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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本书以国际水法的案例为研究对象,对常设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国际仲裁法院以及临时仲裁机构审理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水法案例进行述评。 以国际司法仲裁实践对国际水法发展所发挥的作用为标准,选取了如下案例进行深入研究:常设国际法院的1927年“多瑙河委员会管辖权咨询意见案”、1937年“荷兰/比利时默兹河取水案”;国际法院的1997年“匈牙利/斯洛伐克项目案”、2009年“哥斯达黎加/尼加拉瓜航行权及相关权利案”、2010年“阿根廷/乌拉圭纸浆厂案”、2015年“尼加拉瓜/哥斯达黎加圣胡安河沿线修建公路案”;常设仲裁法院的2000年“荷兰/法国莱茵河仲裁案”、2013年“巴基斯坦/印度基申甘加水坝仲裁案”;其他仲裁机构的1957年“西班牙/法国拉努湖仲裁案”。 作者简介 李伟芳,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太平洋学会理事、中国文物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上海市法学会欧盟法研究会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国际法学会副会长。 主要从事国际公法学、国际环境法学、文化遗产法等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在中外核心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主持并参与多项国家和省部级项目。 目录 第一章 常设国际法院案例 第一节 1927年“多瑙河委员会管辖权咨询意见案” 一、基本案情 二、双方主张 三、常设国际法院咨询意见 四、法官单独意见 五、述评 六、附录 第二节 1937年“荷兰/比利时默兹河取水案” 一、基本案情 二、双方主张 三、常设国际法院判决 四、法官单独意见 五、述评 六、附录 第二章 国际法院案例 第一节 1997年“匈牙利与斯洛伐克项目案” 一、基本案情 二、双方主张 三、国际法院判决 四、法官单独意见 五、述评 六、附录 第二节 2009年“哥斯达黎加/尼加拉瓜航行权及相关权利案” 一、基本案情 二、双方主张 三、国际法院判决 四、法官单独意见 五、述评 六、附录 第三节 2010年“阿根廷/乌拉圭纸浆厂案” 一、基本案情 二、双方主张 三、国际法院判决 四、法官单独意见 五、述评 六、附录 第四节 2015年“尼加拉瓜/哥斯达黎加圣胡安河沿线修建公路案” 一、基本案情 二、双方主张 三、国际法院判决 四、法官单独意见 五、述评 六、附录 第三章 常设仲裁法院案例 第一节 2000年“荷兰/法国莱茵河仲裁案” 一、基本案情 二、双方主张 三、常设仲裁法院裁决 四、仲裁员单独意见 五、述评 六、附录 第二节 2013年“巴基斯坦/印度基申甘加水坝仲裁案” 一、基本案情 二、双方主张 三、常设仲裁法院裁决 四、裁决结果 五、述评 六、附录 第四章 其他仲裁机构案例 1957年“西班牙/法国拉努湖仲裁案” 一、基本案情 二、双方主张 三、仲裁庭裁决 四、裁决结果 五、述评 六、附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