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其“怒”,在一个“个人主义”盛行的时代,这样的胸怀是要受到批评的;别人的“不幸”与你无干,你可以不“哀”的;别人的“不争”与你无干,你可以不“怒”的。鲁迅的一生,就活在“哀”与“怒”循环交错的复杂“情结”里,时而“俯首”,时而“横眉”,时而“甘为孺子牛”,时而“冷对千夫指”……
郁达夫说:没有伟大人物出现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可怜的生物之群;有了伟大的人物,而不知拥护,爱戴,崇仰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因为鲁迅的一死,使人们自觉出了民族的尚可以有为;也因为鲁迅一死,使人家看出了中国还是奴隶性很浓厚的半绝望的国家。
李长之说:倘若以专门的学究气的思想论,他根底上,是一个虚无主义者,他常说不能确知道对不对,对于正路如何走,他也有些渺茫。
中国现代史之研究家或爱好者,中国现代文学之研究家或爱好者,鲁迅之拥护者或批评者,传记文学之研究家或爱好者,大中小学生……
他似乎是骂人最多的人,被他指名道姓骂过的,至少有百人左右,与之“交战”的重要人物,也有二三十名。他骂章士钊的思想与人格,他骂胡适的某些言论和行为,他骂陈源(西滢)的为军阀作伥,他骂徐志摩的诗,他骂杨荫榆的“女师大风潮”,他骂粱实秋的没有“阶级性”——他想骂谁就可以骂谁,而且越骂自己变得越伟大。他被视为“新文学的奠基人”,“思想革命的先驱者”,“思想界权威者”,“人民文豪” ,“民族魂”,“中国现代小说的开山和楷模”,“文坛上风摧不折,雷击不了,斧劈不倒的长盛不衰的长青树”,“伟大的文学家,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旅英雄”……
——他有说不尽的飞扬
他似乎又是被骂最多的人,从“不是革命家”,到“鲁迅嫖妓”,被骂的方式五花八门。他的“革命家”的身份受到质疑,被认为“并无多少革命行为”,“没有真正从事过地下活动”,“不算是革命家”。他的“思想家”的身份受到质疑,被视为“没有深邃的哲学脑筋”,“没有幽远的问题”,“只有零星的杂感而不成系统”。他的私生活受到质疑,被视为”色情环境的享受者”,“生活作风不正派”,“外表像孔老二,居然也搞起玩妓女的事”……他被视为“传播流言”和“放冷箭”的人,被视为一下笔就“构陷人家的罪状”、“不是断章取义,便是捏造事实”的人,被视为“戴其纸糊的权威者的假冠入于身心交病之状况”的人,被视为“彷徨于艺术与名利的明暗之间”的人,被视为“心理变态”、“人格卑污”、“好恶小人”、“封建余孽”、“戴着白手套的法西斯蒂”、“二重性反革命人物”、“没有大规模的文学上的努力”……
——他有说不尽的落寞
一、还有个法名叫“长庚”
旧社会有一种习俗,说有许多妖魔鬼怪。专喜欢杀害有出息的人,尤其是孩子。要下贱,他们才肯放手,孩子才能平安无事。一般人家里为了避邪,好让孩子健康成长,就让孩子拜和尚为师,意思就是舍给寺院了。和尚这种人,从他们自己看来,将来可以成佛,自然高超得很,然而在当时许多人看来,他们无家无室,不会做官,是下贱之辈。所以孩子拜和尚为师,鬼怪也就不来搅扰了。
