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分为婚姻家庭篇、侵权纠纷篇、合同纠纷篇、劳动纠纷篇、行政诉讼篇共五篇。每篇又分门别类地分为若干章节。以婚姻家庭篇为例,该篇又分为婚姻关系、继承、父母子女关系三章,每章都选择典型的案例引申出较全面的法律问题。例如在婚姻关系这章,以案例的形式将结婚的条件、无效婚姻、婚姻的撤销、离婚的财产分割、离婚的救济途径等法律问题化解为老少皆宜的日常生活常识。
值得一提的是,本书的两位编写者都是律师,他们由于多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有着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实践经验,熟悉公民对法律的需求,编撰的此书相信能满足普通百姓的法律需求,成为大家足不出户的法律顾问。
本书与一般的法律知识读物相比有三个显著特点:
贴近生活实际,具有极强的实用性:本书内容涵盖婚姻家庭、继承、劳动纠纷、合同、房屋买卖、侵权以及行政诉讼等等方面,可以说基本上覆盖了老百姓的吃、穿、住、行为的方方面面,一些日常遇到的法律疑问都可以在本书中找到满意的答案。
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本书以典型案例的形式,以案说法,举一反三,通俗易懂,即便是没有任保法律基础的普通百姓,也能很容易的读懂。
故事性强,趣味性强,有很强的可读性:为了避免枯燥的法律说理,本书选择的都是一些有典型代表性的案例,既注重全面涵盖法律知识,更注重故事情节的引人入胜,使读者在读故事的同时也受到了法律的熏陶,真是一举两得,以逸待劳。
本书分为婚姻家庭篇、侵权纠纷篇、合同纠纷篇、劳动纠纷篇、行政诉讼篇共五篇。每篇又分门别类地分为若干章节。以婚姻家庭篇为例,该篇又分为婚姻关系、继承、父母子女关系三章,每章都选择典型的案例引申出较全面的法律问题。例如在婚姻关系这章,以案例的形式将结婚的条件、无效婚姻、婚姻的撤销、离婚的财产分割、离婚的救济途径等法律问题化解为老少皆宜的日常生活常识。
第一编 婚家庭篇
第1章 婚姻关系
害怕婚姻被宣告无效就要忍气吞声吗?
婚内与他人生育子女,受害方能否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巨额聘金能返还吗?
结婚七天又离婚,彩礼与嫁妆如何处置?
“夫妻忠诚协议”是否有效
夫妻一方处分共同才产是否必然无效?
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能否代理其提出离婚?
子女探视权引起纠纷怎么办?
离婚能否分割一言所获竞赛奖牌及奖金?
分娩后一年内可以离婚吗?
对在离我后出生的原协商流产的了离应否负担抚养费?
离婚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吗?
离婚时什么情况下可以请求经济帮助?
法院判决离婚时对妇女权益有什么保护?
离婚时房屋所有权不完全,该房屋能否分割?
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还有帮助义务吗?
第2章 继承
离婚扶养成事实,继女子还有继承权吗?
共有财产析产纠纷,是否受继承时效的限制?
打印的遗嘱有亲笔签名,这份遗嘱是否有效?
外嫁女儿能否继承遗产?
遗赠扶养协议下遗赠的财产能追索吗?
放弃继承权是不赡养的理由吗?
子女怎样为承再婚父母的遗产?
人身保险金可以作为遗产分配吗?
尽赡养义务的孙子是否享有继承权?
女儿也有继承权吗?
杀害被继承人还有继承权吗?
孙儿对共同生活的祖父母的遗产有继承权吗?
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融,应以哪份为准?
“二奶”有继承权吗?
股东资格能否继承?
买断工龄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她还有继承权吗?
抚养非婚生女子有权获得赔偿吗?
第二编 侵权纠纷篇
第3章 父母子女关系
被收养的兄长有义务抚养胞弟吗?
敏敏的母亲是否丧失监护权?
养父母有亲生子女养子女可否免除赡养义务?
如何选择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探视权未实现能否拒付子女抚育费?
如何处理变更实际抚养关系引起的纠纷?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费?
