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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人民公社时期中国农民反行为调查
分类
作者 高王凌
出版社 中共党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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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您知道人民公社时期农村生活中那些瞒产私分、“偷”粮食的故事么?人民公社时期农民生活中到底有多少“猫腻",它们究竟是怎么回事?本书就是这样一部关于人民公社时期农村生活中那些“猫腻”的调查文集,本书带你了解农村人民公社时期生活中那些“猫腻”的背后!

内容推荐

若不了解农民及其行为,就不能说是对人民公社有真正的了解。您知道人民公社时期农村生活中那些瞒产私分、“偷”粮食的故事么?人民公社时期农民生活中到底有多少“猫腻",它们究竟是怎么回事?本书就是这样一部关于人民公社时期农村生活中那些“猫腻”的调查文集。

通过实地调查,作者发现,农民行为对人民公社的命运、对后来“包产到户”的形成,甚至对那以后的农村经济及农村生活,都有着长远、深刻的影响。

目录

序言

回乡纪闻

一个“来错了的地方”

各有所长

真假集体

“土”的奥秘

接受再教育之余

“隐形经济”的数字统计

“蔫坏”与“反行为”

早期的私分和偷盗

结语

试读章节

秋日里的一天,我登上南下的列车前往山西,去我曾插队的地方——所谓“第二故乡”。

不知是为什么,早几天就有的那种兴奋的感觉,随着火车的隆隆前行,越来越感强烈。回想起村子里旧日的一些朋友,心里好像热乎乎的。但心里也有几分忐忑不安。是担心老乡不认我么?不,不会,也不是。实在是因这次调查太过奇怪,对于它的成功与否,心里一点也不托底。

到省城后,我改乘汽车,前往百里之外的目的地——大谷。庄稼成熟在即,一切还是那么熟悉。一路上黄绿相间,高矮相下,秋收已经开始。离开此地已有21年之久。但,时光如今却好像拉近了距离。二十多年啊,我竞不觉已走了有那么长久。这次回到这片土地,来见我的乡亲,主要的目的却是来了解他们的行为和过去的各种隐秘和“猫腻”。您说,他们能不奇怪?

从此每到一处,总难免的一件事,便是向人家解释我的调查目的。有时讲了又讲,或从不同角度作出多种的解释,但却不一定成功。也许它是太令人意外了,也许是因为很少有人这样来想问题。有时我干脆单刀直入,这虽有点冒昧,但却意向明晰。当然,这种问法也有缺点,因为对方可能了解问题不够全面,未免会丢失某些重要的东西。

到大谷以后,我先去见了的一位老县长晋之。他是一位老干部,今年已78岁。因为长期在本地工作,对情况非常了解。在插队时因为私人的事情,我曾随朋友一起见过他,这回衔命而来,更受到热情接待。

大谷过去是省里的重点,距省城又近。它在20世纪60年代成为一个先进县,1964年粮食亩产达到“纲要”(亩产40O斤)。当时华北只有两个上纲县,一个是河北遵化,一个就是山西的大谷。同时大谷还是第一个“四化”县(即电气化、水利化、化肥化和机械化)。尽管是一个“五谷丰登”之地,在近代历史上,大谷最出名的却是钱庄票号。  没有想到,对我提出的问题,在晋之看来,竟是很明显的。他说:

偷,在三年困难时期最厉害。那时候公社和县里蹲点干部都偷(偷吃)。老乡们是私偷,他们是公吃。要不然就饿坏了(1959年他曾有过下乡被饿病了的亲身经历)。集体吃饭,玉茭子(即玉米)糊糊、瓜菜代。把玉茭核碾碎和玉茭皮儿搁在一起煮,还有荞麦杆什么的“代食品”。社员白天在食堂打饭,晚上偷上点粮食,家家冒烟,吃茭子。站在村头,一眼就能看出来。

从那以后,直到70年代,大部分人都偷粮食,不偷活不了。偷是普遍的,不是一两个村的个别现象。

我问:难道偷多偷少,就任其所为吗?村里是否有着一定的控制,或某种制度(像嘉黎说的那样),允许大家去偷,但偷的数量,是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不可以各尽所能、逾量过多?否则既不公平,也会引发争端或其他问题?

