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与两个男人的宿命纠葛。一直过着自食其力、寂寞平静生活的美少女蔷薇,在廿四岁生日的那日,宿命地邂逅了貌似温文尔雅、一掷千金的欢场老手柳果庆,其后,在伊拉克战争与“非典”瘟疫的大时代背景下,因生存环境逼人及造化弄人,无奈地堕入了柳与其多年老情人的变态情色陷阱,苍凉而情色不堪的故事就此跌荡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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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色蔷薇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作者 | 芙蓉 |
出版社 | 珠海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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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一个女人与两个男人的宿命纠葛。一直过着自食其力、寂寞平静生活的美少女蔷薇,在廿四岁生日的那日,宿命地邂逅了貌似温文尔雅、一掷千金的欢场老手柳果庆,其后,在伊拉克战争与“非典”瘟疫的大时代背景下,因生存环境逼人及造化弄人,无奈地堕入了柳与其多年老情人的变态情色陷阱,苍凉而情色不堪的故事就此跌荡展开。 内容推荐 故事情节以蔷薇与唐可德及蔷薇与柳果庆的宿命纠葛二条主线交织展开,以大胆另类的奇异故事揭示了现代都市人内心情感的日趋荒芜以及肉身欲望的日趋疯狂性膨胀,从侧面批判了战争与时代的罪恶。 目录 第一章 初相遇 第二章 小雪与惊雏 第三章 芸芸众生 第四章 过年 第五章 彷徨(上) 第六章 彷徨(下) 第七章 看见了他们的情人 第八章 也是同居 第九章 战争与浮生若梦 第十章 看见了瘟疫 第十一章 同居瓦解 第十二章 落花与原形毕露 第十三章 雪上加霜 第十四章 摇摆 第十五章 死亡的阴影 第十六章 决定堕落 第十七章 某些淫乱现场的碎片与田园牧歌 第十八章 采薇采薇 第十九章 就算结局 后记 试读章节 抵达希尔顿的时候,七点钟过一刻,问过门童,西餐厅在底楼,我在大堂的镜子里匆匆瞥了瞥自己身上的白色长羽绒衣,似乎嘟嘟囔囔累里累赘的,暖气这么暖,我是不是穿的太多了(穿成这样来吃西餐,是不是太蠢相了)? 西餐厅金碧辉煌,稀稀落落的几台子客人,多是衣冠楚楚的外国人,柳果庆戴着昨天的那顶棒球帽坐在临长窗的一张台子边,正闲闲地翻着一份英文报纸,他上身穿了一件登喜路的橄榄绿T恤式薄羊毛衫,皮夹克与丝围巾闲闲地搭在一边的椅背上,看到我,很似有点高兴的样子,一边放下手里的报纸,一边温和地笑笑,“我还以为要等到半夜呢。”他今天看上去好像比昨天在大街上神气(从容自信)多了。 我淡淡地笑笑,一边自己脱了羽绒大衣,“今天运气算是好的,导演没叫再修第二稿。”一边瞥了瞥雪白的桌布,桌布上布满了雪亮的银刀叉,一套又一套,看得人眼花缭乱,他很了解似地看看我,“你们导演是不是很难伺候?” 我点点头,忍不住抱怨起来:“有时候脾气怪起来,一批卡要反复修三四遍,恨得我们牙根都痒痒的。”一边说,一边心里诧异:咦,为什么甫见面即与他诉起苦来?好像已经认识很久了似的。 他再次温和地笑了笑,露出洁白的门牙(白得刚洗过似的),探身从台子的另一侧变戏法似地捧出一大束玻璃纸包着的鲜花,“应该昨天送给你的,可惜你昨天没空。” 是一大束新鲜的玫瑰,足有四五十枝,淡粉红色,花瓣似玉石,雍容而几近透明,我怔了一怔才接过,“谢谢。”