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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丑孩子
分类 文学艺术-传记-传记
作者 (英)康斯坦丝·布里斯科
出版社 二十一世纪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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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英国历史上第一黑人女法官,倾情书写悲惨的童年经历,首次袒露独特的心路历程,童年时期的她,长得不够亮丽讨喜,这却成为亲生母亲嫌弃她的原因,让她受尽无情的虐待。然而在如此不顺遂的生长环境中,她仍坚持自我的梦想并奋发向上,她告诉我们:只要我们心中有梦,永不放弃追求,就一定能为自己的生命找到出路!

内容推荐

《丑孩子》是英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女法官康斯坦丝·布里斯科的童年回忆录。本书故事性极强,具有很深的启示性。

布里斯科的双亲来自牙买加,一共育有六名子女。在这六名子女中,小布里斯科最不得宠。妈妈不仅嫌她长得丑,对她百般挑剔,而且还常年对她进行精神和肉体的虐待。然而,即使在那样痛苦的日子里,年幼的布里斯科心中依然有梦:她梦想成为一名律师!后来,她克服重重困难终于美梦成真,成为了英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女法官!

坚强的小布里斯科,为自己的生命找到了出路!

康斯坦丝·布里斯科选择勇敢地向世人说出自己的不幸童年,就是希望用她的真实故事鼓励目前身处逆境的人们,特别是生活或求学不顺利的年轻学子:不管环境如何恶劣,仍须拥抱希望、坚定信念。朝着自己的梦想大步迈进,就一定能梦想成真。

目录

看见无穷的生命力(推荐序)

引子

我的家庭

家庭补记

新“爸爸”

圣诞趣闻

丑孩子

新鞋子

巫术

信女

法律在手

杰克逊旋风

灰姑娘参加舞会

消失的床

周末打工记

医院

学校参观

清晨的悲痛

天堂的味道

天堂不见了

又一个圣诞节

再见,贝姆

妈妈搬走了

运动场上的霸徒

自己的钱

苦日子

一线希望

补记

致谢

备受世界瞩目的“丑孩子”

梦想,让平凡的生命不平凡

试读章节

我的家庭

把自己的故事写下来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我一直是个很不愿意引起别人注意的人,因此,这是我第一次向大家讲述我的故事。事情的发展顺序已经很难厘清。我的父亲乔治和姐姐宝莲或许能帮我一起回忆。如果日记还在的话,一切会简单许多。从学会写字开始,我就有写日记的习惯,但后来母亲把它们都偷走了。

先从我的名字康斯坦丝说起吧,这是我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但可笑的是,直到十八岁,我才发现这个名字。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叫克莱儿。母亲叫我克丽尔(Clear,本意为清楚的、清晰的、光亮的),因为她说我是透明的,只需一眼就能看穿。如果她看到我时心情还好(当然,这并不常见),就会叫我克丽尔瑞。不过,姐妹们都叫我克莱儿。现在还是这样。我成绩单上的名字是克莱儿。在收容所工作时,人家叫我克莱儿护士。驾照上的名字也是克莱儿。所以,在故事中我就叫克莱儿吧。

我的母亲卡门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早期从牙买加来到英国,当时还只是个十几岁的孩子。她所受的教育使她成为一名虔诚的天主教女孩。我父亲乔治是波特兰人(美国奥勒冈西北部港市),他们早就认识,后来在这里又重逢。乔治比她大十岁。她十八岁时,怀了他的孩子。结了婚,生了个男孩,接受洗礼时的名字是温斯顿,但这个男孩来到人世才四个月便夭折了。母亲保存着一张照片,是男孩死前母亲抱着他拍摄的。作为他们的第四个孩子,我在英国出生、成长、接受教育,是地地道道的英国黑人。

我的家庭的组成情况是:

