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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会馆、公所是清代商业城镇常见商人团体,自1950年代资本主义萌芽讨论以来,学者常以欧洲中古史的行会做比附。1980年代学者开始质疑行会比附不仅扭曲明清会馆、公所商人团体的性质,也简化了行会在欧洲史的复杂性。本书选取苏州现存68个资料较多的工商业会馆、公所,既论证十六世纪以后这种商人结社属于一种综合自发性、常设性与合法性的新兴商人团体,并将其常见经济功能区别四大类:一,从事批发业的客商,联合对牙行集体议价、订定契约或追讨欠款;二,领有牙帖的官牙,联合禁止非法私牙侵夺其中介业务;三,棉布、丝织业包买商人,联合对抗工匠“齐行叫歇”;四,市场规模较小的手工业老板,共同协议商品与劳动服务定价,并针对收徒年限等事项制定行规,试图建立市场进入障碍。将会馆、公所比附为行会的看法,只侧重在第四类经济功能,那些市场与资本规模更大的棉布客商组成之会馆、公所,其所发挥的第一与第三种经济功能受到严重忽视。应该这么看:清代苏州会馆、公所的普及,不仅可视为商人共同寻求降低市场经济衍生种种交易成本的一种集体性结社行动,也反映清政府保障商人财产意愿与能力的逐步增强。 作者简介 邱澎生,上海交通大学历史系特聘教授。台湾大学历史学博士,1996-2018年曾任职于“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与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2002-2003年为哈佛燕京学社访问学者。主要研究方向为明清经济法制与物质文化史,并受到制度经济史与经济人类学影响,希望能藉由探究明清市场演化与商业法律等课题,更细致地理解近代中国历史变迁及其在全球史的意义。已出版《当法律遇上经济:明清中国的商业法律》《当经济遇上法律:明清中国的市场演化》两书,发表论文三十余篇。 目录 导 言 第一章 新兴工商团体的历史现象 第一节 历史现象的出现 第二节 历史现象的特质 第二章 新兴工商团体的组织发展 第一节 组织发展的过程 第二节 组织发展的原因 第三章 新兴工商团体的权力运作 第一节 权力运作的概况 第二节 权力运作的检视 第四章 结论 参考文献 导语 透过直接研析相关的一手史料,对于十八、十九世纪苏州城会馆、公所这类新兴工商团体,做更细密的检视与研究,本书希望能将传统工商团体的复杂性与多样性尽力表达出来,还其一个更全面而且更细密的面貌。唯有在认识传统社会结构里各类工商团体的翔实面貌与作用之后,才能够对于传统中国市场结构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做出更可信的评断;另外,对传统中国社会结构里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之间的复杂竞合关系,也可得到一些更深入的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