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宅基地作为土地之一种,除其本身具有自然属性外,还具有社会属性与经济属性。基于其社会属性,需要公法调控,关注宅基地承担的重要社会职能,如保障农民的居住;基于其经济属性,需要体现其私法上的财产属性,发挥其流通及资本功能。宅基地兼具保障功能与资本功能,呈现出公法与私法的混合属性。因此,中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必须从公法和私法两方面完善宅基地条款,构建公法与私法平衡的宅基地制度设计。 作者简介 刁其怀,法经济学博士(民商制度方向),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房地产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曾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工作多年,兼职律师,重庆、成都仲裁委仲裁员。主要从事物权法、担保法、土地法及不动产登记法方面的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省部级规划课题及横向课题十余项,在《民商法论丛》、《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云南社会科学》、《农村经济》、《中国不动产法研究》及《中国土地》等核心期刊发表十数篇文章。 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第二节 相关概念 第三节 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第四节 研究内容方法及框架 第五节 研究创新与不足 第二章 研究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物权理论 第二节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第三章 中国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历史变迁及其分析 第一节 中国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历史变迁 第二节 农村宅基地制度变迁的经济学分析 小结 第四章 宅地制度国际比较与经验借鉴 第一节 西方土地产权制度自由与限制的演进:法学史考察 第二节 部分国家宅地产权制度概述 第三节 宅地制度国际的经验借鉴 小结 第五章 当前农村宅基地制度安排及其法与经济学分析 第一节 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方向 第二节 当前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方向 第三节 现行宅基地产权制度的法学与经济学分析 小结 第六章 宅基地制度改革与宅基地市场发育:成都实践 第一节 2007年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都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研究(2008-2011年) 第二节 2015年全国人大授权下的成都市郫都区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研究(2018-2020年) 小结 第七章 宅基地使用权分层设立:公法与私法平衡的制度设计 第一节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建构目标 第二节 土地空间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层设立 第三节 宅基地使用权分层设立的制度构建 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分层设立的意义 小结 第八章 农村宅基地产权取得及流转的实证分析 第一节 调查区域基本情况 第二节 房屋(宅基地)取得程序及使用现状 第三节 调查区域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情况 小结 第九章 研究结论与立法建议 第一节 坚持渐进式改革 第二节 研究结论与立法建议 参考文献 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