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在美国一出版就引起广泛关注,褒贬不一,有人认为它不仅是对美国经典文学的研究,也是对美国文化的研究。但是也有人认为劳伦斯对美国文学圣殿发起了攻击。本书开美国文学研究之先河,正如劳伦斯这位极具争议的文坛巨星在序言中所声称的,他是“这个胎儿的接生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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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劳伦斯论美国名著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
作者 | (英)D.H.劳伦斯 |
出版社 | 上海三联书店 |
下载 | ![]() |
简介 | 编辑推荐 本书在美国一出版就引起广泛关注,褒贬不一,有人认为它不仅是对美国经典文学的研究,也是对美国文化的研究。但是也有人认为劳伦斯对美国文学圣殿发起了攻击。本书开美国文学研究之先河,正如劳伦斯这位极具争议的文坛巨星在序言中所声称的,他是“这个胎儿的接生婆”。 内容推荐 这是一个英国文豪对美国经典文学作家和作品的诛心之论,为我们了解美国文学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视角。当然我们还能从中领略一个英国文豪独特的文风和品位。 目录 地之灵 本杰明·富兰克林 海克特·圣约翰·德·克里夫库尔 菲尼莫·库柏的白人小说 菲尼莫·库柏的“皮袜子”小说 埃德加·爱伦·坡 纳撒尼尔·霍桑与《红字》 霍桑的《福谷传奇》 达纳的《两年水手生涯》 赫尔曼·麦尔维尔的《泰比》和《奥穆》 赫尔曼·麦尔维尔的《莫比·迪克》 惠特曼 试读章节 为什么本杰明·富兰克林树立了这个标准的美国公民模式?当然就他自己而言,他自以为自己表现十分真诚。他认为这不过是一个真正的理想。可是,我们怎么看自己的所作所为非至关紧要。我们从不真正知道我们在做什么。我们要么当本杰明那样的物质工具,要么按照上帝的旨意听从无意识深处自我的召唤而行动。我们只是执行者,永远不会是自己行动的主人。那未知的主人要么来自我们灵魂深处要么来自外界。我们所能做的就是试图使自己与内心深处的海洋保持一致。否则我们只能是自行其是,走向反面,最终因自以为是而碰得头破血流。 本杰明终于从法兰西朝廷那里谋到了钱,于是他向推翻包括法国在内的整个欧洲迈出了第一步。不破旧就不能立新。欧洲就是旧的东西。美国,如果她的人民不强烈地与自己内心中的神作对的话,她就会成为新生事物。新的诞生宣告着旧的死亡。但是你又无法把时代一刀斩断。因此,你得花几个世纪从旧的那里偷取生命。 本杰明为了这个目的从直接和间接两方面努力过。所谓直接,就是他在法兰西朝廷上狠狠地挖了英国一个墙角,为此欧洲大失血几乎致死。所谓间接,就是他在费城树起了美国式理想和模式,尽管这模式不那么招人喜欢,是那么微不足道。这个模式的美国——冷酷、道德化、功利性十足的民主国家比任何俄国虚无主义都更能毁灭旧欧洲。美国是缓慢地做这件事的,就像一个呆在家中服从家长的儿子,默默地仇视着家长的权威,心目中不仅毁灭着家长的权威也毁灭着他们的存在。要知道美国和欧洲在精神上是一家。美国精神上的家过去是现在依然是欧洲。尽管美国有成堆成堆的金子,这令人恼火的枷锁仍摆脱不掉。