法院判决后子女的抚养权能否变更?
婴儿的抚养权到底归谁?
继父母能否请求返还对继子女的抚养费
养父母离异,养子女由谁抚养?
丈夫婚前签订的赡养合同,丈夫死后妻子是否继续履行?
继母子权利义务关系能够解除吗?
爷爷奶奶对孙子有探望权吗?
父母离异后未成年人姓名权归谁所有?
离婚双方协议由—方放弃探望子女权利的行为有效吗?
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如何解决?
祖父母能否代替父母行使抚养教育义务?
通奸所生之子归谁抚养?
第4章 侵犯人身权
“打水仗”酿成惨剧未成年人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吗?
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否兼得?
如何计算医疗损害赔偿金额?
房内异味惹出人身损害怎么办?
客运中造成的人身伤害,适用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规定吗?
邻居间的噪声侵害是否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看病需要保留好证据吗?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数个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岂能漫天要价
树木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如何解决?
学生在校受伤,学校要承担责任吗?
成年学生骑车撞人,家长要负责任吗?
学校、公园、家长,谁为咬人狗熊买单?
护栏破损出人命高速公司要负责吗?
体育课上两同学相撞,眼、脸受伤,谁之过?
学生淹死河中,都是提前放学惹的祸?
教师发怒使两学生头撞头受伤,学校负责吗?
性猥亵侵犯人身权如何解决?
第5章 侵犯消费者权益
出门时撞上宾馆的玻璃门受伤,该由谁来赔?
商家一时疏忽错价销售商品怎么办?
消费者诉电影院禁止外带饮料侵权吗?
酒店员工致顾客伤残责任应如何认定?
冰箱起火谁来负责?
游泳者溺死泳池,经营者应否担责?
顾客尚未入店用餐即摔伤能否获赔?
存车处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出相车司机事先与乘客约定发生事故概不负责是否有效?
顾客遭超市搜身能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丑女”难进酒吧?
游客身亡获赔保险后,旅行社可以免责吗?
啤酒爆炸应找谁赔偿?
销售商广告欺诈,消费者能否行使撤销和索赔权?
经营者应对顾客意外受伤担责吗?2
自助寄存失包与超市责任如何分担?
汽车车内环境污染可以进行索赔吗?
短信服务为何易订退难?
第6章 侵犯知识产权
怎样认定重复授权?
商标权与专利权冲突如何解决?
“含羞草”为他人“作嫁衣”怨谁?
商业秘密罪中的保密措施如何认定?
他们的摄影作品受保护吗?
合作作品怎能私自署名?
网页具有独创性吗?
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
翻译外国作品,署自己的姓名,是否属于抄袭行为?
编 辑作品的著作权归谁享有?
著作权是否可以全部转让?
第7章 其他侵权行为
拍摄不道德行为的照片在报上曝光是否侵犯他人肖像权?
患者心脏骤停家属状告“120”未出诊,医院有责任吗?
女孩溜冰场上被撞伤3颗牙,能获得赔偿吗?
一般人格权怎样保护?
姓名权如何保护?
朱先生的肖像权受到侵害了吗?
烧碱当酒喝下肚,伤者能索赔吗?
她能主张隐私权吗?
空调安装不适当侵扰邻里怎么办?
第三编 合同纠纷篇
第8章 房屋买卖合同
商品房面积缩水怎么办?
房地产买卖合同未谈成,中介公司能否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
买卖房屋不过户,只能独咽苦果吗?
一房两卖,谁做房主?
怎样处理劣质材料装修带来的烦恼?
楼上下邻居之间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侄子顶替儿子签约售房合同是否有效?
妻子以丈夫名义买房也需授权委托证明吗?
商品房能“双倍”赔偿吗?
他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吗?
该起房屋买卖是否有效?
第9章 租赁合同
出租房失火原因不明,承租人承担风险责任吗?
怎样认定出租违章 建筑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房屋转让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吗?
所租房屋被卖,租赁者应知情吗?
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未定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认定?
该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第10章 赠与合同
赠与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应如何承担?
妻子以丈夫名义存款是不是赠与?
