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青年张子华、顾一军的眼中,林娟是一只美丽的爱情彩蝶,为了给这只彩蝶洗碧一片蓝天,一军从军,子华浪迹江城,林娟却被债主逼婚而逃,沦落他乡……后一军考上军校,子华自修大专。两人虽情同手足,却总是在近乎宿命的爱情的十字路口相遇,兄弟之情近乎决裂。林娟的突然出现又瞬间消失,更给三人关系蒙上一层阴影……所有的爱难觅家园,终是——人在旅途,爱在路上。
风雅之地如今却是清贫之乡。我和顾一军、林娟就生长在这片土地上。我们的家在坪坝中正好位于等边三角的三个端点。小时候,我们一同在宝塔山下刈草放牛,在石柱观下的小湖中潜水摸鱼,14岁那年,又一起考到40公里外的一所中学念高中。我们都是农门儿女。所不同的是,林娟11岁那年,父亲上山打柴,不幸坠崖身亡。林娟的母亲被父辈们不无同情地称之为“病婆娘”,她总在咳嗽。如果她从你身边走过,就如同有人在恶意地敲打着一根破了的竹筒。她的骨头与众不同,变天就咔咔作响。她总说骨头疼,而且一疼起来就浑身是汗满地打滚。但这丝毫没有动摇她要把她惟一的女儿林娟培养成良坪寥寥无几的女高中生的愿望。其实她的梦想远比这一愿望更辉煌,因为林娟出类拔萃的学习成绩,早被学校的老师誉为是山窝里展翅欲飞的金凤凰。冬天,林娟没有棉衣,她母亲便用未经鞣制的羊皮给她缝了一件坎肩。没有人愿意靠近林娟,在一个又一个漫长的冬季,她身上总是散发出一股极其难闻的膻味。但春天一旦来临,脱去了羊皮坎肩的林娟就会因她的美丽、善良和优异的学习成绩而被人亲近和羡慕。
我和顾一军一直是林娟的守护神。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林娟受到丝毫挑衅或侮辱,我们就会挺身而出。我们是近邻,从小耳鬓厮磨青梅竹马,这也是当时我们敢于在世俗的嘲讽中理直气壮地保护着林娟的全部理由。P1
衣食得于自然,情感始自心灵。这世间,正是心灵世界的千差万别,为我们绘织出了生动壮丽的人性图景。因为爱,万千梦人,苦其一生,矢志找寻情感的家园。然而,美梦噩梦,都只能做到醒来的时候。多少梦中人醒来,才发现自己依然爱在路上,情无乡关。这是爱的意境,亦是爱的宿命。
来时的路上,我曾像笔下人物张子华那样浪迹武汉打工求学;后来又像笔下人物顾一军那样毅然从军。他们身上确乎有我当年的影子。然而,影子是虚幻的、不可靠的。笔下人物爱在路上的命运随着小说的收尾而终止,而我依然不忍自弃地爱在路上。
年过而立,爬满青苔的心虽已疏于感动,但在我即将与战友远征利比里亚执行维和任务的时候,意外得知这本书将要出版,疏于感动的心仍真切地体味到了被感动的幸福滋味。我的朋友彭怀东和长征出版社的刘志军编辑,把我认为几乎不可为之的事情变成了现实,在此深表谢意!
作者
200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