你那成堆的金子,美国,如果你不能成为你自己的话,你那成堆的金子就只能是成堆的粪土。 一切美国化和机械化一直是为了甩掉过去。现在看看美国吧,她被自己带刺的网缠住,让她自己的机器统治着。她被多个“不许”的刺网缠住,被“生产”机器封锁住,就像成千上万的松鼠关在笼子中奔跑。这纯粹是一个笑话。 现在,欧洲,你的机会到来了。让地狱松弛,从而你找回曾属于你的,把你的独木舟划到新的海洋中——趁聪明的美国正躺在她粪土堆样的金山上,被“不许”的意识和道德刺网死死地缠着;趁她的人民像成千上万的松鼠在成千上万的笼子中干着活儿。生产! 让地狱松弛一下,从而找回曾属于你的吧,欧洲! P21-22 序言 本书原名为《美国经典文学研究》,号称“研究”(stuadies),实为随笔,且是个性化十足的书人书话随笔。因此在英语国家除了经常出版单行本外,还被部分选人劳伦斯的散文集中出版。在国内这本书也一直汇人劳伦斯的散文随笔集中出版,此次是第一次以单行本面世。这个单行本的出版估计对关心美国文学的读者来说是个福音。以前汇编入劳伦斯的散文随笔集中出版可能吸引的只是关心劳伦斯作品的读者,现在这个单行本则可以专门列入美国文学研究范围,引起更广大读众的兴趣。这是一个英国大家对美国经典文学作家和作品的诛心之论,为我们了解美国文学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视角,当然我们还能从中领略一个英国文豪独特的散文风格和品位。因此这本书应该是具有多重意义的,超出了单纯的学术。 为此我首先要特别感谢多年前停刊的山东大学《美国文学》杂志,是这家杂志以兼收并蓄的姿态最早(1988年)刊登了部分拙译,使劳伦斯论美国文学的文字首次以中文的形式出现。 那是二十多年前的青春往事了,让我难以忘怀。1984年不才以劳伦斯研究硕士名分毕业走出校门,虽然职业不是外国文学的教学与研究,但一直以此为己任。我急需在本专业上有所作为,首当其冲的是要出版一批劳伦斯作品的译文。但上世纪80年代中期劳伦斯开始进入中国时人们关注的是他的小说,一时间争译抢译其小说的现象蔚为壮观,多人合译、复译者层出不穷,市场居然出现饱和状态,拙译劳伦斯长篇只好暂时束之高阁,等待时机。身为专业的研究者,彼时的空间只有翻译劳伦斯散文随笔,这一直被认为是劳伦斯创作的支流而遭到忽视。 1986年在厦门召开的全国美国文学研究会的年会上结识了山东大学郭继德教授,后向郭教授所编辑的《美国文学》杂志提出了翻译这本书的选题,承蒙批准后开始翻译并在该杂志上连载。这本侧重美国现当代文学研究的季刊能发表一个英国作家狂论美国古典文学的非学院派的文章译文,不能不说既是对劳伦斯网开一面,也是对我这个执著的译者的扶掖。后来这个杂志因资金原因停刊了,劳伦斯的文章就刊登在最后倒数几期上。可以说,如果没有《美国文学》杂志的支持,或许我就不会一口气将这本书翻译出来,最多也只能是翻译其中一部分编人劳伦斯的散文集里,读者则无福读到全书。 此后漓江出版社将整本书收入劳伦斯的文艺批评集中出版并多次再版。这本书的出版果然使读者认识了一个疯狂自白的劳伦斯,得以欣赏劳伦斯的散文文体,领略了他的批评精神。以中国人对文人散文随笔的热爱传统,劳伦斯的散文随笔从此受到出版界和读者的青睐也就十分自然。劳伦斯的随笔居然在中国不断再版,不断出新的选本。劳伦斯随笔在中国受到的这种普遍礼遇大大超出了其在英语国家的接受程度,在不同的语境中劳伦斯的随笔产生了不同的阅读效应。 此次出版单行本,机会难得,谨对拙译进行一次较全面的修订。