乔治,我爸爸,个头很矮,祖母是白人,因此他是混血儿。他的皮肤很光滑——甚至年纪很大时脸上也没有皱纹。总是衣冠楚楚,留着一撇整洁的小胡子。

卡门,我母亲,乔治叫她卡麦尔。她身材苗条,惊人的漂亮。与其说她是位母亲,倒不如说她更像电影明星。她的皮肤是咖啡色的。

宝莲,我姐姐,出生于一九五四年十月六日。我们叫她四眼狗,因为她戴着一副眼镜——就像长了腿的瓶底。她松鼠般的脸几乎被一对大大的镜片完全遮住。镜片真的又大又厚,根本没办法看到镜片后面的眼睛。她皮肤很黑,人很瘦,头发很短,成年后是五英尺七英寸高。宝莲狡黠中带着神秘,对任何事情都充满好奇。她总是只顾保护自己的利益。

裴西,我的另一个姐姐,我们叫她宝贝猫,出生于一九五六年三月八日。她肤色较浅,偏黄而不是偏黑。身高刚过五英尺,虽然骨架小,但屁股很大,穿三码半的鞋,头发短而浓密。胸部丰满。长着一对金鱼眼。

接着就该说我了——克丽尔,克利里,或克莱儿,生于一九五七年五月十八日,身高最终定格在五英尺三又四分之一英寸,中等身材。我从没对自己的相貌有过什么指望,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丑陋,真的丑陋。从外表看,这是毋庸置疑的。

按顺序说下去是我的弟弟们,卡尔登(常被叫做卡尔)和马汀,母亲在心情愉悦的时候称他们为“我的儿子们”。他们是妈妈的男孩们,永远不需要学煮菜、打扫和购物。在他们的屁股禁得起打之前,一直过得自由自在。他们俩分别出生于一九五九年和一九六一年。

克里斯汀,被叫做纽扣鼻、纽扣或美人,出生于一九六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她是兄弟姐妹中肤色最浅的一个——黄色。身高四英尺六英寸,总有些超重。她很聪明,但太像墙头草了,即便在不需要那样做的时候也那样。

丹尼丝,我们收养的妹妹,和克里斯汀同一天出生。由于肤色的原因,她赢得“黑人”的绰号。她的长相跟这个布里斯科家庭完全不吻合。她很纤瘦,有一双短腿和走到哪都很醒目的屁股。丹尼丝还有一点和我们这些布里斯科不同,她总是善良又大方。  伊斯门,我的继父,不过实际上他一直没跟我母亲结婚。他是巴贝多人,又高大又愚蠢。他跟我母亲生了四个孩子:

辛西娅,由于生下来就肥胖,可以说从出生那天起就在节食。婴儿时,她根本坐不起来。成年后,她的身高约五英尺五英寸,长了一副大骨架。她还继承了父亲那个大大的塌鼻子。

诺玛,伊斯门的孩子中最聪明伶俐的一个。个子很高,具备了成名的条件,不过很瘦。我和她相处得很好,我们是朋友。

温斯顿,我同母异父的弟弟。身高五英尺十一英寸,最壮硕。脚很大。长得跟他父亲一模一样。

乔吉娜,另一个同母异父的妹妹,大家叫她吉娜。她是个聪明、迷人的女孩,如果不是因为成功需要付出太多的努力,或许她早就成功了。

贝姆,寄宿在我家的人。他是我父母在牙买加结识的一位老人。他亲眼看过母亲是如何对待我的,也目睹母亲和乔治的一次次打架。他是我的好朋友,可是最终却因此毁了他。

玛丽,我的另一位好朋友,但她是杜撰出来的,没错,她是我的隐形朋友。在我五年日记的字里行间,可以发现她的影子。玛丽知道我所有的一切,也只有我知道玛丽的存在。最后,玛丽消失了。我想是母亲偷走她的。