在交付前赠与人能否随意处分赠与物?
赠与房屋必须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吗?
房屋所有权人为何被判搬出房屋?
好心办坏事,赠送锅炉惹大祸怎么办?
赠与合同已公正,赠物属谁?
赠与人银根紧缩,赠与合同可撤销吗?
已经履行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第11章 其他合同纠纷
姐冒妹名旅游发生意外赔不赔?
非自愿签订保证合同保证人应否承担保证责任?
保险公司未告知免责条款赔付3万
车险合同未变更,能获理赔吗?
儿媳借出私房钱,公爹拒认就可以不还吗?
借据错写一个字如何认定?
第四编 劳动纠纷篇
第12章 劳动合同
未签劳务合同仍属劳动争议吗?
劳动者受胁迫签字有效吗?
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胜任工作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医疗期未满,企业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因为是“临时工”,公司就可以不给签合同吗?
超过试用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对合同期限要求不一时,如何解决劳动合同签订引起的纠纷?
打工可以不鉴劳动合同吗?
“内退”是否等于退休?
可以用加班费来抵偿经济损失吗?
未按约取得报酬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强迫劳动者买断工龄吗?
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如何向其追索培训费?
没签培训协议也要赔培训费吗?
员工请病假能被除名吗?
第13章 工资及福利待遇
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能全部扣发每月工资吗?
企业未按约定支付报酬,职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吗?
抵债商品可以作为工资发放吗?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可以只发200%吗?
可以不要工资条吗?
见习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办?
如何解决提成工资招来的麻烦呢?
退休金能随意扣发吗?
拖欠工资工人拿走厂里物品构成盗窃罪吗?
用人单位扣发劳动者工资合法吗?
最低工资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吗?
试用期内辞职应该承担培训费吗?
用人单位能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吗?
要求休探亲假被单位拒绝,怎么办?
员工被拘留审查期间企业应付工资吗?
第14章 工伤保险
临时工因伤致残是否算工伤?
临时工工伤也应享受多种保险待遇吗?
无工商登记的工厂职工受伤也享受工伤待遇吗?
出差遇车祸算工伤吗?
上班时遭强奸是否算工伤?
退休被判缓刑者应否享受退休待遇?
工伤保险争议中应引用无过错原则吗?
伤害地点不是工作岗位是不是工伤?
退休人员返聘后因工死亡待遇如何认定?
从事 第二职业受伤,个人应承担医疗费用吗?
个人企业雇工因工致残应享受法定补偿吗?
使用童工致残,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吗?
未交保险导致巨额赔偿吗?
外借人员社会保险是否可以停交?
他可以要求企业再为他缴纳社会保险费吗?
第15章 争议仲裁
单位分房法院应否受理?
发生劳动争议可否直接向法院起诉?
工作之余去打工,违反规定可以被开除吗?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如何认定?
档案失踪20年被除名职工能获赔吗?
第五编 行政诉讼篇
第16章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超过期限,处罚应当撤销吗?
违法作出行政行为应当取消吗?
行政处罚应事先告知吗?
科技厅不作为怎么办?
卫生局当场扣押许可证及变更经营范围是否合法?
公安局的治安处罚显失公正吗?
卫生局的处罚有效吗?
民政局殡葬管理处有处罚决定吗?
第17章 行政许可
征地要举行听证吗?
强制执行申请是否属于申请行政许可的范畴?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违法吗?
宅基地属于行政许可吗?
林业局有采伐许可权吗?
行政许可有权限、范围和条件吗?
非法变更许可要赔偿吗?
资格考试将自由选择是否培训?
第18章 国家赔偿
行为违法但不构成犯罪被羁押,国家是否赔偿?
储某是否该得到国家赔偿?
再审该判无罪国家应予赔偿吗?
非法拘禁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吗?
被错误逮捕检察院应赔偿吗?
她应要求赔偿吗?
第19章 行政诉讼
他是否有原告资格?
不服火灾认定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是否应该受理?
农业局的行政处罚是否已过追诉时效?
卫生服务站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重复处理行为法院可以受理吗?