修订的理由有三:其一,翻译这本书是在二十八岁上,十八年过去,毕竟一直从事翻译和写作,自然方方面面都有了不少长进,译本也应反映这个进步程度,错的地方要改正,遣词造句欠佳之处要加以润色,给读者更佳的阅读享受。其二,当年翻译时,并无英文的注释本作参考,完全是以我一人之力,尽量做了许多注解。这些注解有些是查字典得出的答案,不揣谫陋,做成注解。但仍有一些查字典和上网查询都难以得到答案的疑问,限于条件,只能直译,留下了遗憾。如今有了权威的剑桥出版社的注释本出版,不仅解决了那些遍寻不得的疑问,还得以按照剑桥版修正以前有出入的和错误的注释。其三,还有些常识和背景性的注解在专业人士看来似乎没有必要,但那是为更广大的读者考虑才做的。因为我有一个朴素的信念,那就是,劳伦斯的读者大大超出了专业文学圈,涵盖了广泛的读者群,所以我应该为他们多做些注释工作,让普通的文学爱好者也能顺畅地读劳伦斯。 其实每次旧作有再版机会,我都尽量做些小修小补的工作,如增加些注解,改正些错误。但出版有时像拍影视剧,为了发行上的原因要赶定货会和书展的档期,因此难以让我有相对长的时间进行全面的修订。而另一方面,作为译者我也有浮躁世俗的一面,没有出版社约定再版,就不肯花时间暗自修订。而一旦与出版社签定了合同,就要在短时间内出版,我又失去了大好的机会,只能小修小补,聊以自慰。所以借这次出单行本的机会,我和善解人意的代理人段女士达成了难得的谅解,给我充足的时间进行修订,不赶定货会,不赶书展,把几个月的业余时间均花在修订上,于是终于有了一个自己满意的修订本出炉,以告慰自己和读者。 尽管如此,拙译肯定还有错误的地方,因此敬请专业或非专业读者批评指正,我会一一牢记,在以后的再版中不断改正。 关于这本书的写作和出版背景,也顺便在此交代一番,相信对任何读者都有益处。 此书是劳伦斯耗时六年完成的(1917—1923),一共12篇随笔,边写边在杂志上发表,后为在美国出版又反复修改过。1922年到1923年间(到达美国后)又经过删改修订甚至重写,以符合美国出版者的要求(其中一些敏感的字词深恐遭到查禁),才在美国结集出版。 这本批评集在美国一出版就引起美国各大重要文学媒体的关注,褒贬不一。有的认为它不仅是对美国经典文学的研究,也是对美国的研究。有过激的评论则认为劳伦斯对美国文学的圣殿发起了攻击。在英国,这本书也受到了评论界的关注,众说纷纭,言辞往往过激。但事过境迁,热闹一阵,那些褒贬也就都如风过耳,学界还是更关注劳伦斯的小说创作,并不重视劳伦斯的散文随笔,虽然这本书多年来都在重印。 也只有到二十世纪末叶,随着后人对劳伦斯研究的深入,这本小说家论小说和小说家的随笔集终于引起广泛重视,被誉为“现代文学批评中少有的杰作之一”,它“不仅具有历史意义,亦是对(文学)批评的永久贡献,本身就是一部血运旺盛的文学作品”。其特色是“破坏,涤罪,创造”,是一副“解毒良药”。同时,还被认为是“研究美国文化的经典之作”。 这组随笔力透纸背,为劳伦斯一段特殊悲惨的人生体验所浸润。一个小说家和诗人何以花费如此漫长的时光写作小品文,其写作背景不可不交代。 观察劳伦斯1915年后的创作,不难发现,在1915年前这位以长篇小说和诗歌风靡英国文坛的青年作家和诗人,居然一连几年没有长篇巨制出版。他是陷入了生活与创作的深渊而难以自拔。这是劳伦斯人生中最黑暗和尴尬的一章,有人称之为劳伦斯的“噩梦时期”,但又岂是“噩梦”二字能了的? 1915年第一次世界大战风起云涌之时,劳伦斯史诗般的小说《虹》因有反战倾向而惨遭禁毁,罪名却是有伤风化,“黄过左拉”。劳伦斯在英国名声扫地。此时的他从《儿子与情人》声誉的顶峰遽然跌人事业与生活的谷底。作品难以在英国出版,贫病交加,几乎全靠朋友捐助过活。