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软件下载  游戏下载  翻译软件  电子书下载  电影下载  电视剧下载  教程攻略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图书:

 

书名 拿什么保护你我的孩子(给家长的50堂法律必修课)
分类 人文社科-法律-中国法律
作者 杨凯//梁秋茗//高明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下载
简介
编辑推荐

这是一部供家长、孩子共同阅读的法律常识读本。全书依案说法,并设立了“法律讲堂”及“成长建议”专栏;所选案例均为近几年的真实案例,涉及当前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所有法律法规,涉及学校、家庭、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阅读本书,能提高家长们保护孩子的法律意识,阅读本书,能引导孩子与家长共同进步。

内容推荐

全面性:涉及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所能遇到的大部分重要问题,并覆盖了相关法律法规的重点内容。涉及学校、家庭、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

实用性:依案说法,并设立了“法律讲堂”及“成长建议”专栏,随查随用。所有案例均有独立标题,独立成节,便于读者有针对性地参阅。

时代性:所选案例均为近几年的真实案例,涉及当前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所有法律法规,体现最新的诉讼动态。

典型性:所选案例示范性强,在同类案例中具有代表性,有警示、启示作用。

目录

学生校外打架被捅死学校无过错也无责任

我不是足球,任你们踢来踢去

你们无权公开我们的隐私

我的“可爱”不用你去宣传

我想有个家

我是骗子的爱情“俘虏”

丢出去的铅球

我受伤了,学校无过错

动物的行为,主人负责

脆弱的生命

春游是好事,但要根据身体的健康状况而行

隐私与校规的冲突

没有预兆的病情

你的伤害,牵涉了更多无辜的孩子

爸爸,不要打我

我的财产我做主

今天我们自己回家

体育课上意外事件的判决

变态的爱情’

一节电池,一只眼睛

一场谋划好的“抢钱”计划

我是无辜的

我要上学

调皮兑换体罚

没有眼睛的弹丸

愤怒的火焰

易破碎的心灵

天外之物

黄色网站害了我

罪错从一支烟开始

我成了透明人

冒充的身份

轻轻松松伸懒腰,糊里糊涂戳伤眼

学校设施出问题,导致学生伤残

物理书砸死人

你们不用帮我宣传我的错误

我是童工

一场没有硝烟的金钱战争

从小订立的“娃娃亲”

那是我的名额

难道我的尊严就不值钱吗

好心人没有将好心进行到底

轻生女被救,后失踪责任在谁

踢球踢中同学腿

我在车站寻找生财之道

另一半的房产

被遗弃的婴儿

你是孩子的父亲

因交不起学费我失学了

都是网游惹的祸

作为一名老师

从书名说起

律师与青少年保护

附录相关法律法规

试读章节

青春档案2 

我不是足球,任你们踢来踢去

徐静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父亲是一个国有企业星光机械厂的工人,母亲是一个家庭主妇,家里虽算不上富裕,但生活得很开心。

1995年5月,徐静才六岁时,父亲在一次事故当中不幸丧生,母亲因遭受不了打击,精神也崩溃了,之后就发疯了,发疯后的母亲连自理能力都没有,就更加无能力再承担监护责任了,而徐静的祖父母年事已高,无力承担徐静以后的生活,没法担任其监护人,徐静的哥哥徐磊也认为自己收入不高,没法负担徐静以后的生活费用。面对这种情况,只能依照《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星光机械厂指定了徐静的哥哥徐磊为徐静的监护人。

因此,自1995年5月起,徐磊担任了徐静的监护人。2005年7月,徐静考上了当地一所私立高中,要求每年10,000元的学费,徐静于是向徐磊要求给付这笔学费,这时,徐磊以经济条件不好为由拒绝给付。正在徐静十分为难的时候,他的舅舅刘涛从国外归来,知道了她的困境,于是向徐磊表示愿意充当徐静的监护人。徐磊认为自己总算可以甩掉这个大包袱了,就爽快地答应刘涛的要求,双方签订了书面变更监护协议,刘涛于是把徐静领回家中。2006年6月,丧偶多年的刘涛经人介绍,准备与当地的一名女子结婚,但该女子却认为刘涛充当徐静的监护人是个很大的负担,提出要刘涛停止充当徐静的监护人才肯与其办理结婚手续。刘涛无奈,找到徐磊,要求其继续履行对徐静的监护义务。这时徐磊则以变更了监护关系为由,拒绝继续担任徐静的监护人。面对双方的推诿,为了继续自己的学业,徐静在百般无奈之下决定诉诸法律,于是把舅舅刘涛与哥哥徐磊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徐磊辩称自己已经和刘涛签订了变更监护人协议,现在他已经对徐静不承担任何责任,要求刘涛依照原来的书面约定担任徐静的监护人,而刘涛则要求恢复原来的监护关系。那么,监护人被指定后,可以自行变更吗?徐磊与刘涛签订的变更协议是否有效?徐磊是否已经不对徐静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讲堂

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制度。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因为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一些民事活动需要由他人代为进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主要包括:保护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照顾其生活,管理和保护其财产,代理其进行民事活动,对未成年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包括亲生父母、有抚养关系的养父母、继父母。

如果父母均在世或者有一方还在世,但是缺乏监护能力,如身体患有严重疾病,或经济困难,没有能力抚养子女等,可以由别人来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父母过世或缺乏监护能力时,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可以提请法院裁决。不可以未经指定而直接要求法院作出裁决。  法院以上述作为指定监护的顺序,即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世,则由他们优先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均过世,则由未成年人的兄、姐担任监护人,依次类推。但若前一顺序中有监护资格的人没有监护能力或对监护人明显不利的,法院可以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

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条的规定:“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因此,徐磊与刘涛擅自变更徐静的监护人是不合法的,其变更协议无效。第18条还规定:“擅自变更的,由原来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因此,对于擅自变更监护关系的情况,应该由变更双方共同承担监护责任。

在本案中,徐磊与刘涛擅自变更对徐静的监护关系,据此,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二被告对徐静共同承担监护责任。另外,《婚姻法》第29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徐磊作为对徐静负有扶养义务的人,也不能推卸对徐静的责任。

民法中的监护制度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法律制度。未成年人是监护的主要对象。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监护制度是关键。履行监督和保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被监督、保护的人,称为被监护人。我国《民法通则》对监护制度作了专门规定。《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成长建议

未成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来,其受监护的权利受到国家法律的特殊保护,这就意味着,国家、社会、家长都负有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职责,也就是说,如果未成年人无人监护,被遗弃或抛弃,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家长面对孩子时,要非常明确抚养、监督、保护子女是其不可推卸的责任。

P5-8

随便看

 

霍普软件下载网电子书栏目提供海量电子书在线免费阅读及下载。

 

Copyright © 2002-2024 101b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3 9:3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