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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缅甸岁月/精典文库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作者 (英)乔治·奥威尔
出版社 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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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一个完整统一、情节紧凑的故事,展现出一个边远的亚洲驻地的生活场景。

这是一部上乘的小说,因为它讲述了一个扣人心弦的故事。奥威尔令他笔下的人物及背景鲜活生动。他很了解自己所写的东西。

内容推荐

这部生动真实、引人回味的小说讲述了一帮英国人的故事。在大英殖民统治日薄西山之际的缅甸,他们相聚在欧洲人俱乐部,整日饮酒,以排遣内心那无法言说的寂寞。其中有一位约翰·弗洛里,他内心柔弱,深知英国统治毫无意义可言,可又缺乏足够的坚毅,不敢为自己的印度朋友维拉斯瓦米医生争取进入白人俱乐部的资格。而没有会员资格以及由此带来的声誉保护自己,医生所拥有的一切,将会毁于一名地方治安官无耻捏造的诽谤之辞。弗洛里无意中爱上一个新来的英国女孩儿,令事态更趋复杂。他必须有勇气作出正确的举动,不止为了朋友,也为了自己的良心。

试读章节

“要证明这个可太难了,”巴森提出异议,“医生对欧洲人忠心耿耿,谁要是说他们什么坏话,他马上翻脸。他们很清楚,不是吗?”

“可笑,可笑,”吴波金泰然说道,“没有欧洲人去管什么证据。如果一个人长着张黑皮肤的脸,那么怀疑本身便是证据。几封匿名信就能创造奇迹。只要坚持就行,指控、指控、不停地指控——一这就是对付欧洲人的方法。一封接一封的匿名信,轮流发给每个欧洲人。然后他们的疑心就会被完全激发起来——,’吴波金把一只粗短的胳膊从身后抽出来,用拇指和中指打了个响指。他又补充道:“咱们就以《缅甸爱国报》的这篇文章开始。欧洲人看了肯定气得发疯。那么下一步就是让他们相信文章是出自医生之手。”

“这很难办,因为他在欧洲人当中有朋友。他们不管谁病了都去找他。今年冬天他刚治好了麦克格雷格先生的肠胃气胀。我想他们都觉得他是个很聪明的医生。”

“柯巴森,你对欧洲人的心理了解得太少了!如果欧洲人去找维拉斯瓦米,那仅仅是因为凯奥克他达没有别的医生。没有哪个欧洲人会信任一个黑皮肤的人的,绝对没有,有关匿名信,只要多发就行了,而我要让他很快就众叛亲离。”

“有个弗洛里先生,就是那个木材商,”巴森说道(他发成了“波里先生”),“他跟医生关系很亲密。我看见他只要人在凯奥克他达,每天早晨都会去他家。有两回他居然还请医生一起吃饭。”

“啊,你总算说到点子上了。假如弗洛里是他的朋友,那确实对我们妨害很大。一个印度人有了欧洲朋友,你就没法搞垮他。因为他由此拥有了——他们爱用的是什么词来着?——声誉。但只要一有麻烦,弗洛里会马上抛弃他这个朋友的。这些人对一名土著根本不会有什么忠诚的。除此之外,我正好还知道,弗洛里是个胆小鬼。我可以对付他。你的任务嘛,柯巴森,就是盯住麦克格雷格先生的一举一动。他最近给专员写信了吗?我的意思是密信。”

“他两天前写过一封,可我们用蒸汽拆封后,发现没什么重要内容。”

“那好,我们会让他有东西可写的。一旦他开始怀疑医生了,就该是搞我提过的那事儿的时候了。于是我们就可以——麦克格雷格先生怎么说的来着?啊,对了,‘一箭双雕’。应该是一整群雕——哈哈!”

吴波金的笑声很恶心,简直是在从他肚子里冒泡的声音,就好像要准备咳嗽似的,可同时又快乐得像个孩子。他没再提“那事儿”,因为这实在绝密,就是在阳台上也不能谈。巴森见会面已结束,便起身鞠了个九十度的躬,活像个折尺。

“先生还有别的需要做的吗?”

“一定要保证麦克格雷格先生拿到一份《缅甸爱国报》。你最好告诉拉佩,叫他来一场腹泻,别去办公室了。我还需要他写匿名信呢。暂时就这些事了。”

“那我可以走了吗,先生?”

