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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为了进一步推动国家“八五”普法工作,结合全国工会系统开展“八五”普法,适应新就业形态发展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需要, 针对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策划出版了“全国职工‘八五’ 普法简明读本”丛书(共12册)。本丛书以工会开展普法工作为切入点,聚焦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点解读了与职工劳动权益相关的劳动法律知识。在内容构成上,以法律文本为主线,设置了“职工权益导读”版块,通俗地解答了与职工权益相关的问题,并附录了相关法律文书, 方便职工参考使用。 希望这套丛书的出版,能够帮助广大职工了解、掌握一些必备的法律常识,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养,同时对工会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起到积极的作用。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工权益导读 1 什么是职业病防治法? 2 《职业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3 什么是职业病?什么是职业病危害? 4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5 我国法定的职业病包括哪些? 6 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职业卫生权利? 7 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有哪些最基本的责任? 8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其工作场所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9 什么是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作业?国家对其进行怎样的管理? 10 用人单位日常应当采取哪些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11 什么是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什么是职业病防护用品? 12 劳动者如何知悉所从事的工作具有职业病危害? 13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配置什么应急救援设施? 14 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如何维修? 15 劳动者从事接触可能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作业时,须注意什么问题? 16 劳动者从事接触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时,须注意什么问题? 17 用人单位使用了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时,劳动者应该怎么办? 18 哪些人应接受预防职业病培训? 19 职业健康检查是怎么回事?费用由谁承担? 20 什么是职业禁忌?常见的职业禁忌有哪些? 21 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劳动者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如何处理? 22 什么是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3 法律明令禁止用人单位进行哪些有害作业? 24 工会组织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权利有哪些? 25 什么是职业病诊断?哪些医疗机构可以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 26 劳动者怀疑自己患了职业病,应到哪里进行诊断? 27 劳动者选择职业病诊断机构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28 申请职业病诊断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29 用人单位不提供与职业病诊断相关资料时怎么办? 30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有异议的怎么办? 31 职业病诊断是如何进行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如何作出? 32 什么是职业病诊断鉴定?如何申请? 33 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费用由谁负担? 34 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作岗位等具体事项有争议的,如何处理? 35 什么是疑似职业病病人? 36 疑似职业病病人应享有哪些待遇? 37 职业病病人应享有哪些待遇? 38 劳动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如何申请认定为工伤? 39 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其内容是什么? 40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有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41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什么内容? 42 什么是停工留薪期?职业病病人在停工留薪期内享有哪些待遇? 43 职业病病人享受哪些伤残待遇? 44 职业病病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吗? 45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职业病待遇的相关费用如何承担? 46 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或用人单位发生变化的,其职业病待遇如何保障? 47 什么是职业卫生监督?国家对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有什么要求? 48 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常见行为应受到哪些处罚? 49 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已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如何处罚? 50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应怎样维权? 附 录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 职业病鉴定流程简明图 职业病鉴定申请书 精彩页 1什么是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是规范职业卫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它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用人单位进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行职业卫生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重要的作用。这是广义上职业病防治法的含义。狭义上的职业病防治法仅指2001 年10 月27 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该法于2002 年5 月1 日开始实施,并于2011 年12 月31 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修正;于2016 年7 月2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于2017 年11 月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于2018 年12 月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强化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诊断中的责任,增加了关于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的获取、争议解决途径等规定,有针对性地解决劳动者在职业病诊断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并通过制度设置向保护劳动者权益倾斜。 2 《职业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职业病防治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职业病防治中的“用人单位”,主要是指我国领域内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劳务派遣用人单位。本法采用属地原则,只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除外),对中国人和外国人同样适用。 3 什么是职业病?什么是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根据这一规定,职业病应具备两个条件: (1)必须是经过诊断的程序确认(确诊)的所得疾病。 (2)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目录》确定的疾病。劳动者所患疾病不具备这两个条件的,就不是职业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4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施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预防是前提和基础,许多职业病是可以通过预防来减少劳动者患病概率的。对此,要建立以下工作机制: (1)用人单位负责。就是要认真落实预防、控制措施,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病人救治,切实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 (2)行政部门监管。就是职业卫生监督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职业卫生监管职责。 (3)行业自律。就是通过行业规范约束用人单位的行为,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度,自觉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4)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职工有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以保障职业病防治法的有效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