害怕婚姻被宣告无效就要忍气吞声吗?
1980年,张强年仅一周岁的时候,父母离婚,他由父亲抚养。不久,父亲张志忠与同村的刘淑英结婚。1999年,父亲张志忠去世。2000年7月,张强20岁,继母刘淑英给他找了一门亲事,女方何慧敏比张强小两岁,只有18岁。双方商量好了亲事,却因为两个孩子均未达到法定婚龄而无法登记,于是,二人开假证明虚报了年龄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后,夫妻感情很好,2002年还生了一个孩子。但是,张强的继母以与人合伙做生意需要本钱为由,多次从张强夫妇处借钱,最多一次借了5000元,却迟迟不还钱。慧敏多次找上门向刘淑英催要借款,刘淑英以各种理由搪塞。最后,刘淑英索性赖账了,还威胁张强夫妇说:“你们当初结婚的时候都没到法定婚龄,是开假证明虚报了年龄才登记的,这是违法的,如果你再向我要钱的话,我到民政局去举报你们弄虚作假,没收你们的结婚证,宣布你们的婚姻无效,让你们的孩子成为私生子。”张强夫妇自觉理亏,只好自认倒霉,不敢再向刘淑英讨要借款,害怕她真的向民政局举报,使自己的婚姻成为无效婚姻。
律师的话:
其实,可怜的张强夫妇因为不懂婚姻法,才被恶人要挟。实际上,根据婚姻法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四种,一是重婚的;二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是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是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张强和何慧敏在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情况下,采用虚报年龄的方法形成的婚姻关系。应当属于无效婚姻。但是,根据婚姻法解释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根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张强和何慧敏现在已经到了法定婚龄,他们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已经消失了,如果利害关系人到法院去以当初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他们的婚姻无效的话,法院也不会支持的。因此,张强大可不必受刘淑英的威胁。P2-3
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法律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联系得越来越紧密,法律早已不再是法律职业者的特权,而成为一个现代人必备的常识。实际上,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法律问题,诸如:经过二十年的共同婚姻生活,我的婚前个人财产是否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计算医疗损害赔偿金?在试用期内,单位是否应该给我上社会保险?我买的商品房面积缩水怎么办?不服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怎么办?这些法律问题与我们的生活关系密切,如果你能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就能增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避免自身的权益受到侵犯,即使遇到不法侵犯,也能自然地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本书就是一本符合大众法律需求、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内容深入浅出的法律读物。你既可以将本书视为增长法律知识的休闲读物,也可以把它当作一本答疑解惑的法律工具书。
本书与一般的法律知识读物相比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贴近生活实际,具有极强的实用性。本书内容涵盖婚姻家庭、继承、劳动纠纷、合同、房屋买卖、侵权以及行政诉讼等方面,可以说基本上覆盖了老百姓的吃、穿、住、行的方方面面,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一些法律疑问都可以在本书中找到满意的答案。二是内容说理深入浅出。本书以典型案例的形式,以案说法,举一反三,通俗易懂,即使是没有任何法律基础的普通百姓,也能很容易读懂。三是故事性强,趣味性强,有很强的可读性。为了避免枯燥的法律说理,本书选择的都是~些具有典型代表性的案例,既注重全面涵盖法律知识,更注重故事情节的引人入胜,使读者在读故事的同时也受到了法律的熏陶,做到一举两得。
本书分为婚姻家庭篇、侵权纠纷篇、合同纠纷篇、劳动纠纷篇、行政诉讼篇共五篇。每篇又分门别类地分为若干章节。以婚姻家庭篇为例,该篇又分为婚姻关系、继承、父母子女关系三章,每章都选择典型的案例引申出较全面的法律问题。例如在婚姻关系这章,以案例的形式将结婚的条件、无效婚姻、婚姻的撤销、离婚的财产分割、离婚的救济途径等法律问题化解为老少皆宜的日常生活常识。
值得一提的是,本书的两位编写者都是律师,他们由于多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有着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实践经验,熟悉公民对法律的需求,编撰的此书相信能满足普通百姓的法律需求,成为大家足不出户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