我说,然后止不住地问:“真漂亮,是台湾玉玫瑰?” 他笑笑,不响,抬了抬眉,看看我,眼底的神色仿佛有点诧异似的。 我自嘲地笑笑,“我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过这种玫瑰,贵得很,一枝要二三十块。”他肯这么破费,有钱人? “挑了半天,觉得粉红色的可能你会最喜欢,小女孩子多喜欢粉红色。” 我继续自嘲地笑笑,“其实,我也不是很小了。” 他不响,看看我,意味深长似地笑了笑,一边又探身取过那只随身的登喜路小公文包,拉开,摸出一只粉红色的小小的手机口袋递给我,“手机丢了,先拿这个去用吧,已经帮你充好卡了。” 我怔了怔,犹豫地接过来,手机口袋是丝绒的,摸上去恁的柔滑,里面的手机亦是淡淡的水粉红色,诺基亚3105的款,我摇摇头,“谢谢,但是我不能要。”这么多的粉红色,他真的把我当小女孩子了。 “为什么?” “无功不受碌,我不能要。”我坚决地说,一边将手机装回丝绒的小口袋,推回到他面前,“谢谢你。” “小女孩子何必这么固执?” 我摇摇头,“不,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现在还没到收礼物的时候。” “那什么时候才是收礼物的时候?”他意味深长地追问。 我不响,自知一时出语轻率给了他漏洞,只得无言以对,但是脸颊却暗自烧烫起来。 餐厅的一角有一个穿白色长礼裙仙女似的长发女孩子坐在那里慢条斯理地弹琴,很柔慢的曲子,叮叮咚咚,似断断续续的雨声。 侍者呈上菜单。 五星级酒店的菜单精致华美,似豪华版的乐谱,我随手翻了一页,每道菜都贵得惊人,我踌躇着,心底多少有点不知所措。 柳果庆闲闲地翻着菜单,“他们这里的泰国姜味烤鱼不错,要不要尝一尝?” “你看着办吧,随便吃点好了,反正西餐就那些花头。”我尽量口气淡淡的,以免露出半丝的怯场。 “0K,”他转头招呼侍者,“姜味烤鱼、芦笋浓汤、蘑菇烩牛肋排、柠檬虾泥、鱼汁西芹……甜点要法式桃子布丁……”他自说自话地报着一串串西菜名,然后抬头看看我,“喝什么?开一瓶香槟好不好?” 我无所谓地看看他,“随便。”一边心里想:香槟不就是一种汽酒嘛,从前小时候过年喝过的。 他转过头,问侍者:“路易王妃水晶,有十年以上的陈货吗?” 侍者抱歉地摇摇头,“对不起,最陈的只有1997年的。” 我闲闲地随手翻着菜单,瞥了瞥酒水栏,“路易王妃香槟¥3378/瓶”,我不由地一愕,跑到五星级酒店来喝3378块一瓶的汽水酒,他是不是有点疯了?这么奢侈,表示他是阔佬?好吧,如果他真是阔佬,那么随他的便好了。 片刻,一个侍者呈上一瓶金色的香槟,另一个侍者呈上精致的开胃菜:桔汁无花果。 吃完无花果,跟着是头菜烤鱼与芦笋汤,然后是主菜、蔬菜、甜品,一道菜换一副刀叉,简直眼花缭乱。 我吃得很慢,因为用不惯刀叉,又生怕弄出点响声来丢人,所以格外地小心翼翼轻手轻脚,一顿饭吃得简直累死,加上空调又太暖,一身的汗。 吃到最后一道鱼汁西芹时,柳果庆温和地问:“怎么不说话?是不是菜不好吃?” 我百忙中抬了一抬头,故作淡然地答:“菜还可以,香槟也好喝。”说着,放下手里的银叉子,拾起那高脚的杯子,呷了一大口淡翡翠色的香槟酒,那香槟洒“咝咝咝”地冒着细泡,汽水似的。 P28-30 后记 这个小说的最初动力,是因为身边的一些女友,她们一直在试图追寻一种纯粹的爱情,可是,不知为什么及不知从何时起,她们的爱情似乎陷入了一个,怪圈:爱一次添一次伤口,爱一次添一次伤口,对纯粹爱情的追求似乎已经成了一个奇怪的以伤口养伤口的循环过程。 长久地打量她们及她们的男人,这个小说的雏形即慢慢地在心底形成了。 “她们”,总是脱离不了时代的,时代已经发展到了这里:科技的革命性进步、物质的疯狂性丰富、道德底线的日趋崩溃、宗教信仰的普遍缺乏,如此等等,纯粹的爱情又谈何容易?