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有许多美好的记忆,阅读肯定是其中之一。人的一生有许多心灵的感动,阅读也是其中之一。如今,我们过着尘埃喧嚣的生活,心灵有太多负累。渴望夜晚的明灯照在这温暖的书页上,让我们沉醉于每个故事中,一点一滴的体会,滋养、唤醒你心灵中的经典情怀。翻开一页,感动永远。
那天去看刘欢的演唱会《欢歌2004》真的感动了,出道多少年了,刘欢始终是一个让人敬仰的歌者。
在我心里,他不是歌星。因为他所唱的歌几乎全是自己作曲,因为他写的歌全是那么大气,至少,是一个男人的歌,至少,是一个歌者的歌。
没有英俊的外表,没有可以包装炒作的神秘之处,有的只是对音乐的执著和狂热,有的,只是对听者的一份负责。
这是一场迄今为止内地歌手中投资最高、售票速度最快和没有赞助商加盟的惟一一场演唱会。没有了商业味道的演唱会显得那么纯粹而专业。刘欢说,我在做音乐的时候,尽量把自己的想法完成100%——这是我做所有事情的原则,尽可能少地在任何一个地方打折扣,因为如果你这妥协一下,那妥协一下,最终出来的东西就是什么都不像,甚至很可能朝相反的方向去了,所以,你必须在任何一个小细节上都要坚持。否则就没有100%的快乐。
100%的快乐?那是一种怎么样的快乐?
有多少人,只为了10%的快乐和90%的功利在放弃着,那些商业和炒作的演唱会有多少只是为了money而来?我们听到的只是自己对于往事的一点点追忆而已,我们没有感动,因为他们没有认真地去对待音乐和我们。
所以,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春小麦没有冬小麦好吃,没有它的香甜、柔韧和糯软,因为它没有经历整个冬天,它是速成的,只经历了一个季节的温暖,没有经历过寒冷就抵达了成熟。
所以,我不爱看那些只用一个月就写成的流行书,那里面有色情、四角恋、一夜情、凶杀和暖昧,就是没有让我心动的真情。
所以,我还是喜欢看曹雪芹用几十年写成的《红楼梦》,那是他用自己的血用自己的心铸成的心灵之书,在几百年之后,什么时候读什么时候让人动容。
还喜欢一个画画的老人,他是一位画坛巨匠,说他一字千金并不过分。他的字人们得了去总是可以成为炫耀的资本,所以,求字求画的人很多。但他轻易不答应人,家里简朴得如同普通人家一样,没有豪华的装修,没有那些附庸风雅的名人字画,他只养猫,一堆从外面拾回来的病。猫,偶尔撕破他的画纸,他并不恼,有人惊呼,那都是钱啊。他并不在乎钱,钱的多和少于他是没有任何关联的一样,他在乎他的猫咪是不是病好了腿不瘸了,他在乎自己今天的画是不是又画好了,自己今天的字写得怎么样了。不好的字画他要亲手撕掉。他追求那种极致的完美,所以,他的字和画更加值钱,因为难得,因为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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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中之神分出自己一小片心灵,使它如野花一般芬芳,月色一般柔和,微风一般清新。
给它斟上一杯喜悦,说:“喝吧,把过去的一切忘个干净!”
给它斟上一杯烦恼,说:“喝吧,尝一尝什么叫欢乐的生命!”
赋予它那来自天国的睿智,把正义的路子挑定。
赋予它能洞察一切奥秘的聪明。
赋予它在梦境中才流露的和理想结伴的情感。
为它穿上天使们用彩虹和流霞织成的激情的锦衣。
给它蒙上怀疑的阴影——光的幽灵。
给它从仇恨的熔炉取来的火,从粗暴的沙漠唤来的风,从利己主义的海边捡来的沙子,从永恒的脚下采集的灰尘。
给它以盲目的力量,让它在歇斯底里中咆哮,在狂热中膜拜;给它以生命——死的幻影。
神中之神终于把自己的心灵同人类联结在一起了,怀着包容一切的爱的感情,他不由露出了微笑,带着满脸的泪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