金钱永远是我父母关系紧张的原因。由于父亲赢过两次彩票,他在年轻时就已经十分富有。在他第二次中彩的时候,英国丽特屋博彩公司颁给他一张大型的原版支票模型。母亲把它悬挂在壁炉前方,时时提醒她父亲赚到了多少钱,她有权享用多大的额度。乔治明智地将他的钱做了投资。他在坎伯韦尔买了十二套房子,位于南伦敦,在象堡区附近。乔治的房子全部坐落在渥尔沃路两边。他的绰号是乔治房屋大亨。在我的童年生活中,我们经常在这些房子里搬来搬去,因此,它们在我的故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乔治把房屋租出去,光靠租金生活就够了。彩票中奖后,他就不再工作。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买了一辆让人目炫的汽车。那是一部崭新的银灰色福特·卡布里。每天,他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开车兜风和一支接一支不停地抽烟。之后,他每年都要换一辆新车,每辆都是银灰色的福特·卡布里。

父亲在裴西出生后离开了母亲,但不时会回来。我已没有他在家过夜的、印象了,甚至不记得他曾和我们共进早餐。母亲一直想要他的钱。她千方百计想说服父亲以她的名义买一套房子,不过都被拒绝了,但允许她收几套房子的租金,作为对她维系这个家庭所做的贡献的酬劳。可她永远不满足。父亲刚离开家的那段时间,偶尔回来看望我们时,母亲会劝他和自己睡觉,等他睡着了,她便翻他的口袋,拿走大把钞票。一定就是在那个时候的某一次,母亲怀了我。

她对我的态度和对姐姐们的大相径庭。姐姐们不会像我那样被刻薄地责骂,她们的乳头不会被掐,也不会被拳打脚踢。有人会买新衣服给她们,而我只能穿旧的,宝莲穿过的给裴西,裴西穿不下的才给我。我母亲有一大堆旧衣服,都用塑料袋装好,准备传给我。我从来没有亲自拆过一件新衣服的包装,从来没有试过一件新衣服。母亲总是扔给我一件衣服,说:“克丽尔,来试试这个,看看是否合适。”根本就不合适,但她说我终究会长大,到时候那些衣服就合身了。

唉!母亲自己拥有很多漂亮的衣服——它们的款式都很棒,上边那些玫瑰花尤其好看。她有适合各种场合的高雅服装。我记得有一次躲在她的衣橱里,看到她脱下平时在家穿的开襟羊毛衫,换上她最喜欢的淡粉色套装。我也想穿漂亮的衣服,可我太丑了,只配穿姐姐们不要的旧衣服。

有一段时间,母亲对我的态度让我十分紧张。从有记忆开始,我就知道自己有尿床的毛病。这让母亲很恼火,也成为我挨打的主要原因。母亲已经带我看了无数个专家,希望弄清楚病源,但都徒劳无功。

我还记得我有一件可以盖过脚踝的漂亮睡衣。睡觉时,我会紧紧地蜷成一团,双腿缩在胸前,同时把睡衣盖过脚踝。我总是侧睡。一天夜里,我在一片漆黑中醒来,觉得自己快被淹死了,感觉脖子以下直到脚踝都浸在水里,枕头和毯子也湿透了。那个晚上我尿了两次床。但这只是一切不幸的开始。P6-10

序言

看见无穷的生命力

在《丑孩子》这本书中,我们得知康斯坦丝·布里斯科孩童时期那段不幸的成长过程。童年时期的她,长得不够亮丽讨喜,这却成为亲生母亲嫌弃她的原因,让她受尽无情的虐待。然而布氏在如此不顺遂的生长环境中,仍坚持自我的梦想并奋发向上,成为英国第一位黑人女法官。

布氏非但不避谈她不幸的童年,反而选择勇敢地说出自己的人生,虽然受尽生母无情的虐待与折磨,她却希望能借着这真实的悲惨童年来鼓励目前身处艰困环境的人们,或是生活不顺遂的年轻学子。布氏想藉由她的故事告诉人们,不管环境如何恶劣,仍须拥抱希望、坚定信心,朝着自己的梦想大步迈进。