“愿神与你同行,”吴波金心不在焉地说道,随即又开始喊巴泰克。他绝不浪费一点时间。应付其他来客也没花多少时间,包括那个村姑,他端详了端详她的脸,然后说不认识她,一分钱没给便打发走了。现在该吃早饭了,每天这个时候,他的肚子就按点儿开始饿得发疼。他急切地喊:

“巴泰克!嗨,巴泰克!金金!我的早餐!快点儿,我快饿死了。”

客厅的帘子后面,一张桌子已经摆好,上面放着一大碗米饭,还有十几个盘子,分别盛着咖喱、虾干和切好的青芒果。吴波金摇摇晃晃地走到桌前,咕哝了一声坐将下来,马上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他的老婆玛金站在身后服侍他。她是个瘦瘦的女人,今年五十四岁,样子和善,长着一张淡褐色、很像猿猴的脸。吴波金只顾自己吃饭,也没留意她在身后。他用油腻的手指快速地把饭塞进嘴巴里,碗底儿都快贴着鼻子了。他每次吃饭都速度奇快、情绪饱满,吃的也极多。与其说是吃饭,还不如说是一种作乐,纵情于咖喱和米饭之中。吃完饭后,他就坐回去,打上几个饱嗝,喊玛金给自己拿来一支青色的缅甸卷烟。他从不抽英国烟,说它们不够味儿。

很快,在巴泰克的帮助下,吴波金穿上了制服,并且在客厅的长镜子前面洋洋自得地端详了一会儿自己。这是一间木头墙的屋子,有两根柱子支撑着顶梁,依稀仍可看出是柚木的树干,尽管吴波金用了镶边的木板和椅子、皇室人物的石版画以及一个灭火器,把屋子布置成“英国式样”,跟所有的缅甸房间一样,屋里还是又黑又邋遢。地板上铺着竹席,席子上溅满了酸橙汁和槟榔汁。

P8-10

序言

作为殖民地,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上半叶的英属印度地区(包括现在的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缅甸),以其异域的景致和情调、同西方迥然不同的文化习俗,给英国作家提供了一个极为理想的创作背景。于是我们看到,在维多利亚时代的社会批判声中,在现代主义技法实验的大潮中,一些作家同时也将眼光瞄向了这片奇异的南亚土地,并创作出大量优秀的作品。

然而单就长篇小说而言,在这些数量庞大、题材繁博的作品当中,真正称得上佳作的,恐怕除了吉卜林的《吉姆》(Kim)和福斯特的《印度之行》(Passage to India)以外,就当属奥威尔的这部《缅甸岁月》了。我曾长期怀疑,这是由于自己对英国文学史见识浅薄所致的个人见解,后来在批评家劳伦斯·布朗德(Laurence Brand—er)的著述里看到了类似的评价,他认定《缅甸岁月》比之《吉姆》和《印度之行》差距尚大,但定要排个第三出来的话,还真是难有与之匹敌的。再翻到版权页一看,此书1954年便已出版,看来我的见识浅薄的确不假,而《缅甸岁月》的“探花”地位倒也不是一己之见。

奥威尔同印度有着极深的因缘,他的父亲长期供职于印度政府的鸦片部,而他本人就出生在印度比哈尔邦的莫蒂哈里,次年随母亲回国,公学毕业后,虽学业尚好,但未像其他伊顿生那样去牛津剑桥深造,而是重返亚洲,在缅甸做了五年(1922—1927)的警察。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是亚洲民族主义情绪高涨、英国与缅甸民族关系最为糟糕的时期,于是,奥威尔也就亲历了诸多的民族隔阂,冲突,甚至杀戮,以及由此给双方所带来的难以摆脱的精神苦痛。奥威尔自认是大英帝国殖民机器上的一个部件,自然感受到难以承受的道德罪责。所以,如同当年的霍桑写作《红字》(The Scarlet Letter)是意在给自己的清教徒先祖赎罪一样,奥威尔写《缅甸岁月》时,亦是感受到内心中有一股“我必须为之赎罪的庞大重负”,因此必须通过文学创作的方式,来获取内心的安宁和平静。

《缅甸岁月》的故事有两条主线,有点类似中国评书中“花开两朵,各表一枝”的讲述方式。一条线索是主人公弗洛里同伊丽莎白的感情纠葛,另一条是缅甸治安官吴波金与印度医生维拉斯瓦米为争夺进入欧洲人俱乐部的席位而展开的明争暗斗。最后两条线索合二为一,一切终见分晓。这当中的悬念设置和情节铺陈,倒也扣人心弦,不过真正让人击节赞叹的,是作者在描物状景中对声音和色彩的熟练把握,读来仿佛真的置身热带丛林的光影世界。