P3-4

序言

本书涉及的多是人民公社时期农村生活中的那些“猫腻”。不过,它也许算不得什么真正的秘密,人们多少会知道它,在许多的小说和文学作品里,也早就谈到了这些事情。

例如,沙汀的《木鱼山》中就多次讲到“大伙的抵制”,在生产上“钻空子”、“作虚弄假”和“做贼娃子活路”。甚至借一个老农的口说:“那么就是该偷!不偷倒是傻瓜!”或从干部的角度讲出:“这是莫可奈何的事,农民真也不是那么容易对付!”(《收获》1983年第5期)

在莫言的《道神嫖》里,曾讲述了一群在磨坊干活的妇女,因为“守着粮食,不能活活饿死”,偷窃豌豆养家活命的真实故事;还讲到村里的孩子在割草时,一起偷瓜、摸枣、抓鱼,而且总要先“保养机器”:“烧麦粒吃,新鲜麦穗,放火上一燎,搓掉糠皮,半生半熟,白汁丰富,味道鲜美,没麦粒吃了就烧玉米吃,烧地瓜吃,烧豆子吃,反正都是生产队的,不吃白不吃,吃饱了省下家里的口粮。”

莫伸的《三岔镇风波》讲到1963年,尽管恢复了些元气,“但是已经饿怕了的乡民们想尽一切办法瞒产和拖延。这些外表淳厚的乡民们已经锻炼出一副狡黠的脑筋,不断地变换手法,将粮食埋藏或转移。”(《十月》1985年第1期)

贾平凹的《土门》,讲到“顾嘴吃饭,是那个时代的人最基本的生存要求”。特别是在《我是农民》中,讲述了大量“偷”的故事。并说:“农民,几乎没有不偷盗的”;“大家心里都明白,但谁也不说破”罢了。(《大家》1998年第6期)

我想,这样的故事一定还有很多很多。不过专门讨论这一问题,并在乡间从事专项的调查,以前可能还没有过。在本书中,我准备回答的是,人民公社体制下农民到底有多少的“猫腻”,它们究竟是怎么回事?有多大的规模和多少普遍性?具体表现如何?它们又是怎样产生的……

我以为,不了解这些,就不了解农民的真实生活,也不了解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到底是怎么回事,更不了解实际上农民的种种行为是怎样推动了20世纪80年代的农村改革。相对于人民公社时期农民生活的各种外来解释——如农民是“积极性不够”,以及“博弈论”等——它可能是在那些“强势话语”之外,“第一次”反映了农民“自己的声音”?……

这些“猫腻”大都源于农民的“反行为”。“反行为”是我无意间起的一个名字,也可称之为“反道而行”的行为(用与我合作的一位老人的话来说)。我的国外同行得知这一研究之后,认为它很“新潮”。但用英文似乎又没有一个很准确的对应名词,说是“RESISTANCE”吧一中文就是“抵抗”,也是毛泽东1959年初在郑州会议上的说法(用以形容农民对人民公社的基本态度),——似乎并不足以概括,因为它们并不能完全称为“抵抗”或“反抗”;用“REACTION”或“COUNTER—ACTION”吧,“反其道而行之”的一面是讲出来了,但似乎也有所不足。因此,我想仍使用“反行为”这一个中文名词,来概括人民公社时期农民的有关行为。

过去的集体化研究,多侧重于政府或领导层的决策过程及其实施这一方面,这样做是有他的道理的,因为合作化运动,上层领导(以至毛泽东本人)是起非常重要作用的因素;但是,历史本是由两方,而非由单方面构成,不了解农民行为,就不能说是对这段历史有了真正的了解。而且随着研究的深入,不难发现,它对人民公社的命运、对后来包产到户的形成,甚至对包产到户以后的农村经济及农村生活,都有着长远和深刻的影响。

我对中国农业集体化的研究,始于1990年。从土地改革、早期合作化、“高潮”,直到“大跃进”,逐段推进。如果说前一阶段的研究,也不免于“从政府角度来看人民公社”,如今这一研究的主题,就可以叫“从农民行为来看人民公社”;前一阶段的人民公社制度分析,主要做的是“账内账”,现在则打算做一些“账外账”的分析。  就此而言,本书尚不是一部学术性专著,而仅仅是一部调查报告(或近似于报告文学)。在今天的城市里,有着乡村生活经历的当不在少数,此外还有大量的农村读者,不知你们都会如何看待这些问题,或对本书有什么意见?

