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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本书包含了:省际毗邻地区自下而上推动跨区域协同立法;《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条文的协同历程;省际毗邻地区跨区域协同立法的成;省际毗邻地区协同立法的实践反思;对跨区域协同立法的启示等五章内容。 跨区域协同立法是我国地方立法领域的最新实践。它具有促进资源有效利用、保障协同战略实施、提供区域间协商途径的实践价值,并具有深刻的法理意义,能够弥补现有法律供给的不足,弥合地方间法治发展的差异。但不同类型的跨区域协同立法有共同性,也有特殊性。本书以省际毗邻地区跨区域协同立法为例,实证考察跨区域协同立法的运行状况及实际效果,以更有力地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作者简介 汪燕,女,土家族,教授,法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恩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先后主持并完成国家级、省部级项目4项,出版学术专著2部,在《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等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近40篇。 目录 前言 一、区域协同发展的不同模式 二、区域协同发展对制度供给的新要求 三、跨区域协同立法应时而生 第一章 省际毗邻地区自下而上推动跨区域协同立法 第一节 跨区域协同立法保护酉水河动议 一、区域一体化建设需要制度保障 二、向上级立法机关建议协同立法 第二节 省际毗邻地区立法保护酉水河的协同措施 一、立法主体确定同步立法意向 二、共同委托并协助起草和评估法律文本 三、联席会议实质推动协同立法进程 第三节 协同立法模式在协同过程中的演变 一、联席会议筹备会共同商定立法进程 二、协同立法模式的变迁 三、协同立法模式变迁的原因 第二章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条文的协同历程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保护原则 第四条 跨行政区域协调保护制度 第二节 政府职责与公众参与 第五条 政府职责划分 第六条 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七条 资金来源 第八条 部门职责分工与协作 第九条 信息公开 第十条 宣传教育 第十一条 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 第十二条 公众参与奖励 第三节 跨行政区域协调保护机制 …… 第三章 省际毗邻地区跨区域协同立法的成 第四章 省际毗邻地区协同立法的实践反思 第五章 对跨区域协同立法的启示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