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源于实用的汉字书写,是在汉字的长期书写过程中衍生的一门造型艺术,或者说,书法是表现汉字形体美韵的书写艺术。书法能够由写字发展成为一门艺术,关键在于“汉字”与“书写”。
1926年,梁启超为清华学校教职员书法研究会作了一次有关书法的演讲,他说:“美术,世界所公认的为图画、雕刻、建筑三种。中国于这三种之外,还有一种,就是写字。”粱启超说的”写字”,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中国书法。
中国书法有着实用与艺术的双重性格。在古人那里,书写的实用性和艺术性之间并无严格的界限。书法是在不可逆转的挥运之中传达书写者的功力和气格,显示书家的审美倾向和艺术追求,同时传承着中国文化的精髓。
林语堂认为,“如果不懂得中国书法及其艺术灵感,就无法谈论中国的艺术”;“在书法上,也许只有在书法上,我们才能够看到中国人艺术心灵的极致”;”书法艺术给美学欣赏提供了一整套术语。我们可以把这些术语所代表的观念看作是中华民族美学观念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