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木屋中走出的美国总统,在贫寒的生活中凭借个人奋斗脱颖而出。他终生致力于人类的自由事业,尊重个体的价值与尊严。他所提出的“民有、民治、民亨”原则,是飘扬在人类民主进程中的一而永恒的旗帜。在有关这位伟人的难以计数的传记中,路德维希所呈现的这部始终是值得一读的经典。一位栩栩如生、性情真实的总统跃然纸上,读者可以从中体验林肯如何在分裂、战争中拯救了美国,如何斩断了长期束缚黑人奴隶的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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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林肯传 |
分类 | 文学艺术-传记-传记 |
作者 | (德)艾米尔·路德维希 |
出版社 | 中国华侨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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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小木屋中走出的美国总统,在贫寒的生活中凭借个人奋斗脱颖而出。他终生致力于人类的自由事业,尊重个体的价值与尊严。他所提出的“民有、民治、民亨”原则,是飘扬在人类民主进程中的一而永恒的旗帜。在有关这位伟人的难以计数的传记中,路德维希所呈现的这部始终是值得一读的经典。一位栩栩如生、性情真实的总统跃然纸上,读者可以从中体验林肯如何在分裂、战争中拯救了美国,如何斩断了长期束缚黑人奴隶的锁链。 内容推荐 亚伯拉罕·林肯无疑是美国历史上最杰出的总统之一。不过,他早年的经历竟然是由一连串的失意组成的:22岁,经商失败,债务缠身:23岁,竟选州议员落选,连工作也丢了,想攻读法学院却付不起学费;24岁,再次借钱经商,再次破产,后来他用了17年时间才把债务还清;27岁,精神一度崩溃,卧病不床达半年之久,最沮丧的时候甚至“连一把刀都不敢携带,真怕一时想不开”;31岁,参选州议员的资格被取消;40岁,自荐州土地局长一职,被拒绝;45岁,竞选参议员,落选;47岁,争取副总统提名,得票不到100张;49岁,再度竞选参议员,再次落败……在竞选参议员落败后,林肯说:“此跟艰辛而泥泞。我一只脚滑了一下,另一只脚也因而站不稳;但我缓口气,告诉自己,‘这不过是滑一跤而已,并不是死去爬不起来’。” 目录 第一部 雇工(1809-1836) 1.生于贫寒2 2.两次迁居4 3.母亲的去世8 4.渴望知识 12 5.最棒的伐木者15 6.震撼19 7.外面的世界22 8.觉醒26 9.真诚的亚伯拉罕30 10.贫穷的公职人员35 11.当选州议员39 12.爱与死43 13.最初的政治斗争44 14.胖玛丽47 第二部 公民(1836-1849) 1.成为律师52 2.在斯普林菲尔德54 3.解脱57 4.舌战道格拉斯60 5.玛丽·托德63 6.爱的漩涡67 7.“纯属意外”的婚姻70 8.易了装的伐木工73 9.敢于梦想的女人75 10.助选79 11.当选众议员82 12.坚持原则84 13.纵横国会88 14.失意91 第三部 斗士(1849-1861) 1.巡回法庭94 2.最优秀的律师98 3.位卑不敢忘忧国100 4.尴尬的婚姻104 5.故乡与亲人108 6.忧郁112 7.信仰 115 8.堪萨斯事件117 9.人生来平等120 10.千载难逢的好机会123 11.崛起126 12.阿姆斯特朗案128 13.狂妄的律师132 14.大辩论136 15.独一无二的成功141 16.坚持就是胜利144 17.两根古老的木桩148 18.当选总统151 19.