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及管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T 782-2019):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T 782-2019):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规范》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及管理,其他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监测系统可参照执行。
运行管理单位应配置监测专业人员,并制定工程安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和规程。
监测专业人员应掌握相关水工专业基础知识,了解工程结构及其运行情况,熟悉监测设施布设及安装,依据相关标准开展安全监测工作。
监测设施观测应符合SL725《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设计规范》和设计要求,观测频次不应低于SL725和设计要求,自动化系统数据采集宜根据可能条件和监测需求调整频次。工程遭遇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如高水位、水位骤变、特大降雨、强震等)时,应加密观测。观测数据应及时甄别,测值异常时应检查、复测、确认并记录。当确认测值异常时,应对监测数据及时分析;若工程状态异常时,应增加测次,必要时应及时上报。
监测系统检查应结合日常观测、维护和工程巡视检查进行。工程遭遇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对监测系统检查维护和资料分析。
应定期对监测自动化系统进行人工比测。自动化系统出现故障时,应采取人工测读方法观测。
应按照SL766《大坝安全监测系统鉴定技术规范》的规定对监测系统进行鉴定。监测系统不能满足工程安全监测要求时,应及时增补或改造。监测系统改造应专项设计、专项审查、专业施工和专门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