鲁迅是长男,“物以稀为贵”,父亲怕他有出息,因此养不大,不到1岁,便领到长庆寺里去,拜了一个姓龙的和尚为师了。于是得了一个法名“长庚”,就是长寿的意思。此外,他还得了一件由橄榄形的各色小绸片所缝就的百家衣,即“衲衣”和一件称为“牛绳”的小东西,上面挂着零星小件,如历本、镜子、银筛之类。据说是可以避邪的。
龙师父这人很是有趣。瘦长的身子,瘦长的脸,高颧细眼.对人很和气,对鲁迅也很和气。他不教鲁迅念一句经,也不教鲁迅一点佛门规矩。按理说,和尚是不应该留须的,他却有两绺下垂的小胡子:和尚也是不应该有老婆的,他却娶了一个年轻的寡妇,还生了四个孩子。孩子长大以后,也做了和尚,也有了家小。龙师父这种蔑视佛门“清规”的行为,使鲁迅觉得很是可亲,因为在他看来,师父“不过是一个剃光了头发的俗人”。可以说,幼小的鲁迅从他那里得到了一些有益的启示,所以直到晚年,鲁迅对他仍有着深深的怀念之情,并尊称他为“我的第一个师父”。
二、种痘的故事
现在的孩子,听说是生后6个月便种痘就最安全,鲁迅的种痘却很迟了,至少已有两三岁。那时天花年年流行,因此而死的人常听到,而鲁迅居然逃过了这一关,所以鲁迅曾自嘲说“真是洪福齐天,就是每年开一次庆祝会也不算过分”。
鲁迅小时候,人们给孩子们种痘的方法有三种。一种是淡然忘之,请痘神随时随意种上去,任它到处发出来,随后也请个医生,拜拜菩萨,死掉的虽然多,但活的也有,活的虽然大抵留着瘢痕,但没有的也未必一定找不出。一种是中国古老的种痘方法,将痘痂研成细末,给孩子由鼻孔里吸进去,发出来的地方虽然也没有一定的处所,但粒数很少,没有危险了。据说这方法是明末发明的,但并没有人做过考证。第三种就是所谓“牛痘”了,因为这方法来自西洋,所以先前叫“洋痘”。鲁迅种的,就是这种“洋痘”。
种痘的过程,鲁迅是淡忘了,只记得那种痘的医生夸了两句“乖啊,乖啊”,但这并没有使鲁迅感到开心。使他开心的倒是“乖啊,乖啊”之后他父亲送了两样可爱的玩具。
一样是朱熹所谓“持其柄而摇之,则旁耳还自击”的鼗鼓,对鲁迅来说虽然也算难得的物件,但因为已经玩过,不觉得稀罕了。而另外的一样,叫做“万花筒”,是一个小小的长圆筒,外糊花纸,两端嵌着玻璃。从孔子较小的一端向明的那端一望,里面竟有许多五颜六色,稀奇古怪的花朵,而这些花朵的模样,都是非常整齐巧妙,为实际的花朵丛中所看不见的。况且奇迹还没有完,如果看得厌了,只要将手一摇,那里面就又变了另外的花样,随摇随变,不会雷同,真所谓“层出不穷”。
像所有好奇的孩子一样,为了“研究”这其中的奥妙,鲁迅偷偷背着大人跑到僻远之地,剥去外面的花纸,挖掉两端的玻璃,又撕破圆筒,除了落下一些五色的通草丝和小片以及用三片镜玻璃条合成的空心的三角,什么也没有,令鲁迅大失所望。想使它复原,也没有成功,就这样完结了。鲁迅为此不知道惋惜了多少年,直到做过了50岁的生日。还想找一个来玩玩,“然而好像究竟没有孩子时候的勇猛了。终于没有特地出去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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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其实是破落户子弟”
1881年9月25日,鲁迅出生在浙江省绍兴府城里一个周姓的大家族里。他最初被取名为樟寿,字豫山。后来因为“豫山”和“雨伞”谐音,不好听,就改为豫才。在南京上学时又改名为树人。鲁迅这个名字,是他的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中的署名。从此,鲁迅这个名字开始为世人所熟悉。