山雨欲来155 20.分裂 159 21.入主白宫 162 22.宣誓就职166 第四部 解放者(1861-1863) 1.顽固的南方174 2.内战爆发176 3.兄弟之战180 4.征服内阁 182 5.特立独行的总统186 6.卓越的才华189 7.波托马克溃败191 8.弗莱芒特将军193 9.在战争中学习战争197 10.令人失望的朋友200 11.第一夫人203 12.温和的废奴主义者205 1 3.麦克莱伦208 14.大胆的建议211 15.英俊的南方“总统” 214 16.苏格拉底式公开信219 17.惟一的一次崩溃223 18.下定决心226 19.内阁危机227 20.《解放奴隶宣言》 230 第五部 国民之父(1863-1865) 1.格兰特234 2.一波三折237 3.智斗弗兰迪甘239 4.“南方的先生们” 241 5.解放奴隶243 6.“真正的总司令” 244 7.危机四伏247 8.再次当选249 9.为和平而奋斗251 10.在葛底斯堡的演讲253 11.玛丽的痛苦257 12.宽容260 13.最后的堡垒262 14.南北和谈265 15.短暂的清闲267 16.完整的美国269 17.阴谋270 18.为自由献身273 附录 林肯大事年表 试读章节 周围的几个邻居,还有男孩的外祖父、外祖母都被死神带走了,现在它又来到了妈妈的身边。由于长期营养不良,再加上缺乏生存的信心,因此她一病倒,身体很快就垮掉了。小亚伯拉罕站在床前,看着脸色苍白的妈妈,不知怎么办才好。平时十分坚强的父亲这会儿也泪流满面,泪水打湿了蓬乱的胡须。这时,男孩并不了解“死亡”的真正含义,他的心里只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还有一点新鲜的感觉。 自从第一位邻居死后,父亲就开始做棺材了。钉棺材发出的叮叮当当的声音,让病人和健康人都感到刺耳、心酸,而尚不满十岁的小亚伯拉罕·林肯却浑然不知。现在,父亲又叮叮当当地给刚咽气的妻子做棺材了。小林肯凑上去,看着妈妈的身体,心里想:“妈妈长得真高大啊!”他帮着父亲做这做那,还发现他不用铁钉就能把大木板固定在一起。母亲死后的第一天,就这样不知不觉地过去了,小林肯好像还没有意识到母亲永远地走了。 母亲装殓、下葬后,大家回到了住处。小林肯看到母亲曾经睡过的床,现在空荡荡的,这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整个人立刻被一种巨大的孤独感笼罩。 他忽然醒悟到,自己好像并不喜欢父亲。在他印象中,父亲总是异想天开,爱说粗话,而且还给过他大巴掌,而妈妈从未打过他,总是任劳任怨,为全家辛勤地操劳着。尤其是他那些美好的生活经历,都来自亲爱的妈妈。当妈妈伤心的时候,她总是把小林肯拉到她跟前,目不转睛地看着这个跟她越长越像的男孩,这时,林肯心里总会产生一种无法言喻的感觉,这种感觉萦绕不去,伴随了林肯一生。在对母亲的回忆中,林肯对他曾经失去的以及可望而不可及的事物更加渴望。比起以前,本来就沉默寡言的他更加忧郁了。 一年过去了。有一天,父亲告诉他们,说他要出远门,不会很快回来。听表兄说,这次父亲出门,是要给他们带回一个新妈妈。这个消息让小林肯非常不安。他是个善于观察而且头脑聪明的孩子,继母们的粗暴他早有耳闻。 在十二月的一个傍晚,父亲突然回来了。他驾着马车,从肯塔基州回到了印第安纳。车上下来的几个人看起来神采奕奕,而且那辆马车也特别棒。但是,小林肯和他姐姐心里却忐忑不安:继母是个什么样的人?对人怎么样?正当他们猜想时,从车上走下一个身材高大的女人,她面色红润,长着一头卷发,看起来活泼开朗而又不失端庄。林肯和姐姐萨拉躲在门背后,从缝隙里张望着。那女人的身后还跟着几个小孩,红着脸,不好意思地躲在她的身后。其实,最难为情的是他们的父亲。他把儿子和女儿带到另外三个孩子跟前,指着女孩说:“这是我女儿,叫萨拉。”又指着男孩说:“我儿子,林肯。”接着,父亲又把那三个孩子介绍给他们,分别是约翰、马蒂尔德和萨拉。