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京质监发〔2018〕20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相关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基本规定;3基础砌体砌筑;4承重砖砌体砌筑;5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砌筑;6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7蒸压粉煤灰砖、蒸压灰砂砖砌体砌筑;8砌块砌体砌筑;9钢筋加工与安装;10构造柱、圈梁模板安装;11构造柱、圈梁混凝土浇筑;12传统建筑糙砖墙砌筑;13传统建筑淌白墙和丝缝墙砌筑;14传统建筑干摆墙砌筑;15传统建筑异形砌体砌筑;16传统建筑石料砌筑;17季节性施工措施。
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负责组织实施,由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