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诺贝尔文学获奖作品。
自传体小说《男孩》创作于1997年,主要描写了主人公十岁至十三岁时在南非的童年生活,主要围绕着父亲的人格屈辱以及由此引起的儿子的心理分裂而展开。与《青春》相比,覆盖该书的同样是一道冷峻锐利的目光,其怀疑、批判的精神底色和气质是一脉相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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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男孩(库切核心文集)/巨擘书库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
作者 | (南非)库切 |
出版社 | 浙江文艺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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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21世纪诺贝尔文学获奖作品。 自传体小说《男孩》创作于1997年,主要描写了主人公十岁至十三岁时在南非的童年生活,主要围绕着父亲的人格屈辱以及由此引起的儿子的心理分裂而展开。与《青春》相比,覆盖该书的同样是一道冷峻锐利的目光,其怀疑、批判的精神底色和气质是一脉相承的。 内容推荐 他的自传体小说《男孩》主要描写了父亲的人格屈辱以及由此引起的儿子的心理分裂。但小说同时展现了南非老派乡村生活的奇妙场景,以及布尔人和英格兰人之间、白人和黑人之间永无休止的;中突。在续篇《青春》中,作者冷酷地剖析自己,刻画了一个以古怪的方式祈望获得他人认同的年轻人。 试读章节 第一章
他们生活在伍斯特①城外的住宅区,那地方夹在铁路线和公路之间。住宅区的街道都是用树来命名的,其实那儿一棵树也没有。他们家的住址是杨树大街十二号。此地所有的房子都一色儿新。房子坐落在一片寸草不生的开阔的红土带上,整个地方被铁丝栅栏隔成了一小块一小块。各家后院都隔出了一个小屋和一个厕所。虽说这家没有仆人,可他们还是把那小屋称作“仆人房”,那厕所就叫“仆人的厕所”。 仆人房做了储物间,他们尽往里边塞一些废报纸、空瓶子什么的,还有破椅子和旧的椰壳纤维坐垫。院子低洼处,他们搭了一个饲养家禽的窝棚,里边养了三只母鸡,指望着它们下蛋。可是鸡们却不怎么兴旺。雨水很难从黏土地里渗流开去,院子里的洼地上便积了水。鸡窝里捂出一股沼气般的恶臭。那几只母鸡的爪子都肿起来了,肿得像大象的皮一样,饱受折磨的母鸡不肯下蛋了。他的母亲向住在斯泰伦博斯②的自己的妹妹求教,妹妹说只要把鸡舌头底下的角质硬鞘剪断,母鸡就又会下蛋了。于是,母亲把母鸡一只一只地夹在两膝之间,捏住下颌逼它们张嘴,用削皮刀的尖刃拨弄着鸡舌头。母鸡躲闪着挣扎着,眼珠子都暴凸出来了。他吓了一跳,转身躲到一边去。他想起母亲捞起炖煮的牛肉啪地甩到厨房案板上,麻利地切成一块块;他想起她满是血污的手指。 离这儿最近的店铺也在一英里开外,一路上全是光秃秃的桉树。他母亲陷在匣子般的房子里,除了收拾房问,成天无事可做。风每时每刻都在刮,赭红的黏土灰从门缝下旋进来,从窗缝里渗进来,从屋檐底下漏进来,从天花板的接缝中钻进来。一天的风暴刮过之后,迎风的墙面上便积起一英寸厚的灰尘。 家里买了个吸尘器。母亲每天一早就拖着吸尘器逐个房间地清扫,把灰尘吸进那个嚣声隆隆的大肚子玩意儿里边,那上面有一个喜眉笑眼的红衣小精灵在跨越什么障碍物。小精灵干吗是这形象? 他玩着吸尘器,撕着纸片,看着一张张纸条像风中的树叶似的被胶管里的风吸得飞舞起来。他把管子对准一堆蚂蚁,把它们吸进去弄死。 伍斯特蚂蚁、苍蝇成灾,跳蚤也多。伍斯特距离开普敦只有九十英里,但这儿什么都很糟糕。他短袜上方的皮肉给跳蚤咬了一圈,挠得尽是疤痕。有几个晚上,他都痒得睡不着觉。他不明la他们干吗要搬离开普敦。 他母亲也焦躁不安。我希望能有一匹马,她说。那我至少可以在草原上驰骋一番了。一匹马!他父亲说:你想当戈黛娃夫人①? 