且,女人的精神结构里总似比男人多了一丝纯洁的气质元素,所以,她们比男人“进化”得要慢,在纯洁与时代集体性娱乐“狂欢”的夹缝里,注定是要痛苦的。 于是,就想写一个特殊时代背景下的关于生存与欲望的小说,一个关于爱与性、情与色的通俗小说。 在通向爱情的道路上,肉欲一登场,爱情必将隐退,肉欲频频登场,爱情必将频频隐退,肉欲疯狂地登场——膨胀,爱情必将无处容身——灰飞烟灭。 这是还想纯洁爱的女人们在这个时代里永远无法翻越的藩篱。 可是,今时今日,一本正经的文以载道(传统、道德、良知、洁身自好,等等)大概是要被嘲笑的,思考了很久,有了3P与她,与她,的故事构思,当然,创作的前提首先是:作为一个写作人,我确实“窥见”到了现实生活中有一些“性味”不俗者确实在沉溺于一些无耻的光怪陆离的性游戏而不能自拔。 比起自现实中观察或道听途说到的,《色蔷薇》里的“淫棍”柳果庆,尚算是被美化了的——至少他在寻花问柳的时候还替自己打着一面缅怀前妻的旗帜,而现实中的“柳果庆”们,却是没有任何借口与旗帜的,有的只是他们自己的生殖器。 这部小说的出版过程可谓一波三折,主要原因是小说原稿在第十七章因主题与情节之需要,“原汁”引用了几大段《金瓶梅》,对中国的出版审查制度来说,那些引文(已近删除)似多少有些“胆大妄为”。 之所以引用《金瓶梅》,是有自己的创作用心的,一:“淫棍”柳果庆这个人物形象的生活原型确实有此殊癖;二,蔷薇在秋千架上诵读《金瓶梅》的长度其实似柳果庆灵魂扭曲变态的量化象征;三,从西门庆到柳果庆,似乎可以代表中国男人的集体(肉欲)理想的化身,将“二庆”放在一起,想让他们盯着自己的理想看个够——自由疯狂膨胀的肉欲主义注定是要灭亡、腐烂的;四,彼章关于《金瓶梅》的引文与某些淫乱现场的碎片,其实都是为了那片田园牧歌服务的——想将男性的本能理想(肉与性的无限征服欲)与女性的本能理想(灵与魂的诗意栖息欲)的质化画面放在一起组成强烈对比的张力图。 在《圣经》里,田园牧歌是天堂的象征,在米兰·昆德拉的小说里,田园牧歌是天堂与精神归宿的象征,《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里的托马斯与特丽莎最后回到了乡下,《玩笑》里的路德维克最后也回到了乡下(摩拉维亚河边),虽然托马斯与特丽莎在乡下不幸撞车身亡了,而路德维克的精神归宿虽然也只是一场糟糕的音乐会,可是,求仁得仁,至少他们都终于回到了他们可以觉得宁静幸福的地方。 可是,《色蔷薇》的主人公陈蔷薇只是经过了一段袖珍式的田园牧歌后,走向了更深的绝望与迷茫,绝望中仅存的一丝安慰是:白玫瑰,这个充满神秘与传奇性的人物,在小说中,可以是实笔,亦可以是幻笔——蔷薇的裂变幻化身,最终将柳果庆杀死后逃亡了,或许她可以代替蔷薇去寻觅最终的天堂,精神与灵魂的最后归宿。 蔷薇,从一张纯洁的白纸,经历了在异乡生存挣扎的洗礼与情色沧桑的洗礼后,依然留在原地,心灰意冷茫然疲倦,唯一能聊以拯救或安慰她的,或许只有宗教信仰了,除此,还能有什么可以拯救、安慰她的? 是的,拿什么拯救这个日趋堕落的时代及时代里堕落的人们?除了创造人类的上帝(上帝不是也后悔过创造了人类吗?),谁可以? 又拿什么安慰那些总是想爱却又总是受伤的令人心疼的女人? 《色蔷薇》写好后,先给贴己的女友们看,有的说很喜欢《田园牧歌》一章,有的说很喜欢《摇摆》一章,有的说很喜欢《采薇》一章,奇怪的是,众口一词的,似乎都喜欢《落花》一章,都说写得很美,私下里还有人问我:芙,为什么你把最堕落的写成了最美的? 我说:其实《落花》整章,百分之八十都是想象力的爆发,写到蔷薇在雷电交加的鹅卵石小径上打着哆嗦靠近淫魔柳果庆的时候,我自己情不自禁地落泪了,觉得自己似在摧垮蔷薇的心灵,所以,我才要最后补偿一个玫瑰(一点同性的爱情)给她。 另一个女友又郑重其事地跑来与我说:芙,你是不是闭门造车地把3P游戏写得太美化了?