鲁迅出生时,其祖父周福清还正在北京做官,父亲周凤仪是一个秀才,家中有四五十亩水田可以收租,日子过得还算轻松。应该说,这本来是一个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小康家庭。可是,由于突然的变故,祖父入狱,父亲遭受牵连,周家社会地位和经济状况也随之骤然败落。鲁迅于是从一个过着牧歌式生活的“封建少爷”跌落为寄居亲戚家中的“乞食者”,虽然寄居的时间并不长。用鲁迅自己的话说,“我其实是破落户子弟”。
鲁迅自己也说,很感谢他父亲的穷下来,因为这使他因此明白了许多事情。“因为我自己是这样的出身,明白底细,所以别的破落户子弟的装腔作势,和暴发户子弟之自鸣风雅,给我一解剖,他们便弄得一败涂地,我好像一个‘战士’了。使我自己说,我大约也还是一个破落户,不过思想较新,也时常想到别人的将来,因此也比较的不十分自私自利而已。”
二、无奈的婚姻
“这是母亲给我的一件礼物,我只能好好地供养它,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对于自己和朱安的婚姻。鲁迅曾对人这么无奈地说过。鲁迅从来不在外人面前提朱安,而总是以“那个女人”代替,朱安这个名字还是从许广平那里听到的。
鲁迅正在南京求学,望子结婚心切的鲁老太太就草率地定下了他与朱安的亲事。深受民主主义思想熏陶的鲁迅对自己的封建包办婚姻一开始就表示反对。他一想到自己将要和一个目不识丁的小脚女人生活在一起,过着没有感情的“白头偕老”的生活。就感到一种难以言喻的痛苦。他也曾在复信中“要朱家姑娘另外嫁人”,可鲁老太太哪里还听得进去。无奈,鲁迅提出两个条件,要母亲转告女方:一是要放开小脚,二是要上学堂读书。然而,深受封建传统思想束缚的朱安并没有理会这些,她觉得女人放脚不成体统,读书也不是女人的事。这桩婚姻,从一一开始,就注定了是个悲剧。
鲁迅时常觉得,这封建包办婚姻,对于他来说正如中了爱神丘比特的箭,想要逃脱也逃脱不了。新婚进了洞房后,鲁迅坐了半夜。婚后第四天,鲁迅就逃回了日本。
像许多中国女性一样,朱安其实也具备了懂规矩和性情好的传统美德。她也曾极力讨好丈夫,努力缩短自己与鲁迅的距离。结婚那天,听说她的新郎喜欢大脚,朱安因此穿了双大鞋,里面塞了很多棉花,以便使新郎喜欢。然而,下轿的时候由于轿高,脚一时没有踩在地面上,把绣花鞋踩掉了,还是露出了小脚。但朱安的种种努力,往往适得其反,不仅没有讨得鲁迅的欢心,反而增添了鲁迅的烦恼。有一次,吃饭时,鲁迅偶尔谈到一种日本菜很好吃,朱安为了奉承,就附和说“是的,这种菜我也吃过,的确很好吃”。她哪里知道,这种菜其实只有日本才有,中国并没有。鲁迅听了气得饭都没吃好。
朱安做的饭菜鲁迅不想吃,但母亲就在身边,不便发作。朱安缝的衣服鲁迅不想穿,他把它从屋中扔到院子里。夜晚就寝,朱安铺好被褥等着鲁迅,鲁迅大发脾气,闹到要把床拆掉,最后还是分居。
虽然如此,但当朱安身体不适,鲁迅还是雇上人力车,陪同她到外国人开的医院去治疗,并且扶她上下车,这使外国医生看了也很感动。
鲁迅与朱安一面是没有爱情的婚姻,一面又都肯替对方着想。鲁迅尊重朱安的人格,朱安信赖鲁迅的为人。或许正是由于这种原因,这种没有爱情的婚姻维持了三十年。