她没有去买马,而是出人意料地买了辆自行车,一辆黑色的女式二手车。那车又大又沉,当他想试着在院子里玩一下时,却根本够不到踏脚板。 她不知道怎么骑自行车,也许她也不知道怎么骑马。她买这自行车时还以为骑自行车是一件挺容易的事儿。现在,才发现没有人可以教她。 他的父亲实在忍俊不禁。女人是不骑自行车的,他说。他母亲仍是一副义无反顾的架势。我不想做这屋子里的囚徒,她说,我要自由。 一开始,他为母亲有了自己的自行车而兴高采烈。他甚至想象着他们三人骑着自行车徜徉在杨树大街上的情景:她、他,还有他的弟弟。可是这会儿,当听着父亲的嘲笑时(母亲则以沉默相对),他开始动摇了。女人是不骑自行车的:该不是父亲说对了吧?如果他母亲找不到一个愿意教她的人,如果聚会公园别的家庭主妇都没有自行车,那也许女人是不该骑车的了。 母亲独自待在后院学骑车。她两条腿撑在自行车两边,自行车向鸡窝滚去,前轮抵在那上边停住了。由于车身没有横档,她没有摔倒,只是拽着自行车把手踉踉跄跄地朝前冲出几步。 他不再向着她了。那天晚上,他和父亲一起嘲笑她。他深知这是一种背叛。这一来,他母亲完全孤立了。 但她还是要学车,跌跌撞撞、一歪一斜地踩着踏板。 一天早上,当他上学去的时候,她骑往伍斯特作了一次冒险之旅。他只是瞥了一眼她骑行的身影。她穿一件白上衣,一条深色裙子。她顺着杨树大街朝房子这边骑来。她的头发在风中飘扬着。她看上去挺年轻的,像个女孩子,年轻,精神,还有那么一点诡秘。 他父亲每次看见倚在墙边的那辆笨重的黑色自行车,就要嘲笑几句。他说伍斯特的居民们瞧见一个女人费劲地骑着自行车经过那儿都得停下来,一愣一愣地张大了嘴巴。掉下了!掉下来!他们会冲她叫喊,讥讽她:推呀!这些玩笑并不有趣,但是说过之后他和父亲总会大笑起来。至于母亲,却从不回嘴,她在这方面没有什么天分。“你们喜欢耍笑,就笑去吧。”她说。 过后有一天,没有一句解释的话,她不再骑自行车了。不久,自行车消失了。没有说一个字,但他知道她已败下阵来,重新缩回窝里了,他知道这事情上自己也有错儿。我总有一天要补偿她,他对自己下了保证。 母亲骑自行车的形象一直没有离开他的记忆。她踩着踏板驶上杨树大街,从自身逃离开去,逃向她自己的欲望。他不愿她走。他不愿她有自己的欲望。他要她一直待在屋里,当他回家时,她在家等着他。他并不总是和父亲结帮反对母亲:其实他还喜欢和她结成一伙抗拒父亲。可是这一次,他站在了男人一边。 序言 编辑手记 库切的自传体小说《男孩》和《青春》是两部各自独立而互有关联的作品,前者叙写主人公十岁至十三岁时在南非的孩童生活,后者是他大学毕业后到伦敦谋职的一段经历。《男孩》结束之前主人公跨入了中学校门,而《青春》开篇之际则是大学生活的尾声了,两者之间略去了一段很重要的人生经历。何以闪开偌大一个空当,这事情颇费猜详。 《青春》中译本已于二00四年由本社先期推出,书名的副标题“外省生活场景之二”(Scenes from Provincial LifeⅡ)曾使一些读者疑惑不解——作者将自己闯荡伦敦的经历称作“外省生活”,其心目中的中心之域莫非就是南非开普敦?倘作此解,说来就更加令人困惑,一个来自殖民地的青年人尚有这般倨傲心态,似乎比较离谱。不过,《男孩》作为《青春》前传,其副标题作“外省生活场景” (Scenes from ProvirtcialLife)则不难理解,因为书中故事背景主要是在一个叫做伍斯特的小城。相对作为南非首善之区的开普敦,那地方一切都显得荒蛮而粗鄙,亦颇符合Provincial一词的表述。但是联系本书的叙述内容,其修辞的含义也并非那么简单,对于主人公约翰的人生经验来说,Provincial至少还另有一种指向,那就是英格兰文化的化外之邦。 作为荷兰裔南非人(即“阿非利堪人”),主人公一家偏偏倾心于英伦文化习俗,这一点颇为特别。也许是约翰一家曾久居开普敦的关系——自一八。六年英国人占领开普敦之后,那儿一切都打上了不列颠帝国的烙印;也许是英格兰文化比阿非利堪文化更为“先进”或更为强势,更容易成为一些A人中产阶级的精神皈依。反正,约翰自幼接受英式教育,向往英困文化的高雅之境,亟欲跻身英国人的生活圈子。从《男孩》到《青春》,这是一以贯之的心理线索。当然,像他这样的“假英裔男孩”(false English boy)早晚要遭遇人生的尴尬。约翰后来在伦敦的几年终于使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像他这样怀着朝觐心意来欧洲寻梦的殖民地青年,在充满矫饰的精英文化面前将永远不得其门而入。