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本书对1997年6月至2012年6月所形成的《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立法史料进行了详尽的梳理,内容既包括各国提案、非政府组织发言,也涵盖了历次会议的背景资料以及阶段性成果,忠实全面地展示了视听表演保护问题的谈判过程。本书分为上、下两册,以中英文对照的方式呈现给读者,为深入学习和理解《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立法目的、文本含义及体系逻辑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本书是上册。 作者简介 侍孝祥,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讲师。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法学博士,澳大利亚研究理事会创意产业与创新研究中心博士后。曾任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法律事务部和参展者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管。 目录 第一部分 缔约准备阶段 1.视听表演议定书专家委员会会议(1997年9月) 1.1 当前各国和地区立法中关于视听表演的规定 1.2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提交的关于视听表演的信息 1.3 视听表演议定书专家委员会报告 2.视听表演议定书专家委员会会议(1998年6月) 2.1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和欧洲共同体提交的提案和其他材料 2.2 韩国的提案 2.3 美国的提案 2.4 阿尔及利亚、布基纳法索、喀麦隆、加纳、肯尼亚、马拉维、马里、摩洛哥、纳米比亚、尼日利亚、塞内加尔、南非、苏丹、多哥和赞比亚的提案 2.5 1998年5月4日至6日在基多举行的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区域协商会议的报告 2.6 截至1998年6月3日收到的提案比较表 2.7 1998年5月20日至22日在新德里举行的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协商会议的报告 2.8 视听表演议定书专家委员会报告 3.版权及相关权常设委员会:第一届会议 3.1 截至1998年9月30日收到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提交的材料 3.2 1998年10月14日至16日在上海举行的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协商会议的报告 3.3 巴西提交的关于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区域协商会议报告的材料 3.4 关于1998年10月29日和30日在日内瓦举行的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区域协商会议的报告 3.5 加拿大提交的材料 4.版权及相关权常设委员会:第二届会议 4.1 1998年11月6日日内瓦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区域协商会议报告 4.2 欧洲共同体及其成员国提交的材料 4.3 截至1999年2月28日收到的提案比较表 4.4 印度关于保护视听表演的提案 5.版权及相关权常设委员会:第三届会议 5.1 关于日本提出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视听表演议定书》的补充说明 5.2 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提交的关于保护视听表演和保护广播组织者权的文件 5.3 美国提交的文件 5.4 日本关于精神权利的补充提案 5.5 加拿大提交的文件 6.版权及相关权常设委员会:第四届会议 6.1 代表欧洲共同体及其成员国提交的关于保护表演者视听表演权利的材料 6.2 美国就新的第4条提交的材料 6.3 美国就转让条款提交的材料 6.4 关于2000年4月10日在日内瓦举行的中欧和波罗的海国家保护视听表演区域协商会议的报告 6.5 由秘书处准备的报告 6.6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的区域协商报告 6.7 某些非洲国家关于转让条款的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