奥威尔对东方有着很深的兴趣,在《缅甸岁月》里,他借主人公弗洛里之口,表达了对缅甸的自然风光、传统习俗、宗教信仰的痴迷,同时夹杂着对这个陌生又熟悉的国度那种爱恨交织的复杂情感。同《印度之行》一样,这部小说涉及到不同种族之间的紧张关系,言语间也透出对殖民统治的种种不满。但不同的是,《缅甸岁月》中的土著似乎更像是背景化的陪衬,而作者真正关注的,还是欧洲人自身在这个第二祖国的生存状态,从而生发出该书的真正主题——孤独。

奥威尔的小说尽管取材广泛、形式多变,但却有一个依稀可辨的模式,就是几乎每部小说里都有一个性格内敛、精神孤寂的灵魂被置于故事中心,而他们渴望与人沟通、追寻生命价值的动机,也就构成了整个故事的张力,推动情节向前发展,从《牧师的女儿》中的多萝西,到《一九八四》中的温斯顿,大抵如此。

而就本书而言,孤独具有两个层面的指涉,一方面,欧洲人出于对土著居民的鄙视,不肯与之交往,而是封闭在自己的小天地里,整天在俱乐部打牌饮酒、闲谈漫扯,生活死一般的沉寂和无聊,处处透出陈腐的味道;另一方面,弗洛里又是这个孤独群体中的一个异类,虽然他也曾沉沦过,甚至不时地酗酒和狎妓,但是对自己个人乃至整个大英帝国的堕落,却能感到道义上的羞耻,而对身边这些同胞的矫揉造作、无知自大,也嫌恶不已。正由于他对美好的生活依旧保有一颗企盼的心,巴望能有个人来分享自己的感受,去除心中的落寞和孤寂,所以才对初来缅甸的英国女孩儿伊丽莎白充满了遐想和期待。

陷入爱情的人总是难免会昏聩与盲目,在隐约觉出伊丽莎白的学养浅薄和图慕虚荣之后,弗洛里仍旧幻想通过自己的思想来影响和改变她,直至将其变成自己心目中的理想爱人。人们经常说:把一个相貌美丽、头脑蠢笨的女人变得聪明起来,总比把一个相貌丑陋、头脑聪明的女人变得美丽起来来得容易。这本是男人之间调侃的戏言,当不得真的。一个人,尤其是二十出头的女孩子,假若爱上了浮华,又痛恨学问,其实是断难改变的。尤其像伊丽莎白这种出身不高、受过穷苦的女孩,对财富、阶级、种族的成见更加根深蒂固,她可能会比富家小姐还要百倍地热爱地位和权力,也百倍地痛恨学问和贫穷。弗洛里错就错在把对方一味地理想化,陷于其中,不肯自拔,到最后只落得个饮弹自绝的下场。

因此从表面上看,弗洛里是两个土著官员权力争斗的牺牲品——吴波金眼见弗洛里支持维拉斯瓦米医生,妨碍自己的权力之路,便设计令他在大众面前出丑,导致其含羞自杀——实则却是死在了对人的错误判断上。他把人生的希望寄托到一个根本不可能理解自己、同自己有着完全不同追求的女人身上,指望对方能帮助自己驱走可怖的孤独感,而幻灭之时,孤寂犹在,除了死,也实在别无出路。

其实,在这样一个历史背景下,这样一个人物抱有这样的思想,其死几乎是必然的。这很有些自然主义的味道,奥威尔本人在后来忆及写《缅甸岁月》的初衷时也说过:“我当时想要撰写宏大的自然主义小说,带有悲惨的结局。”换言之,弗洛里的交手对象,也是这部小说的另一个主角,并非伊丽莎白或者吴波金,也不是英国的殖民统治,而是命运自身。敢与命运抗争,几乎注定一死,但虽死犹荣,就像加缪笔下的西西弗斯,明知自己推到山顶的巨石还是要滚下来,却依然坚持不懈。正如加缪所言:“那向着极顶奋力前进的过程本身即足以填充一个人的内心,我们可以设想西西弗斯是幸福的。”当然,弗洛里的形象远不如西西弗斯高大,他自怜自哀、胆小懦弱,是个可爱又可恨、可怜又可鄙的“反英雄人物”(anti—hero),然而这并不影响整个故事的悲壮之美。按照亚里士多德的界定,真正的悲剧是指一个平凡人,没有特别做好事,也没有故意做坏事,却因为命运的摆布,而陷入一种极惨的情况,而这正是对弗洛里的境遇的贴切写照。

既是悲剧,在观众/读者心中所激起的,无非就是怜悯和恐惧两种心绪,不过我曾经在一篇文章中写过,即使是在宏大的记事和严正的说理后面,也永远躲藏着一个谐趣的奥威尔,尤其是描写起恶棍形象来,他简直有着挥之不去的兴味。本书亦不例外,开篇介绍吴波金的几段文字,可谓生动传神,甚至被认为是印度题材的英国文学中最富幽默感的篇章。