孩子们想:“怎么?又一个萨拉?”可是不容他们多考虑,父亲就让他们帮忙卸车,车上有好几个箱子和大筐,还有一个抛过光的衣橱,几张看上去很不错的床,等等。 父亲让那个叫约翰·约翰斯顿的孩子和林肯一起住。约翰告诉林肯,他和亲生父亲同名,但他父亲已经去世了,也是在林肯失去妈妈的那个秋天。很明显,父亲和这个新妈妈早就认识,但他们到底认识多久了呢?林肯思考着,企图解开心中的疑惑。 自从新妈妈搬来以后,小屋里就变得热闹起来,加上林肯的叔叔,一共住着大大小小八口人。由于第一次见面时,林肯姐弟和新妈妈握手很迟疑,这使他们在刚开始的这段时间里感到有些尴尬。每次父亲叫新妈妈的名字时,他俩都得竖起耳朵,仔细分辨,因为这位新妈妈也叫萨拉。有过这样几次难堪后,新妈妈不得不想办法改善这种情况,消除他们之间的隔阂。 林肯的新妈妈是否识字,现在已经无从考证。可以肯定的是,她尊重知识,坚持让家里的孩子都去学校读书。很快,林肯对她就产生了好感。无法读书,无法从书籍里获得知识的力量,一直困扰着林肯,使他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尤其是听到神父、土地测量员和旅行到这里的律师的谈话,他求知的欲望就会更加强烈。但是父亲总想把他培养成木匠。当新妈妈说起读书学习的事,父亲还和以前一样,不屑一顾。他总觉得,自己没有读过书,现在不也照样活得挺好。其实父亲并不明白,他的乐观自信,完全是因为他幽默开朗的性格。一到星期天,他们就去教堂。所谓“教堂”也就是一座空荡荡的木房子,台上总有人在诵读,而孩子们根本听不懂,关于语言规范的知识他们还需要积累。当时的林肯已经学会了写字,由于强烈的求知欲望,加上他特别聪明,所以在学校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 那时候纸张特别稀少而且昂贵,林肯没有办法经常用纸和笔练字,只好自己把削尖的木柴熏黑,在墙上、箱子盖上练习,等练得差不多的时候,他才拿出一张宝贵的纸,斟酌很长时间,将最重要的内容用最简练的话写在纸上。就这样,林肯学着练着,字越写越好。转眼间,当年那个冻得发抖的四岁小男孩,如今已长成十四岁的大男孩了。由于他从小帮家里干很多粗活,所以他写字的手指不够灵活。冬天,为了不让孩子们的手冻僵,大人们让孩子们抱着烤热了的土豆去学校,这样到了学校的时候,手指才不会冻得麻木而写不好字。 对这个贫穷的家庭来说,家里的生活、生炉子用的柴火、种地、收割都比上学重要,所以在家里缺钱或需要帮手的时候,林肯就得辍学回家。在当时荒凉的美国西部,会使用斧头比会写字重要得多。一头牛犊能值八美元,书本能值多少? 林肯十一岁的时候,就比同龄的孩子都高大结实,再加上家里缺少劳动力,父亲就让他干重活了,那会儿他就学会了使用斧头。现在他又被带去学打猎,父亲先教他如何使用猎枪,给他演示一次后,就把枪给他,让他练习射击。当时,在他们的不远处有几只鹌鹑,他们悄悄地移过去,发现那儿还有一只火鸡,于是林肯端起枪,瞄准了那只火鸡,只听砰的一声,火鸡应声倒地。父子二人赶紧跑过去,准备取回猎物,可就在林肯伸手的瞬间,他忽然感觉到,有一种从未体验过的可怕力量攫住了他,这种力量自命不凡,自认为凌驾于其他生灵之上,随便践踏,还洋洋得意。以前每次熏烤父亲打来的野味时,林肯心里总是洋溢着欢乐,而这次,他并没有胜利者的喜悦,心里除了恐惧之外,没有任何感觉。他一句话没说,把猎枪还给父亲,转身走了。从这以后,在亚伯拉罕·林肯一生中没有开过第二枪。或许,这是因为林肯想起了那些戴着脚镣的罪犯,又将他的行为与罪犯做着比较,心里认为自己的行为真是可耻,和罪犯的行径没有两样。林肯的父亲如果知道,枪法这么准的儿子以后竟拒绝射击,肯定会感到非常遗憾。 P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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