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为了规范国际海上运输活动,保护公平竞争,维护国际海上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国际海上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适用于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的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以及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活动,包括本条例分别规定的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管理、国际海运货物装卸、国际海运货物仓储、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和堆场等业务。本条例对国际海上运输及其辅助性业务的经营者、国际海上运输及其辅助性业务经营活动、外商投资经营国际海上运输及其辅助性业务的特别规定、调查与处理、相关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4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