据说现实中那些玩3P的家伙大都龌龊得很呢,如果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为了最后男人在谁里面,两个女的会吃醋翻脸的,人家真正玩3P的老玩家们看到你这么写,恐怕会笑死你的! 我说:没关系,让他们笑好了,我写的这个3P故事,一半是道听途说的3P,一半是文学手段的3P,男人不是潜意识里都渴望逛尽天下的花园——采尽所有的鲜花吗?那么,从这个视角出发延伸开去,这个故事里的蔷薇可以是玫瑰,玫瑰亦可以是蔷薇,她,与她2亦可以是她n,3P亦可以是NP。 又有一个女友问过我:《色蔷薇》的小说名既已经很令人想入非非了,但是,翻开小说,为什么通篇所有的“性”笔,笔触皆是如此之冷静客观,皆带着困惑与羞耻感,包括“我”自己在“飞”的时候,为什么你这个小说里的“我”在“性”上面并没有一般人臆想中的陶醉与沉溺感? 我说:很简单,因为这个小说里的性,都是没有身心合一的纯洁的爱情做背景(前提)的,所以,这里的性注定永远无法抵达灵与肉完美交融的美好清凉境界。 这个回答,其实亦是这部小说的创作思想底蕴:随着社会物质文明的日趋丰富,人类的精神文明日趋贫瘠、“兽性”日趋膨胀,“性解放”的旗帜越扬越高,性正在与爱情越来越分离、越来越门户独立,特别是网络的普及更使得滥性可以随时随地地发生与完成,而纯洁的爱情却越来越流浪汉似的无处容身,从某个横截面与某个浓缩的尺度上看,这难道不亦是这个时代的缩影么? 张爱玲说过:“时代的车轰轰地往前开。我们坐在车上,经过的也许不过是几条曾经熟悉的街衢,可是漫天的火光中也自有惊心动魄。就可惜我们只顾忙着在一瞥即逝的店铺的橱窗里找寻我们自己的影子——我们只看见自己的脸,苍白,渺小,我们的自私与空虚,我们恬不知耻的愚蠢——谁都像我们一样,然而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惊鸿一瞥中,这几乎是我读过的张爱玲的文章里最最悲哀与虚无的句子。 时代是宏大的,不可逆转的,作为一个不是天才的写作人,除了写一点她目所能及与力所能及的有关时代的故事,除此,她还能做什么呢? 说了这么多,只为了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叫蔷薇的女孩子在2003年的春天(彼春天是多么的特别:世界是多么的动荡不安,美伊战争,中国的“非典”瘟疫,末日来临似的),经历了一段匪夷所思、苍凉不堪的情与“色”的生活后,最终回到了一种脆弱的平静,抵达了一种模糊的新生——抱着一个美丽纯洁的婴儿,抬头看见了一丝佛的慈光。 其实,一部小说一旦完成,既是一个脱离了作者操控的有其独立生命力的文本了,任何事后的关于其意义的阐释或许都只是无意义的画蛇添足。 但愿,自己的小说不要被自己的画蛇添足而以辞害意了,还是请有缘与这个小说相遇的读者自己看故事吧。 芙蓉 2006年,春天,于上海 书评(媒体评论) 《色蔷薇》是警世的,而不是媚世的;是抨击的,而不是附膻的。如果你从中看到的只是情色,那就意味着你已经不可救药。 ——胡展奋,《新民周刊》主笔 芙蓉的可贵处在于:她相信自己的眼睛里看到的东西,坚定而无顾忌地从生活出发,不屈不挠地要把这个城市某个角落里的秘密用奇异的故事挖掘出来。 ——魏心宏,《小说界》主编 作为一个上海人,这个小说里流露出的种种“仇沪”情节令我很是反感;但作为一个小女人,这个小说里的种种鸟男人的嘴脸与下场,尤其是色棍柳果庆最后一柱擎天地猝死在床上的下场,却令我觉得很是快心。 ——桃花朵朵,作者女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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