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本特利的第一部推理小说,推出后广受读者欢迎,至今不断再版,并三次登上银幕。主要介绍了英国金融巨头、大亨曼德森被枪杀于自己的别墅这一案件的侦破过程,破案情节反而峰回路转,奇妙异常;破案过程精彩绝伦,是“本格派”侦探小说的杰作之一。本书有别于当时的同类小说,为侦探注入了“个性化”的血液,而其虽为作者游戏之作,但创意、技巧不输名家成熟的作品,评论家均给予极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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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特伦特最后一案(奇案俱乐部)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
作者 | (英国)本特利 |
出版社 | 译林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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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本书是本特利的第一部推理小说,推出后广受读者欢迎,至今不断再版,并三次登上银幕。主要介绍了英国金融巨头、大亨曼德森被枪杀于自己的别墅这一案件的侦破过程,破案情节反而峰回路转,奇妙异常;破案过程精彩绝伦,是“本格派”侦探小说的杰作之一。本书有别于当时的同类小说,为侦探注入了“个性化”的血液,而其虽为作者游戏之作,但创意、技巧不输名家成熟的作品,评论家均给予极高评价。 内容推荐 本书主要介绍了英国金融巨头、大亨曼德森被枪杀于自己的别墅这一案件的侦破过程。书中的神探特伦特是一位作家兼记者,生性幽默活泼,思想敏锐,屡破奇案,书中不慎爱上凶杀案的当事人——曼德森的夫人,这是侦探小说史上第一位“不爱破案爱美人”的神探。然而本书并没有变成爱情小说或是其他非侦探小说,破案情节反而峰回路转,奇妙异常;破案过程精彩绝伦,是“本格派”侦探小说的杰作之一。 作者本特利写作此书,本意是开侦探小说的一个玩笑,书名谓之“最后一案”,实为其第一部侦探小说,暗含其无意再写第二部。谁知《特伦特最后一案》一经问世,即大获成功,出乎作者的预料。 试读章节 在事关重大和看似重大之间,世人究竟如何做出一番明智的判断? 就拿西格斯必·曼德森那颗强势多谋的脑袋,被一枪打穿了这事来说吧!对一般人而言,他的死,还不至于赚人热泪,不过是徒留唏嘘——一个曾经建立富可敌国事业的人,身后竞连一个真心哭悼的朋友都没有,也没有人出面为他举办追思怀念的活动——然而对于那一些生活在金融暴风圈的人来说,他的死讯却如同是世界末日来临! 在他本国的商业发展史上,从来没有一个人物像他_样对贸易市场有如此重大的影响力,他可以说是一位金融巨人,有足够的力量可以左右资方,也从劳方身上获取了不少暴利;但是除此之外,在曼德森身上,还有他与众不同之处,对他的国人来说,他的一生带点浪漫的传奇色彩;他是他们心中维持金融稳定的领导人物,化解危机的前锋,也是那些想要冲破华尔街堡垒的野心家们心中的假想敌。 他的财产是从他的祖父那代开始积累的,他祖父在自己那个保守的年代,也算是一号人物;家产传到他父亲手上时,他把它们拿来经营银行,又扩充了祖业。那时,他还未曾接触股票。曼德森是个身边随时带着一大笔钱的人,照理说,他可以靠着祖产的荫庇舒舒服服地当个美洲新财主,但是,他却不甘于如此。他的个性以及在欧洲所受的教育,告诉他什么才是一个富人恃以长富久安的生存之道,这些观念深植内心,所以他并未被奢华冲昏了头,他知道,四十九人队①以及他海盗祖先的作风,才是他要学习的对象。从商生涯的第一阶段,他带着初生牛犊不畏虎的气势,自恃拥有比别人优秀的头脑,闯入了金融市场,在当时的圣海伦街学到了纽约证券交易的多样化和复杂性。彼时他的心态还未健全,只能说他是一个投机天才,老是喜欢和别人反其道而行罢了。 接下来他完全变了。他父亲过世那一年,也就是他三十岁那年,他所信奉的神,似乎开始施予他赫赫的权势和荣耀。因为父亲的骤然去世,他开始安定下来,全心经营他父亲的银行事业,对于华尔街的动向不再闻问。在短短几年之内,他把整个公司带向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峰,使各方面有如浪潮卷起般成长。众人原本因他太年轻所产生的不信任,也逐渐消失。他完全变成另一个人似的,没有人知道什么原因造成他的改变,但是有人传说,是因为父亲临终前留给他的一席话;而他一向尊重、敬爱他的父亲。 