伦敦之大,居之不易,只好选择生活费用低廉的西南一隅康沃尔海边蛰居。 如今的康沃尔以其著名的“天涯海角”(Land’s End)等地成为著名的旅游胜地,但当年却是地老天荒的蛮夷之地。劳伦斯夫妇选择了大西洋岸边荒地上的一个小村落住了下来,自己种菜,勉强糊口。荒蛮的康沃尔却有着迷人的自然景色:天蓝水净,野花遍地,尤其是那铺天盖地的紫红色石楠花丛,与碧蓝的海水和浅绿的逶迤山影组成了粗犷妖艳的康沃尔景观。劳伦斯感到了康沃尔的某种魔力:这寂静的荒野,拍岸的狂涛,原始的处女地,让人想到伊甸园。所以劳伦斯说,他在康沃尔有一种通灵的感觉。在这捉襟见肘,几乎与世隔绝的日子里,劳伦斯仍然笔耕不辍,完成了另一部号称探索现代人方寸乾坤的长篇小说《恋爱中的女人》。但这部文稿在伦敦的各大出版社旅行数月,最终仍遭退稿(四年后才在美国出版私人征订版),理由很简单,劳伦斯是有“前科”的作家,哪个出版社都不敢承担再次禁书的后果。彼时他能够在英国出版的只有前几年创作的爱情诗和意大利游记这类销量很小、版税很少的非小说作品,既不能给他带来声誉,也不能改善他的贫困状况。 劳伦斯受着官方和右翼文化势力的打压和扼杀,他们欲置其于死地而后快。他唯一能够亲近的文化界人士是自由派即著名的剑桥一布鲁姆斯伯里文人圈子,这是那个时期英国文化的良心之所在,也是英国文化艺术精英中的精英,他们对第一次世界大战亦持反对态度。但这些人在生活态度、社会观念和文学理念上又令劳伦斯感到无法融入,与他们的分歧导致关系决裂。这个圈子里的主要人物,如罗素、福斯特、凯恩斯和女施主墨雷尔夫人等文化名流和年轻的艺术家都曾对他垂青,他也对他们有过爱慕、敬重,也受惠于他们。但他出身低微,自尊心不容任何怠慢,甚至不容任何人的降尊纡贵。久而久之,一旦平视这些文化精英,也就难免发现他们身上人性的弱点或污点,以他的苛刻和尖锐,无法与之为伍,也就是自然的事了。反之,劳伦斯在剑桥一布鲁姆斯伯里文人的眼中本就是一个外省穷才子,出于对一个写作天才的爱护,他们对他悲悯为怀,关爱有加,但不料这小镇工人的儿子自视甚高,还挟出身于德国衰落贵族之家的妻子以自重。那个与他私奔后结婚的德国妻子弗里达,也没有为人之妻应有的谦卑,时时处处插话插手,很不合时宜,甚至成了劳伦斯与大家交流的障碍,大家渐渐冷落甚至恶意中伤劳伦斯也就不足为奇。福斯特在给劳伦斯的一封绝交信中表示,他仍乐意与作家劳伦斯交往,但决不同“劳伦斯夫妻店”打交道,极力排斥弗里达参与劳伦斯的社交活动。还有劳伦斯察觉出这个文人圈子里南风颇盛,两相对照之下,他亦发现了自身的断袖倾向,以他的道德标准,这无异于洪水猛兽,理智上他努力与之决裂以求得自身清白。劳伦斯在道德上的恐惧也是他与这个强大的文人圈子失和的原因之一。 劳伦斯因此而失去了在英国文化界唯一的强力支柱,只能作为一个拮据的写作个体,靠着几个边缘文化人和还算善解人意的代理人的周旋,在人心叵测的英国文坛上苦苦沉浮,陷于随时都被淹没的危险境地。有人说,与这个文人圈子的决裂使劳伦斯得到文坛承认的时间推迟了二十年。不仅如此,劳伦斯对当年文坛上的主流巨擘如萧伯纳、班奈特和威尔斯也不曾有攀附之举,反倒时而表示出对他们作品的不屑。这种处世态度本身就将自己置于孤家寡人的境地。我们可以说是天性使然,也可以称之为“文人相轻”,但在劳伦斯刚刚开始步入文坛的时候,在别人眼里他是不具备“相轻”资本的,只能被上流文人看作是少年狂妄,遭到孤立被认为是咎由自取。对于1910年代中期的这段恩怨,任何人都难以做出公断,只能留给历史。如果劳伦斯的妻子不是弗里达,如果弗里达甘做“贤妻良母”,如果劳伦斯本人不那么偏激、不压抑自我去殉道,如果那些上流文人多点平常心和爱心……结果就不会是这样令人扼腕。