作为奥威尔的首部小说,《缅甸岁月》在语言驾驭和人物塑造上尚有一些不足之处,有些技巧上的处理方式,一直延续到以后的多部作品中,并因之屡受指摘。在这里,我不愿多去赘述这些观点,对于看热闹的读者,这纯属破坏兴味,而对于看门道的,又有越俎代庖之嫌,还不如留给大家自行审视。

另外需要说的是,很多人都认为奥威尔的随笔要远胜他的小说,这不好笼统论定,但无可否认的是,他的许多小品文,无论是文’笔之凝练,还是语词之幽默,确是英语文学中值得反复诵读甚至效法的精品之作。对于喜爱奥威尔的读者,我建议在阅读这本小说的同时,不妨将他的两个名篇《绞刑》(A Hnanging)和《猎象记》(Shooting an Elephant)找来读读,尤其是后者,形象地描画出作为统治者的英国人,实则却受到缅甸人无形支配的那种无助与无奈,此中的讽喻,同《缅甸岁月》实在是有暗合之处。

从当初翻译圣经叙事研究开始,也算有了几部译作,而奥威尔亦是我这几年专门研究的对象,这次翻译《缅甸岁月》,算是一次锻炼笔功和加深研究相结合的过程。原作中有一些法语和拉丁语的表达,幸有友人相助才得以化解,然而亦有大量印缅地区的方言俚语,时至今日,有的甚至在其本地也不多用,译者借助网络和一些相关的参考书籍,通过详查和推断,基本确定个中含义,但仍有个别词句不够精当,还望方家指正。

以上所言,一则是为了记录自己翻译此书的些许感受,再则算作导读,把一些相关的背景信息提供出来。当然,对于很多读者而言,这些文字或许纯属多余,他们不需知晓过于明细的历史背景,更懒得去理会文本阅读过程中的种种专业视角和方法,而只是想图个乐子,那就索性抛开那些-ism(主义)和-ology(学说)的束缚,直接进入这个热带丛林的国度吧!在这个世界里,有尔虞我诈的争斗,有扣人心弦的捕猎,有奇丽壮阔的景致,还有通俗文学中似乎永不可缺的复杂的爱情纠葛。我始终不解的是,一向执守自见、耻于迎合市场的奥威尔,何以在自己的这部小说处女作中,将这些今天看来非常商业化的元素拿捏得如此娴熟和到位。

易中天教授在品三国时曾给小说下过一个极有趣的定义——“可以躺在床上看的东西”,也就是说,要“好看”,这有点像一些通俗杂志上的谐谈,出自讲坛之上似有不够严肃之嫌,但却从某个方面道出了小说不同于其他叙事作品的基本特征。时而见到有人批评易先生读解文史的方式有些流俗,其中包括他平实的措辞,照此观之,瓦尔特·本雅明那句“书和女人都可以带上床”的著名论断简直可说是淫俗了,但它在隐喻之间却点出了书的趣味性,也实在比其他的诸多说法来得贴切。按这个标准说来,我觉得《缅甸岁月》至少是好看的,即使未必真把它带到床上,但一样可以领受到其中的阅读快感。

                李锋

           2007年3月于南京大学陶园

书评(媒体评论)

乔治·奥威尔这部辛辣十足、情节紧凑的小说,是以他在印度(他的出生地)的亲身经历为基础的,“完全可与《印度之行》比肩而立”。

——埃德蒙·富勒,《星期六评论》

这部生动真实、引人回味的小说讲述了一帮英国人的故事。在大英殖民统治日薄西山之际的缅甸,他们相聚在欧洲人俱乐部,整日饮酒,以排遣内心那无法言说的寂寞。其中有一位约翰·弗洛里,他内心柔弱,深知英国统治毫无意义可言,可又缺乏足够的坚毅,不敢为自己的印度朋友维拉斯瓦米医生争取进入白人俱乐部的资格。而没有会员资格以及由此带来的声誉保护自己,医生所拥有的一切,将会毁于一名地方治安官无耻捏造的诽谤之辞。弗洛里无意中爱上一个新来的英国女孩儿,令事态更趋复杂。他必须有勇气作出正确的举动,不止为了朋友,也为了自己的良心。

这是一部上乘的小说,因为它讲述了一个扣人心弦的故事。奥威尔令他笔下的人物及背景鲜活生动。他很了解自己所写的东西。

——《纽约时报》

一个完整统一、情节紧凑的故事,展现出一个边远的亚洲驻地的生活场景。

——《芝加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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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3:3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