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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德国民法典》第1版于2004年、第2版于2006年、第3版于2010年出版后,获读者普遍好评和广泛认可。为了使读者更好地了解德国民法典的最新动态,译注者依据德国民法典的最新版本重新进行了翻译、修订。第4版对比了德国民法典的德文原版与多个英、法、日文译本,力求使译文更为准确;吸纳了读者的批评意见,并参考截至2014年7月的德语文献对全书的注解进行了更新和完善,使译文和注解的质量又上一个新台阶。 陈卫佐译注的《德国民法典(第4版)/法典译丛》是拥有中、德两国法学博士学位的陈卫佐教授历时十多年的劳动成果,无论在严谨态度和翻译技巧,还是在学术功底和专业水平上,均堪称最值得信赖的德国民法典最新译本和具有相当学术价值的民法著作。 目录 德国民法典 第一编 总则(第1条至第240条) 第一章 人(第1条至第89条) 第一节 自然人、消费者、经营者(第1条至第20条) 第二节 法人(第21条至第89条) 第一目 社团(第21条至第79条) 第一分目 一般规定(第21条至第54条) 第二分目 已登记社团(第55条至第79条) 第二目 财团(第80条至第88条) 第三目 公法上的法人(第89条) 第二章 物和动物(第90条至第103条) 第三章 法律行为(第104条至第185条) 第一节 行为能力(第104条至第115条) 第二节 意思表示(第116条至第144条) 第三节 合同(第145条至第157条) 第四节 条件和期限(第158条至第163条) 第五节 代理和意定代理权(第164条至第181条) 第六节 允许和追认(第182条至第185条) 第四章 期间、期日(第186条至第193条) 第五章 消灭时效(第194条至第225条) 第一节 消灭时效的对象和持续时间(第194条至第202条) 第二节 消灭时效的停止、暂不完成和重新开始进行(第203条至第213条) 第三节 消灭时效的法律效果(第214条至第225条) 第六章 权利的行使、自卫、自助(第226条至第231条) 第七章 担保的提供(第232条至第240条) 第二编 债务关系法(第241条至第853条) 第一章 债务关系的内容(第241条至第304条) 第一节 给付义务(第241条至第292条) 第二节 债权人的迟延(第293条至第304条) 第二章 通过一般交易条款来形成法律行为上的债务关系(第305条至第310条) 第三章 因合同而发生的债务关系(第311条至第361条) 第一节 成立、内容和终止(第311条至第319条) 第一目 成立(第311条至第311c条) 第二目 在消费者合同和特殊交易形态的情形下的各项原则(第312条至第312k条) 第一分目 在消费者合同的情形下的适用范围和各项原则(第312条至第312a条) 第二分目 订立于营业场所外的合同和异地交易合同(第312b条至第312h条) 第三分目 电子商务合同(第312i条至第312j条) 第四分目 不同的约定和证明责任(第312k条) 第三目 合同的改订和终止(第313条、第314条) 第四目 单方面的给付确定权(第315条至第319条) 第二节 双务合同(第320条至第327条) 第三节 向第三人履行给付的约定(第328条至第335条) 第四节 定金、违约金(第336条至第345条) 第五节 解除;在消费者合同的情形下的撤回权(第346条至第361条) 第一目 解除(第346条至第354条) 第二目 在消费者合同的情形下的撤回权(第355条至第361条) 第四章 债务关系的消灭(第362条至第397条) …… 第三编 物权法(第854条至第1296条) 第四编 亲属法(第1297条至第1921条) 第五编 继承法(第1922条至第238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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