作为后人和外国学者,重要的不是试图公断这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文人感情纠纷,而是了解真相,从中总结一些共性的教训:文人之间到底该怎样相处才算适度,总体上处于社会弱势的文人们该怎样既相互关爱、拔茅连茹,又不因过从甚密而陷于琐碎世俗,甚至在异性和同性感情上纠缠不清。但无论如何,劳伦斯是处于弱势但又不甘雌伏的,因此是更多受到伤害的一方。劳伦斯也因此心生报复,在《恋爱中的女人》一书中“就近取材”,将几个熟人做了小说人物的“模特”,差点引起名誉官司。其中一人的诉讼威胁还是以劳伦斯赔付其50英镑而私了的。 此时劳伦斯唯一的救命草就是美国。从他的长篇处女作《白孔雀》开始,美国的出版社就一直很关注他,为他的作品出版美国版。在他最困难的时候美国的杂志还约他的稿子。他成了一个从未去过美国的名副其实的美国作家。这片同文同种的“新大陆”对劳伦斯充满魅力,他准备战后一俟得到护照并获得允许离境就首先去美国。这个契机促使他关心起英国人不屑关注的美国文学作品,边读边写读书随笔,这同时也是为自己移居美国后作一系列的文学讲演做准备。就是这种无奈中的阅读和写作让劳伦斯写出了一部不朽的文学批评集,一枝独秀于文学批评史。可见一部杰出的作品并非出自杰出的动机。 本书的独到价值在于,它的不断修改和重写过程糅进了劳伦斯周游世界的感受(如塔西提岛和南太平洋的经历为他评论达纳和麦尔维尔的海洋作品提供了难得的感性认识),特别是劳伦斯到达美国后对美国实地的感受。很多学者都注意到了书中对美国和美国人性格的评论和讥讽,这些是一个英国平民出身的作家对开始称雄世界的美国实地观察后写下的随感,有十足的现场感。有些观点和判断在八十年后的今天读来,都觉得十分中肯贴切,对我们认识美国和美国精神都是十分难得和宝贵的。历史地看,在那个年代,能够像劳伦斯一样介入美国文化和美国生活的外国一流作家并不多(虽然彼时劳伦斯并不被看作是大作家),因此他的观察无论如何都具有特殊意义。而在学术上,这本书亦有美国文学研究的开山之作的价值:事实证明,劳伦斯此举不仅在当年傲视一切的大英帝国是首创,他甚至比美国本土的批评家更早地广泛研究起美国文学来,其视角之独特,笔锋之犀利,更无前例。在劳伦斯写作这本书时,美国文学这个词本身都是受到批评家和学者质疑的,在美国的多数大学里并没有设置美国文学的课程,美国的第一个美国文学教授的教席则是在1919年才设立的,美国的第一本《美国文学》杂志则创办于1929年,是在劳伦斯这本书出版后六年。无论美国学界如何褒贬劳伦斯,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劳伦斯这本书开创了美国文学研究的先河,自然成为了美国文学研究的源头。正如劳伦斯自己在本书的序言中声称的那样,他是“这个胎儿的接生婆”。 这些意义,在1988年翻译这本书时我都不懂,因为那时我也随着主流一味忙于研究和翻译他的小说,对他的散文随笔几乎是视而不见。只是因为特殊的境遇,我翻译了这本书,以后才注意其意义。这似乎与当年劳伦斯写这本书的情景颇有相似之处,都是无心插柳,以后成了气候。这是命运的安排。无论如何我对此是感恩的。是为序。 2006-02-25于北京丛林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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