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AQ 2007.5—2006《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指南》。
本标准与AQ 2007.5—200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规范了标准的引用文件;
——补充、完善了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设置要求(见3.2.1.2);
——增加了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的具体内容(见3.2.1);
——删除了原标准“4.1法律法规意识”的内容;
——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融入的要求(见4.2.1);
——增加了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的具体内容(见5.1.2);
——增加了班组安全建设的相关规定(见5.3);
——增加了系统管理评审应重点关注的事项(见5.6.2);
——补充、完善了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的相关规定(见第6章);
——增加了隐患排查与治理的相关规定(见12.1);
——修订、完善了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评定与核准的相关规定(见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