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的观念》是胡塞尔第一次系统阐明现象学基本思想的著作。作者认为:哲学和科学相比;有着自身的研究对象。它因对认识论的反思而产生,因而是一门绝对意义上的关于存在之物的科学。过个绝对的存在之物就是隐藏在变动不居的科学对象之中的“现象”,这种现象就是自我的纯意识。要认识它,必须根据绝对存在的意向,先用“先验的还原法”,将前人留给我们时间接知识和当下获得的直接知识抽象掉,从而产生了一个个的个别的失天设定(也可以用“意识流’的概念来表示),然后再进行“本质的还原法”,把个别的意识普遍化,从而就认识到绝对的真理。因而现象学是一种心理哲学,是一种认识论,是认识绝对的存农之物——“现象”的哲学。在本书中,作者还讨论了认识的结构问题。由于胡塞尔把世界还原为现象、还原为自我存在,这种主观唯心主义的哲学对后来的存在主义哲学产生了强烈的影响。
编者引论
关于第二版
现象学的观念(五篇讲座稿)
讲座的思路
A、现象学考察的第一阶段
B、现象学考察的第二阶段
C、现象学考察的第三阶段
第一讲
自然的思维态度与科学
哲学的(反思的)思维态度
自然观点中的认识反思之矛盾
真正的认识批判的双重任务
真正的认识批判作为认识的现象学
哲学的新维度;它相对于科学的特有方法
第二讲
认识批判的开端:对所有知识的置疑
根据笛卡尔的怀疑考察获得绝对确定的基地
绝对被给予性领域(第31页)
重复和补充;对否定认识批判可能性的论据的反驳
自然认识之谜:超越
对内在和超越两个概念的区分
认识批判的第一个问题:超越的认识的可能性
认识论还原的法则
第三讲
认识论还原的实行:排除一切超越之物
研究课题:纯粹的现象
绝对现象的“客观有效性”问题
不可能局限于个别的被给予性;现象学的认识作为本质认识
“先天”概念的两种含义
第四讲
通过意向性扩展研究范围
一般之物的自身被给予性;进行本质分析的哲学方法
对明见性的感觉论的批判;明见性作为自身被给予性
不局限于实项的内在范围;课题:所有的自身被给予性
第五讲
时间意识的构造
本质把握作为实质的明见被给予性;个别实质和一般意识的构造
范畴的被给予性
符号性的被思维之物本身
研究领域的最广范围:认识中对象性的各种构造方式;认识和认识对象性的相互关系问题附录一
附录二
附录三
关于文章的构成
关于文章的考证性注释
人名索引
第一版译者引言
修订版译者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