在阅读此书时,对于布氏童年不幸的遭遇不禁一阵鼻酸,心中怅然之感油然而生。同时,对于她在艰困的成长环境中尚能怀抱对梦想的坚持也感佩万分,在书中的每一章节里,我们都可以看见布氏难以击倒的韧性与无穷的生命力。

《丑孩子》这本书让我联想到社会中仍存在着许多不幸的虐童案件。为把台北市打造成为健康城市,台北市政府长年来对于少儿保护一直不遗余力,希望在台北市成长的孩童都有着快乐的童年。

我衷心地期盼这本书的问世,能将布氏正面积极的精神传递出去,引领现在正处阴霾的孩童创造属于自己的美好未来,也期望唤起社会大众对于受虐儿童议题的关注,并给予他们无限的关怀与协助。

后记

我已经做好计划,打算把我的所有物品长期保管起来,但在新生活开始之前,还有一点小事必须处理。我的最后一篇日记是这样开头的:亲爱的日记,我马上就要去上大学了,但今天必须去见妈妈。

我搭公交车到她家,敲响房门。和平常一样,我等着别人来开门。没有多大变化。房子里很嘈杂,甚至比以前更乱。布里斯科们和伊斯门们都在。至于我,早就是孤儿。我已经下定决心,那将是我最后一次到那栋房子。我走上楼梯,走进正对楼梯那间屋子。

“妈妈,你好。”我说。

妈妈坐在熨衣板前,表情轻松,几乎是无忧无虑的样子。屋子里乱七八糟,在她身后那个小厨房里,宝莲正心不在焉地抹灶台,看看妈妈对我的出现有什么反应。我站在门边,保持一段安全距离,离妈妈手里紧紧握着的熨斗足够远。

“妈妈,你好。”我又说了一声。

她根本没看我。但也没什么关系。我站在那里,右腿伸在前面,背靠在墙上,用一只脚保持平衡。过了一会儿,她放下熨斗,抬头望着我说,“你想要什么?”

“我想要你知道,两个星期后我就去上大学了。”

妈妈继续熨衣服。“是吗?”她说,根本没看我。

“是的,”我说,“我要去上大学了,只是想告诉你一声。”

妈妈没说什么,好像在全神贯注地熨衣服。“哦,你已经告诉我了,”她说,“我还一直以为只有聪明人才能上大学。”

“是的,”我说,“我想我一定很聪明,但这不是我到这里来的原因。我想让你知道,我已经安排好,在我上大学的时候,我自己的所有东西都将被保管起来,因为我不打算回苏瑟兰广场十九号了。”

妈妈抬了一下头,然后又低头继续熨衣服了。

“我还想让你知道,我再也不会和你说话了,只要我还活着,就永远不会和你说话。”

她停下手里的事,把熨斗竖着放好,瞪着我。但她的手还紧紧握着熨斗。

“你刚才说什么?”她说。

“我想让你知道,我今生永远不再和你说话。我没什么要感谢你的,妈妈。”

妈妈抬眼看着我,扶了扶鼻子上的眼镜。

“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妈妈,从来没有,今后也永远不会喜欢你。哦,不对——我曾经喜欢你。但那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了。”

“是吗?”妈妈说。

“是的。很久以前了,你也许不记得了,当时我还是小孩子,但你却把我丢在伯内特街的房子里了。我那时喜欢你,从那之后就没再喜欢过你。我那时还爱你。你买好吃的奶油蛋糕给我。你是我的妈妈,我是你的宝宝。妈妈,我对你做了什么吗?回答我。”

妈妈还是没说话,但我知道兄弟姐妹们和伊斯门们都站在我背后那道门外偷听。

“是你让我恨你的,我的确恨你。你知道吗?我认为你根本就不应该生孩子。你知道还有什么吗?我认为总有一天你会意识到,康斯坦丝并不是那么差劲。”

妈妈吃吃地笑起来,叫我快滚到大学去,晚去不如早去,说着又拿起下一件要熨的衣服。

“我想要的只是一个爱我的妈妈,不是一个恨我的妈妈。”

妈妈继续熨衣服。

“康斯坦丝上大学去了,”我说,“我,康斯坦丝·布里斯科,要上大学去了。”

“你刚才说什么?”妈妈说。

“我说康斯坦丝上大学去了,是的,妈妈,我知道我的名字是康斯坦丝,不是克菜儿或克莱尔,而是康斯坦丝。康斯坦丝·贝弗雷·布里斯科——这才是我。顺便问一下,你打算什么时候才告诉我,我真正的名字?”