反过来说,那种被称之“高雅”的玩意儿也永远摆脱不了种族、籍贯、血统和等级制度的话语纠缠。即便成了IBM伦敦分公司的白领,在大英帝国的臣民眼里,他身上也还残留着“殖民地的傻气”。伦敦生活之于他,说到底还是一种“外省生活”(这自然是精神生活的定义),这就不难理解Provincial一词睥睨尘俗的精英话语特点。 这简直是让人涮了一把。难怪库切成了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后,在风光无限的受奖演说中,一上来就开扯英格兰的“囵鸭’’如何将荷兰、德国(那是阿非利堪人的故家)同类诱入彀中的寓言——终于轮到他拿英国人开涮了。可是,不管怎么说,库切本人(或者故事里的约翰)终归是在英格兰文化浸润中成长的,不列颠帝国的人文历史给他教益多多,无数优秀的英语文学典籍更是给他铺就了颇富涵容的心灵之途。在那篇题为《他和他的人》的受奖演说词中,他追溯第三世界英语写作与殖民文化的关系之后,转而充满自豪地宣布:如今“他们像两艘驶往相反方向的船,一艘往西,一艘往东”。这番富于诗意的表述实在耐人寻味,即使讽喻之间也未免流露出对英国文化的复杂情感。值得注意的是,作为批判的武器,其思想资源恰恰全都来自英国的历史和文学典故。 文化反省不一定产生于成熟的心灵,然而能够让人反躬自省的必是一种成熟的文化。当少年约翰俨然以为自己是英裔孩子时,还是难免要掂量英国人的是非优劣,譬如英国人说阿非利堪语时那种扬起眉毛目空一切的夸张神态就让他讨厌不已。他喜欢英国人的军纪严明,喜欢英国军队奏着风笛视死如归地迈向阵前的雄姿,却认为布尔战争中的英国将领全是恶贯满盈的坏蛋。这种孩子气的判断也许缺少理性的支撑,却并不掺杂世俗的偏见。对于生活在白人社区的约翰来说,种族矛盾并非只是出于肤色差异,其实他每曰每时感受到的多是白人之间的怨恨。南非的历史如果说始于白人殖民主义者的占领,那么此后很长时间里占领者之间的冲突成了社会动荡的重头戏——英国人与阿非利堪人曾在一百年里打得昏天黑地。纵然教科书上的讳笔总让人一头雾水,早年的一切已变得混沌暗昧,现实生活依然在每一个细节上复制着历史记忆。 面对人生,甚至在日常事务中,这位“假英裔男孩”的行为选择变得困难了。他尽管不喜欢阿非利堪人暴戾而粗鄙的性格,在所有涉及文明形态的事物上都偏好英国人的取向,可是想到日后的生存,想到生命的归属,却偏偏迷恋起阿非利堪人的农牧生活,伯父一家在卡鲁盆地的农庄就是那个梦想的天堂。书中用不小的篇幅描述了那个名叫百鸟喷泉的农庄,那儿的狩猎、宰牲、剪羊毛和节日派对都让他备感欣喜——照阿非利堪人自己的说法,那种自然淳朴、自给自足的生存之道堪比圣经《旧约》所记载的希伯来人的生活方式。然而,他清楚地知道,尽管自己属于农庄,而农庄却不可能接纳像他这样一个自以为是英国人的孩子。同样,他也想到过另一个问题:在成为真正的英国人之前,自己无法逾越其中最关键的考验。而奇怪的是,在他心底里,还暗藏着要成为一个伟人的抱负。 在交织着不同文化、不同种族和宗教背景的生存环境中,一个阿非利堪家庭出身的说英语的男孩,不可避免地被什么东西撕扯着,拉拽着…… 关于这个男孩的故事还涉及其家庭的种种变故。老爸老妈秉性不同,角色各异,只是谁也没法主宰自己的命运。还有可怜而执著的安妮阿姨,她让约翰见识了人生的无奈。这里所有的情节都带有天真而阴郁的色彩,且充满奇奇怪怪的幻想,然而这一切细琐之处背后却有着宏大的叙事意图。通过一个小男孩,一个普通的中产家庭,见证殖民者的文化帝国主义给南非社会播下冲突的祸根——库切借此铺衍本书的悲剧性语境,透过主人公内心的困惑,世事艰难的老生常谈出入意料地演绎出一套全新话语。 书评(媒体评论) J.M.库切的小说以结构精致、对话隽永、思辨深邃为特色。然而,他是一个有道德原则的怀疑论者,对当下西方文明中浅薄的道德感和残酷的理性主义给予毫不留情的批判。他以知性的诚实消解了一切自我慰藉的基础,使自己远离俗丽而无价值的戏剧化的解悟和忏悔。 ----瑞典文学院诺贝尔文学奖授奖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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