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吐温是美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本书是他在80年代写的历史长篇小说,以16世纪的英国社会生活为背景,通过戏剧性的情节,通过身份的错置建构了一个离奇的故事,抨击封建专制制度。作品虽然写的是16世纪英国的事情,但却影射了马克·吐温所处的现实环境,即19世纪资本主义的美国。写这部小说时,作者已不像早期那样对社会充满乐观情绪,小说的基调从轻松的幽默转入辛辣的讽刺。现在该作品也是作家小说中被拍成电影最多的作品之一;它还被制作成动画片,在多国发行,受到各种年龄层次、不同国籍人们的喜爱,它已远远超出了小说本来的意义,成了某种人生境况的寓言。
本书描写了王子爱德华和贫儿汤姆通过一个阴差阳错的偶然机会向互换了位置,王子变成了贫儿,贫儿变成了王子的故事。贫儿汤姆穿着王子的衣服在王宫里尽享荣华富贵,还当上了英国的新国王。而真正的王子爱德华却在外四处流浪,不得不忍受贫穷和乞丐们欺凌和嘲讽。在好人霍顿的帮助下,爱德华王子经历了重重劫难,改正了自己的坏习惯,最后终于回到了王宫。而贫儿汤姆在良心的谴责下,将不属于自己的皇位还给了真正的王子。此后,爱德华成了一位仁慈的君主,和他的子民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
第一章王子与贫儿的诞生
十六世纪中叶的一个秋日,古老的伦敦城里有一户姓康蒂的穷苦人家生了个男孩,可他们并不欢迎这个孩子。同一天,另一个英国男孩也降生了,他生在姓都铎的有钱人家。这户人家实在是欢迎这个孩子,整个英国都欢迎他。英国盼望他,希望他出生,向上帝祈祷他降生,现在他真的降生了,人们高兴得快发疯了。连稍稍相识的人见了面都亲吻拥抱,高兴得又喊又叫。不论是地位低的还是地位高的,穷人还是富人,连着几天几夜人人都跟过节似的休假,大吃大喝,又唱又跳。白天,整个伦敦城热闹非凡,家家户户的阳台、屋顶上都有彩旗猎猎飘扬。身着盛装的游行队伍随处可见。晚上,又是另一番快乐景象。街头巷尾,到处都燃起熊熊的篝火,人们围着篝火狂欢。英国人一见面就谈论这个新生儿——威尔士王子爱德华·都铎。除此以外,再没有别的话题。裹在绫罗绸缎中的都铎王子浑然不觉外面的热闹,也不知道大臣贵妇们都在伺候他,看护他——他对这些事也不在乎。可是没人谈起另外一个孩子——裹在破布里的汤姆·康蒂。要谈起他的也只有这家穷人,因为汤姆的出生给他们添了麻烦。P2
在十六世纪中叶的某个秋日,两个男孩在英国诞生了,一个出生在姓康蒂的人家,那是户穷苦人家,住在离伦敦桥不远的叫作垃圾院的小巷里,而另一个出生在姓都铎的有钱人家。年幼的汤姆·康蒂不受欢迎,得不到父母的爱,他那粗野蛮横的父亲常常强迫他去干些小偷小摸的事。为了忘记这一切,他常做白日梦,而皇宫和小爱德华王子就是他幻想的主题。
汤姆做梦也想不到有一天他真的遇见王子并进入皇宫。但是命运之神让这两个同日出生、相貌酷似的孩子在英国历史上扮演角色,从而使得英王爱德华六世成为一个仁慈而又公正的君主。因为他深谙社会底层人民的疾苦,才会修改变更在十六世纪所谓启蒙时期的英国实施的残暴的律法。当然,本故事纯属虚构。英王爱德华六世于一五五三年七月六日去世,当时他还只有十五岁零九个月,而他死前确实发誓要做一个贤明而仁慈的君王。
一天,九岁的小汤姆来到皇宫的大门边上,看见了爱德华王子,而王子也看见了他并邀请他到宫里去玩。进了王宫的汤姆快乐得像只云雀,他描述着宫墙外的自由生活,使王子萌发了要与他换衣服穿的念头。
从这一决定起,王子就开始了他九死一生的历险生涯。在他的“父亲”约翰·康蒂的迫使下,他成了偷窃集团的一员。经受了所有英国被压迫、被鄙视的下层人们所蒙受的耻笑、嘲弄和羞辱。他从未忘记自己的王子身份和皇室尊严以及家族对于他成为英国国王的期冀。由于得到迈尔斯·亨登的友情和关爱,他发誓说要封亨登为爵士。迈尔斯决心收留这孩子,因为他认为这孩子脑子出了问题。而王宫里,汤姆·康蒂身着王子的华服,也被认为是疯了,于是王族不惜一切代价要瞒过全国的臣民。他的病危的父王——亨利八世说,只要多休息,护理妥当,小王子也许会恢复意识。但不管他是疯了还是神智健全,他都必须当国王。
《王子与贫儿》一书自一八八零年第一版以来深受成人、儿童的喜爱。儿童只注重对故事情节的欣赏,忽略了马克·吐温对于贫穷和奴隶制的抨击;成人在离奇的情节之外感触到更深层的含义并因此而喜欢这本书。瓦尔特·迪斯尼将该书改编成电影,使之成为最受孩子们欢迎的影片之一。该影片一如马克·吐温的著作刚刚问世之际一样深深吸引着美国人。在美国,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因此,一个可怜的流浪儿可以登上王位一点也不显得荒诞不经。
