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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为基础,由该领域法律专家撰写适用提要,帮助读者对立法背景、主要内容、注意事项有全面深入的了解,并对重点法条进行条文解读,提炼条文主旨,帮助读者准确理解法条内容。在体例上,列出与主体法条相关联的名目,以方便读者查询使用。为增强本书的实用性,特选取了部分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析法,帮助读者对该部分法条内容及适用有较好的把握。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编 物权 第一分编 通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五条 物权编的调整范围 第二百零六条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第二百零七条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第二百零八条 物权公示原则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的职责 第二百一十三条 登记机构不得从事的行为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 第二百一十五条 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和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 第二百一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复制 第二百一十九条 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合理使用 第二百二十条 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预告登记 第二百二十二条 虚假登记与错误登记的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的费用 第二节 动产交付 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交付的效力 第二百二十五条 特殊动产登记的效力 第二百二十六条 简易交付 第二百二十七条 指示交付 第二百二十八条 占有改定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百二十九条 法律文书或征收决定导致的物权变动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 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事实行为发生物权变动 第二百三十二条 处分非因民事法律行为享有的不动产物权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纠纷解决方式 第二百三十四条 物权确认请求权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返还原物请求权 第二百三十六条 排除妨害请求权 第二百三十七条 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请求权 第二百三十八条 物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二百三十九条 物权保护方式的单用与并用 第二分编 所有权 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的概念和权能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 第二百四十二条 国家专属所有权 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 第二百四十四条 耕地保护 第二百四十五条 征用 …… 第三分编 用益物权 第四分编 担保物权 第五分编 占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