妈妈仍然没说话,但我的眼泪却流了下来。

“我到这里来是为了告诉你我要走了。我已经告诉你,所以马上就会走。妈妈,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就不会和你说话,而且你知道为什么。”

伊斯门躲进了后面的厨房,一定是“大学”这个词把他吓跑了,因为我一直没听到他出声。我转身离开时,伊斯门的孩子们都在楼梯上。

“你说你叫康斯坦丝。你从哪里知道的?”

“那是我的名字。”我说。

“你还想成为上等人啊——你的名字是克莱儿。”

“你叫什么名字?”宝莲问。

“康斯坦丝。”我说。

“别傻了,”她说,“你叫克莱儿。”

“不,我不叫克莱儿,我的出生证明上写得清清楚楚,我的名字是康斯坦丝。不管怎么说,我叫什么名字现在已经没关系了。”

我下楼走出大门。

接下来那个星期的星期一,保管公司的人来了,把我的大部分家产都从房子里搬走。我只留下摇椅、电视机、日记和衣服。我那张有四根帷柱的床被拆散,和床幔一起装进了一个大箱子。我会想念我的床,但我们会团圆的。宝莲和妈妈在楼梯底下走来走去。

“这么说你真的要走了,克莱儿?”宝莲说。

“是的,我要当律师。”

“我们能再见到你吗?”

“我不打算回来了。我将住在克拉克。”

“圣诞节也不回来吗?”

“不回来。永远不回来。”

我把日记放在摇椅上,出门去买一件厚一点的开襟毛衣。回来时,妈妈已经把我的日记拿走,放进她的包包里。我请她还给我,但她不肯,并从我身边走出大门。我追到大街上,求她把日记还给我,她根本不理。我再也没见到我的日记,里面记载着我过去的生活,克利里的生活。回到苏瑟兰广场,我收拾好房间里剩下的几件物品,坐车去了国王十字火车站。我坐下午的火车离开伦敦,晚上七点多就到达克拉克。之后又坐车去洁丝蒙丘陵,登记住进学生宿舍,等着开学。我在那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麦克·曼斯菲尔德写信。

亲爱的曼斯菲尔德先生:

短笺一封,谨告知我已经开始大学生活,并希望三年后开始接受律师指导。顺致问候。

康斯坦丝·布里斯科

一九七九到一九八二年,我一直在纽卡斯尔大学,只有到林得赫斯特花园收容所或其他地方工作时才回伦敦。我再也没回家住过。

一九八二年,我以优异成绩毕业,获得法律学士学位。我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曼斯菲尔德先生。我要求见他。他的回信如下:亲爱的康斯坦丝:

收到你的来信很高兴。随时欢迎你到律师事务所来。如果不出庭,我通常五点到六点半之间可以接待你。

你的朋友,麦克·曼斯菲尔德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八日

一九八三年,我结束了英国大律师法学院的一年培训,获得律师资格。

我又写信给麦克·曼斯菲尔德,告诉他这个消息,问他我的律师指导从什么时候可以开始。他的回信如下:

亲爱的康斯坦丝:

你高兴什么时候来,就可以什么时候来。

克麦

一九八三年九月

书评(媒体评论)

没有人可以阻止你前进,除了你自己!

——安雅·柯琴斯基

不管环境如何恶劣,仍须拥抱希望、坚定信心,朝着自己的梦想大步迈进。

——台北市前市长 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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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9 8: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