24岁的朱安从鲁迅离开那日起就和婆婆生活了一辈子——这是她绝没有想到的。她天天做针线、料理家务、侍候婆婆,她终日盼着先生回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到她50岁时,等来的却是先生与许广平在上海的结婚照。朱安绝望地说:“过去大先生和我不好,我想好好地服侍他,将来总会好的。我好比是一只蜗牛从墙底一点点往上爬,总有一天会爬到顶的。可现在我没有力气了,我待他再好,也没有用。”朱安感到了蜗牛落地的伤痛,可她没有过分的嫉妒之心,她还为鲁迅和许广平有了儿子而高兴。她对人说,先生的儿子也是她的儿子。直到晚年,她还说“我生为周家人,死为周家鬼”。
得知丈夫去世的消息,朱安还身披重孝,在住处的南屋鲁迅像下设置了祭奠的灵位,又供上文房用具和丈夫生前喜欢的烟卷、清茶及点心。她就用这种淳朴的方式,无言地表达了对这个陌生丈夫的哀悼。
三、炽热的爱情
鲁迅一生中真正的爱情体验是许广平给他带来的。用世俗的眼光来看,鲁迅跟许广平的结合存在着许多的障碍:论年龄,双方相差有18岁之多:论外貌,鲁迅身材矮小,并无特殊魅力;论金钱,鲁迅不但家庭负担沉重,而且因购置北京西三条二十一号寓所而债务在身;论地位,鲁迅固然在文坛享有盛誉,但当时却因支持进步学生运动而被北洋政府教育部免去佥事之职,甚至面临着被通缉的危险。最大的障碍,还是鲁迅有着一位形式上的太太,如果离婚,按绍兴旧习,女方会因为被“休”而备受歧视,后果不堪设想。鲁迅宁可陪着她做一世的牺牲.也不愿伤害虽然无爱但却无辜的异性。然而,许广平仍然主动果敢地向鲁迅献出了纯真的爱情,其根本原因,在于他们有着深受封建包办婚姻之害的共同遭遇,又有着反抗旧社会、旧礼教、旧教育的共同思想。
许广平出生于广州,她刚生下三天,就被酩酊大醉的父亲“碰杯为婚”。将她许配给当地富有人家的子弟。许广平懂事后得知夫家是一个名声不好的劣绅,就极力反对这门包办婚姻,实在走投无路,只好逃婚离家。北上求学。
在北京高等女子师范学校的课堂上,鲁迅和许广平相遇了。许广平被鲁迅渊博的知识、幽默的语言、深入浅出的教育方法深深地吸引住了。每次鲁迅讲课,她总是争抢第一排的位子,乌黑的眼睛直盯着先生的面容。先生提问,她总是率先举手作答。而鲁迅对这位身材高大、言辞激烈、秉性刚直、表现特殊、说话带着闽粤口音的女学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鲁迅和许广平的结合,不是基于一般男女间的感情的投合,基于异性肉体的性的拥合,而是出于对中国社会同样的认识。是出于共同斗争的需要,共同事业的需要,共同理想的需要,是两个“农奴”要求解放的需要。
许广平在《关于鲁迅的生活》中有过这样一段话:“从广州到上海以后(即两人同居以后)虽然彼此朝夕相见,然而他整个的精神,都放在工作上,所以后期十年间的著作成绩,比较二十年前的著作生涯虽只占三分之一,但其成就,则以短短的十年而胜过了二十年,这也许到了现在想起来,于万分自愧中可聊自慰藉的了。”许广平一直以帮助鲁迅工作为慰藉,也正是由于许广平的精心照料,鲁迅才能全身心地投入创作,致使后十年的时间取得斐然不凡的成就。
每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总有一个默默支持他的伟大女人。这话对于鲁迅和许广平来真是最恰当不过了。
四、树敌最多的人