也有朋友向我问起农民这些行为在法律法令上的地位,这时我才发现,这在有关的资料中竟是查不到的。例如,无论在20世纪50年代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还是在60年代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六十条)里,几乎都看不到对“偷盗”或“瞒产私分”的处罚规定,好像这些现象就不曾存在似的。难道它们是合法的吗?当然不是,因为从50年代中叶起,历次运动就一直在整肃这些东西。那么,是不便谈论或宣扬这类事宜,还是有着其他什么原因……

不过,当年在规章中也有一处说到:“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劳动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它统一地使用社员的土地、耕畜、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组织社员进行共同的劳动,统一地分配社员共同劳动的成果”(1955年11月农业社章程草案)。不管有无明确的硬性规定,从这种几个“统一”的观点看来,庄稼,从种到收,都属于“集体”的“共同行为”,是不能私自随意处理的。而举凡所有那些“反行为”,无一例外都是与当时的制度规定“对着干”的。一经发现,无疑就要受到处罚,甚至逮捕法办(在我插队的村子里就有这样的例子)。

最后,还要说明,当时农民的“口粮标准”,是北方大约360斤(小麦、小米、玉米、高粱等),南方z100斤(以稻谷为主)。这都是“原粮”,折成“成品粮”则每天不到八两(因折实率不同,故南北相差不多)。我们插队时的口粮标准,是528斤原粮,合商品粮每月39斤,日食1斤3两。但当其时,一面是繁重而长时间的重体力劳动(“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已不是什么“诗句”,而是再实在不过的现实生活;亦不是几滴“汗珠”,而是成串成串的往下淌),一面是在不少地方几乎无油无菜没有副食的伙食,……特别是快到晌午时,那种饿得一点都动弹(山西老乡对劳动干活的称呼)不得的劲头,……没有亲身体验的人是很难了解的。

中国当代的年轻读者,大多没有挨饿的经验,也不容易了解一个月二三十斤成品粮是什么意味(现在中国人的“口粮”确是越吃越少了)。但是,我和我们以上几代中国人都有过这种经验,至少在“三年困难”时期,城里人曾因之消瘦或浮肿,乡下则眼见大批人口“非正常死亡”。其后,是插队下乡的亲身经历,体会就更深切了。可以说几乎日日是在饥饿半饥饿之中。

几年以前,曾有一位老部长当众“质问”我:你为什么来参加这项研究?我一时愕然,便说到了“饿肚子”,不想他顿时黯然。后来才知道,他有两个儿子都曾插队,其中一个就死在雁北乡下。……这当然不是唯一的,但也是很有力的理由了。谁能说它不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可是我还能记得,每当送饭的时节,送到地头的饭食,老乡的总是比我们的多一些,须知他们公开分配的口粮远比我们要少啊(插队第一年我所在的地区社员只分了280斤口粮)。这是怎么回事呢?直到今天,我才能初步解开这个谜团……

这也许都是些应该交代的背景,剩下的问题,还是让读者去品评吧。

                   作者:高王凌

                   2005年8月

后记

在以往中国农村问题的大多数研究里,仅把视角定位于“上层”,即国家政策的制定及实施过程,而它的对象——农民(即社会层面),却在研究的视野之外。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研究,我发现,事实上农民远非如许多人想象的那样是一个制度的被动接受者,他们有着自己的期望、思想和要求。他们一直有着“反道而行”的“对应”行为,从而以不易察觉的方式改变、修正,或是消解着上级的政策和制度。这种政府与农民间的“互动”,一直贯穿了整个过程,到今天仍在继续。

中国农民的“反行为”,在全世界的农民行为中又是独特的,在不同文明的有关分析中也很难归类,它不是大的反抗(甚至与大规模的反抗无关),而仅仅依靠那些静寸削、肖的日常行为而最终对修改制度发生影响,导致了制度变迁,这是其他国家多没能做到的。尽管毛泽东1959年曾说,农民的这些“抵抗”都是合理的,人民公社时期农民这些行为都遭到了严厉的批判和压制。现在看来,农民的这些“抵抗”对国家政策的修订起了很重要的积极的作用,这正是农民对这段历史作出的正面贡献。没有他们,人民公社制度也许早就维持不住。农民们看似微不足道的行为修改了原有制度,并导致了人民公社制度的变迁。

但是,在农村改革这一历史事件中,光有农民的行为,而没有上层党的决定还是不行。1962年包产到户的被取消,就是明显的例证。所以,“走群众路线”,尊重农民的呼声,正是20世纪80年代的农村改革的一大特点,也是政府与农民双方互动的明显例证。因此,对于农民群众的行为,尤其是针对政府政策的“反行为”,是不能简单地当做消极的东西,应当认识到农民的“抵抗”对于政府政策修订的积极作用。经过双方“互动”,才实现了后来的农村改革。

关于农民“反行为”的研究,我们只是开了个头。希望更多的同仁重视起这一问题,使它得到更为深入的研究,这不但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也可以使我们更进一步地了解中国农民的努力,和听到他们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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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2 23: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