P1-2 序言 《特伦特最后一案》导读 神探的理性与感性 他本来想写一部嘲讽侦探小说的小说,不料竟成了侦探小说史上的经典…… 这里说的他,是近代英国文学的一位著名人士,名叫本特利(E.C.Bentley,1875—1956),而这里说的经典,则是指《特伦特最后一案》。 为什么要嘲讽侦探小说? 可能是因为“神探”神乎其神,不太像“人”;而办案过程也严谨细密,不似真实人生。 侦探小说从福尔摩斯以后,大量“神探”纷纷出笼。但也是福尔摩斯建立起来的“禁欲”传统,神探几乎是纯粹的思考机器,与儿女私情似乎是沾不上边。福尔摩斯仅仅有一次对女性动了心,但小说仍让他们无缘发展,致令福尔摩斯怅然于心,提到她的时候只称“那位女士”而不名。(至今,美国的一个福尔摩斯书迷俱乐部每年开大会时,仍只邀一位女性 参加。) 在20世纪初的侦探小说黄金时期里,小说家们就把侦探的感情表现悬为禁忌,无人越雷池一步;他们宁愿把侦探写为嗜烟斗、好美食、爱醇酒等各种个性,就是不让神探动男女之事的凡心。后来的评论家乃对此玩笑说:“昆恩先生,可否请您略述神探的性生活?……” 熟悉后来的美式犯罪小说以及其中的冷硬派侦探的读者,可能对有血有肉的侦探已不稀罕。这类侦探游走于社会底层暗角,靠毅力与硬拳维生,他们偶或动心而受诱于某个蛇蝎美人是常见的事。然而《特伦特最后一案》成书于1913年,本特利比时代早了三四十年,在正统解谜小说中创造出一位坠入情网,不惜不破案的神探来。 这位神探就是特伦特,三十二岁的作家兼记者,生性幽默活泼,更兼思维敏锐,以新闻报道的方式屡破奇案。但在这部《特伦特最后一案》的小说中,他不慎爱上凶案当事人,情感纠葛与理性剥茧交相争战,产生一幕幕独特好戏——这是史上第一位“不爱破案爱美人”的神探!(这可真是感情上的恋慕,不像福尔摩斯,总让我们觉得他是遇见智力上的异性对手,而不是爱上一个感情上的对象。)难得的是,这样的安排并没有使《特伦特最后一案》变成罗曼史,或者成了“非侦探小说”。事实上,《特伦特最后一案》的情节峰回路转,奇诡异常,侦探的解密能力仍是精彩绝伦,仍然是史上“本格派”的侦探小说杰作而不遑多让。 破案的逻辑与危险 《特伦特最后一案》打破常规的特色不只一端,小说赋予侦探的功能以及结局的安排,都是推翻侦探小说公式的惊人之举。 传统上,侦探小说的末尾,神探邀集众人,针对已发生的诸般证据,逐项排比,析离矛盾,最后找出合理逻辑,指着其中一人:“你就是凶手!”凶手伏首认罪,天理得以昭彰。但是,本特利不以此为满足,他要探究是否有“逻辑上合理却不是真相”的可能。 这个概念本来是想颠覆推理小说的,不料竟给了侦探小说更宽广的空间,使侦探小说脱离了“破案”的惟一功能,产生后代更复杂多元的推理小说来。 在《特伦特最后一案》里,凶案并不是破了一次,而是被破了三次。侦探已经为案情的证据线索(不在场证明)做出完美的解释,但小说并没有完,它让当事人再做一次告白,再由一个案情旁观者做了小补充,每一次都对案情的意义有重大转折,让我们惊讶于真实的多种可能性。 本特利在此之前不是一个侦探小说家,他想借一个玩笑作品,嘲讽一切侦探小说破的案未必是“真的”。人生的可能性远比逻辑来得复杂,使用逻辑的神探们未必没有危险;这是本特利所点破的人生真相。本特利有没有犯规呢?(按正统推理小说的写法,作者与读者应该拥有相同的线索,作者不能私藏用于结尾,这是作者与读者智力角逐的共识。)从某个角度看,他是犯了规的,但到了侦探解谜为止,他写的是不折不扣的“正统推理小说”;其后的几个转折,则是本特利点破读者“尽信书不如无书”的宗旨;既然是全书宗旨所寄,犯规也就不宜深究,当庭开释可也。 文学的栽花与插柳 本特利写侦探小说,本意是开侦探小说一个玩笑,顺便向他的好友也是侦探小说名家切斯特顿致意,预备博君一粲即可,书名叫“最后一案”,其实是第一本书,可见他本无意再写下去。不料,《特伦特最后一案》大获成功,侦探小说读者不以他的嘲讽为忤,热烈欢迎这部本想革命的小说,使得本特利不得不再接再厉,另外又写了两部以特伦特为主角的小说。只是《特伦特最后一案》的情节设计太巧妙了,阻碍了它的发展性,其他特伦特的安排很难再令人认同,结果都失败了。从侦探小说经典的历史看,《特伦特最后一案》其实也就是惟一一案。 不过本特利的文学地位不止于此,他的另一项发明也使他名垂不朽。在英诗写作中有所谓的“克莱里休体”,是一种四句双韵的传记诗,用近乎打油诗的方式四句写他人生平,这就是本特利首创的,连名字也是他的(他的全名是爱德蒙·克莱里休·本特利)。这种诗体为新闻界与文人所爱用,也在英语世界产生许多论世知人的幽默小诗;本特利未能继续得意于侦探小说,却在诗坛上长负盛名,这也是写作人生另一个人算不如天算的事例吧!让我也借克莱里休体,试为本特利赞: 异哉奇人本特利, 巧创新体风气开; 偶然奋笔奇冤案, 小说孤单诗集传。 詹宏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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