马克·吐温——塞缪尔·朗·克莱门斯——生于一八三五年十一月三十日。父亲约翰·马歇尔·克莱门斯,母亲莎拉·兰普登·克莱门斯都是早期弗吉尼亚移民者的后裔。密苏里州的佛罗里达是小克莱门斯的出生地,他父亲是当地的一名店主和业余律师。一八三九年由于事业失利,他父亲将家迁到密苏里州的海内堡,塞缪尔·克莱门斯就是在那里长大的。
一八四七年,克莱门斯的父亲去世,家中的男孩们只好辍学。小克莱门斯到一家印刷厂当学徒——这对他来说也许是不幸中的万幸。小小年纪的他,每天可以接触到当时非常流行的幽默小说和轶闻。由于勤奋好学,他很快吸收了各种写作技巧,到后来他发展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一八五一年,克莱门斯的哥哥奥利恩成为一名出版商,他又开始在哥哥手下做事。他们的刊物销路不畅,一八五三年小克莱门斯只好四处给别人当印刷工,一路向东谋求发展。
一八五六年,克莱门斯开始他的密西西比河之旅,准备到南美去。可是他对他所乘坐的船发生了浓厚的兴趣,决定跟船上的领航员——霍拉斯·比斯拜做学徒,就这样开始了他人生历程上的第二次转机。他当印刷工的经历教会他写作的技巧,而在密西西比河上当导航员的经历使他有机会观察形形色色的人。那时在密西西比河上往来的有商人、吟游诗人、种植园主和奴隶,克莱门斯用心记下这种种的盛况。在船工的语言中,“马克·吐温”意即:水深两英寸,水流平稳。在密西西比河上的日子造就了美国文坛上最著名的笔名。
一八六一年,南北战争爆发,克莱门斯只好终止他的河上导航员的生涯,随哥哥一同去内华达地区,因为据传闻说那里可以发大财。他先在卡森城的木材场碰运气,随后又去了采矿场,结果一无所得。一八六二年有段时间因天气恶劣,他只好待在家中,在这期间,他用“乔斯”的笔名写了一些幽默作品并向《弗吉尼亚领地企业报》投稿。后来,他在该报谋得特写作家的职位,这一时期他开始在自己的小说下署名为“马克·吐温”。
一八六四年,他前往圣弗朗西斯科,并任《呼吁》报地方记者和《企业》报记者。在此期间,他还为《加利福尼亚人》和《黄金纪元》两家期刊撰写文章。他与吉姆·吉列斯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加拉维加斯城度假,间接导致了他第一本书的出版。在宿营地和篝火旁,他听到了许多荒诞不经的故事,并从中节选著成了《加拉维加斯城著名的跳蛙》。这篇小说最先登载在纽约的一个周刊——《星期六报》上,后来全国的报纸都重载了这篇小说。这一次成功使得马克·吐温顿时声名大噪。一八六七年,他的作品集——《加拉维加斯城著名的跳蛙及其他诙谐剧》,以书本的形式出版了。
同年,马克·吐温游历法国、意大利、希腊、土耳其和圣地耶路撒冷,并向《加利福尼亚论坛》和《纽约论坛》撰文描述他的一路见闻。其中一些信函成为他第二部书——《国外见闻》的框架,该书于一八六九年出版。
在他的这次游历中,他的一个旅伴给他看了妹妹奥利维娅·朗顿的小型画像。后来,克莱门斯结识了奥利维娅并到纽约的埃尔米拉去看望她。尽管他写了一些信去调侃奥利维娅的“专横”,一八七零年,奥利维娅·朗顿还是和塞缪尔·克莱门斯结了婚。他们的婚姻简直可以说是珠联璧合,婚后的奥利维娅温柔、善良,她的大个头、头发浓密的丈夫对她越发敬爱有加。克莱门斯相貌粗犷、精力充沛、坦率、爱讽刺,有时几近残忍,但他也相当的多情。婚后,他和奥利维娅住在纽约的布法罗,其后不久迁往康涅提格州的哈特福德,一直住到一八九一年。这段时间是马克·吐温创作的鼎盛时期,他潜心写作。
一八七六年他出版了《汤姆·索亚历险记》一书,稍后又开始了《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他的代表作)的创作。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一书的写作过程中,他相继完成了《王子与贫儿》(1880)和《密西西比河上的岁月》(1883)的创作。
尽管马克·吐温一直创作到一九一O年过世前,可他再也没有达到一八八四年出版《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时的巅峰。
——露茜·玛伯莉·费茨帕利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