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我们可以归纳出侦探小说必备的几个要素:作案者、破案人、作案过程、破案(推理)过程。
据此,我们可以概括出“公案小说”与“侦探小说”的共同要素:①犯罪事实;②诉讼人(作案人、受害人);③调查者;④调查(调查过程与调查方法)。对于前两个要素,我们说几乎从人类社会形成以来,诸如偷盗、抢劫、杀人等犯罪现象便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生了,有阶级社会便会有犯罪,有犯罪其中也必然会牵涉到作案人与受害人,区别只在于犯罪事实发生的年代不同,以及作案人作案手段的高明与笨拙等方面。换言之,犯罪事实与诉讼人物(作案人与受害人)两个要素只是构成了“公案小说”与“侦探小说”的共同题材,我们也可因此将这两类小说归入“犯罪题材小说”的范畴。后两个要素——调查者与调查(包括调查过程与调查方法)才是我们关注与比较的关键。据此,我们从调查者与调查(过程、方法)两要素人手来展开对二者的比较与区别,并以黄、宋两位先生所举及相关作品与《福尔摩斯探案》及《霍桑探案》等作品为例,对侦探小说加以界定。 P10-11
侦探小说自20世纪初从西方译介到中国以来,颇受大众喜爱,但与其他题材的小说作品相比,仍处于边缘化的地位,一般评论者将其归人“俗文学”的范畴而不予置喙。近年来,学者们对其研究日趋增多,侦探小说的地位也有所提升,如范伯群主编的《中国近现代通俗文学史》,黄泽新、宋安娜著述的《侦探小说学》,任翔著述的《文学的另一道风景——侦探小说史论》等等分别对其做了专章或专著研究。此外,还有散见于各类学报、杂志的专题论文,但数量不多。概言之,目前国内学术界对近现代侦探小说的研究方式多属历时性、史论式的,缺乏更加深入、细致的研究工作。
20世纪之前,在中国侦探小说创作的领地内,从理论的建树到作品的创作几乎是一片空白,然而,自20世纪侦探小说引进之日起,国人对其译介和创作的关注与热情可谓是为人们所始料不及的,其受欢迎的程度也大大超乎译介者们的预料,而国内初起时风起云涌般的创作热潮也的确让热爱侦探小说的读者们领略到了那不同于公案时代的创作风格与模式。处于近现代社会这样一个充满了政治、文化、思想巨变的时代,尤其与“五四”作家们相比,程小青与其同时代的侦探小说作家们的创作不可谓不辉煌,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一批侦探小说作家们在一段时间以来却被冷落了甚至是被人们遗忘了。针对这种研究状况,范伯群先生在其主编的《中国近现代通俗文学史》绪论中曾言:“如果说现有的中国现代文学史是一部残缺不全的文学史,人们或许会回答道,一部文学史难免有‘被遗忘的角落’。可是,我们在这里所指的‘残缺’决不是对某些历史的局部的遗忘、冷落或丢失。这‘残缺’的程度严重到我们过去只研究了半部中国现代文学史……”回顾历史,我们可以说,侦探小说在近现代社会的出现和流行本身也是中国社会由封闭走向开放、由传统走向现代的反映,其中包含着丰富的文化、历史信息,值得我们认真地对待和研究。
本书即着眼于中国近现代通俗文坛这一独特的文学现象,探讨了以程小青为代表的近现代侦探小说作家的理论与创作,尤其着重分析了程小青《霍桑探案》的创作价值。集中探讨了《霍桑探案》的创作背景、叙事艺术、人物形象以及小说语言等创作价值,通过研讨力图还原这一文学形式和历史以原貌。本书在对作家作品的探讨过程中坚持以文本为依据,注重材料的真实性,既运用了传统的文学批评方法,同时也借鉴了西方的文艺批评理论,并能坚持历史和美学的原则,力图以全新的视角对侦探小说研究领域中部分未曾涉及、难以言说的事实加以阐述。本书对我国近现代侦探小说的研究、近现代小说的民族特色、中西文化的融合特征等方面的研究也会有所助益。
于泉城
2007年6月
对于程小青等一批近现代侦探小说家及作品的关注始于我读研期间,至今前后延续已有七年的时间了。七年里,从最初的不得要领,到后来的逐成条理,并有所感悟,从起初大量的研读作品、资料收集,到后来的研究成果先后发表、课题申报完成,这期间包蕴着自己诸多的辛苦和快乐,这其中的每一步我都真切地感受着、领悟着。
感谢我的恩师武润婷教授,拙著从起笔至终篇,恩师耳提面命给予我很大的帮助和鼓励,可以说有了恩师的指导,拙著才得以付梓。
感谢恩师郭延礼先生,在本书的撰写过程中郭先生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指导意见,郭先生对于我专业上的鼓励,我也一直铭记于心。
感谢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卢小生编审的热心帮助与支持。
在撰写此书的过程中,本人曾广泛地寻求资料,参阅了与此相关的论著,获益匪浅,并从中吸取了一定的研究成果,有些未能一一注出,仅此说明,一并谢忱。
笔者学识浅陋,书中错误不周之处在所难免,敬请同道方家赐教指正。
姜维枫
200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