柏杨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大意是,中国历史上有过三个虎虎有生气的黄金时代,一个是春秋战国,一个是唐朝,再一个就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暂且不管柏杨说得精确与否,至少在20世纪,“五四”时期确实造就了一大批的人杰天骄,堪与先秦诸子相媲美,这时候人文学科的成就事实上攀上了20世纪的高峰。有人认为,在这些学贯中西的先贤先哲中,鲁迅和胡适无疑是最耀眼的两颗明珠。这是因为,鲁迅一生都在批判一个旧国,胡适一生都在探索怎样建设一个新中国,正是他们二者的对立统一,奠定了中国新文化的基础。
有人把鲁迅与孔子做对比。孔子和鲁迅本人所处的时代都不是废黜百家独有一尊的时代,但是,后人却把孔子尊称为圣人。而鲁迅也被毛泽东尊称为“玑代中国的圣人”。就像孔子是春秋战国时代最伟大的思想家的地位不可撼动一样,鲁迅作为20世纪中国最伟大的文学家和思想家的地位同样不可动摇,他的建树,无凝成为他所处那个时代的巅峰。
俗话说得好,“人怕出名猪怕壮”。鲁迅的伟大引来了不少的嫉恨。他生前死后一直没断过被误解、曲解、中伤甚至是诬蔑。昔日曾有过敌人的通缉和围攻;也有令人寒心的来自“同一营垒”的冷嘲热讽、明枪暗箭:“文革”时曾被别有用心者视为阶级斗争的工具,拿鲁迅的只言片语作为整人的“投枪和匕首。”进入新时期以来,也有人鄙薄革命文艺传统,对鲁迅采取不负责任的批评态度,甚至进行撒泼骂街般的攻击。什么“乌烟瘴气鸟导师”一类的谩骂:什么“光靠一堆杂文是立不住的”一类的酷评:什么“弃医从文是学医失败的结果”一类的贬损,可以说,从人格诬蔑、学术贬损到政治攻击无所不有。
郁达夫生前感慨,一个不知道尊崇伟人的民族是可悲的。靠骂伟大的民族英雄来抬高自己的人,恐怕不仅仅是可悲。这些哗众取宠、耸人听闻的喧嚣,恰恰反映了某些人的一种投机心理——靠骂名人来哄抬自己。
孙福熙如是说:鲁迅先生是人道主义者,他想尽量地爱人:然而他受人欺侮.而且因为爱人而受人欺侮。……他受人欺侮,所以想复仇,他看尽欺侮,所以想代人复仇。然而,他在日本留学后拿回来复仇的短刀可曾沾染过谁的血了呢?我知道没有。或者,他可曾用无论哪一种方法毒害他的仇人呢?我也知道没有。大家看起来,或者连他自己,都觉得他的文章中有凶狠的态度.然而,知道他的为人的人中,谁能举出他的凶狠的行为?他实在极其和平的,想实行人道主义而不得,因此守己愈严是有的,怎肯待人凶狠呢?虽然高声呐喊要人做一声不响的捉鼠的猫,而他自己终于是被捉而吱吱叫的老鼠。……他是医学家,所以,欲达他的主义,他不用短刀,便用他手头的解剖刀,遇见中国人身上的毒疮,他就刺。到了现在,只看他凶狠地拿了刀刺人:他刺人是想人活还是想人死,几乎大家或连他自己都要看错了。
正如胡愈之所说,把鲁迅先生称为“中国最伟大的民族作家”,是十分恰当的。因为真正的伟大的民族作家,一定是被压迫的人民大众的代言者。从整个中国文学史来看,能够深刻理解人民大众的痛苦和要求,能够真正表现一个伟大的民族的喜怒哀乐,而且能够代表着他们,向一切民族敌人,作不断的抗议和思想斗争的,这样的民族作家,除了鲁迅先生,几乎找不出第二个。在我们的长久的历史中,尽多着辉煌的文学天才。但是直到现在为止,所有文人墨客,都还不过是代表少数人的思想和情感,而和人民大众,都是远隔开着一条鸿沟。惟有鲁迅先生却是沟通这条鸿沟而和人民大众接触的第一人。所以如果中国真有民族作家,鲁迅先生就应该是第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