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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本书以福利多元主义为理论支撑,对居家养老服务多元主体参与供给的必要性进行分析,在厘清养老服务“提供者”与“生产者”区别的同时对各主体的职责权限进行划分。在此基础上,以协同治理理论为指引,对社会化居家养老多元主体协同供给架构的要素和网络进行设计。 本书明确了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的角色关系,确定了政府、家庭、社会和市场是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主体,对社会化居家养老的规划与发展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对提升多元主体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能力、缓解代际支持失衡背景下居家养老服务的供需矛盾、改善现有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变革养老服务生产与递送方式、重塑养老服务“提供者”与“生产者”之间关系、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与效率、满足居家老人养老需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简介 吴飞,管理学博士,河南省人口学会常务理事,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系主任、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老年福利与养老保障研究,在《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史学月刊》等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 目录 第一章 导论 一、研究缘起 (一)研究背景 (二)选题意义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一)国外研究现状 (二)国内研究现状 (三)国内外相关研究评述 三、研究框架 (一)研究思路 (二)研究方法 (三)创新与不足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一、相关概念界定 (一)代际关系 (二)代际支持 (三)代际支持失衡 (四)家庭养老 (五)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 二、相关理论基础 (一)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二)协同治理理论 (三)需要层次理论 第三章 代际支持变化下养老服务供给模式的演变轨迹 一、代际支持平衡期:传统家庭养老供给模式 (一)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运行基础 (二)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实现途径:土地保障下的代际支持 (三)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利弊分析 二、代际支持相对稳定期:单位制家庭养老供给模式 (一)单位制家庭养老模式的运行根基 (二)单位制家庭养老模式的实现途径:单位制下的代际支持 (三)单位制家庭养老模式的利弊分析 三、代际支持失衡期:社会化居家养老供给模式 (一)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的建构基础 (二)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的实施途径:多元主体协同供给 (三)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的优势分析 第四章 代际支持失衡的形成及对家庭养老功能的影响 一、引发代际支持失衡的宏观要素 (一)人口结构的改变 (二)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进 (三)我国家庭结构的变迁 二、代际支持失衡的微观因素 (一)孝道文化支配的传统家庭规范式微 (二)家庭代际间关系下位运行 (三)现代社会劳动人口迁移频繁 (四)子代缺失或养老供给能力微弱 三、代际支持失衡引发家庭养老困境 (一)代际共居比率下降 (二)家庭代际养老的经济支持功能减弱 (三)家庭代际养老的生活照料功能弱化 (四)家庭代际养老的精神慰藉频率下降 第五章 代际支持失衡背景下,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转变的驱动要素 一、家庭驱动:家庭养老服务自我变革的诉求 (一)家庭养老外部支持的诉求提升 (二)传统家庭养老服务的扩充诉求 (三)老年群体居家养老偏爱对变革养老服务供给方式的诉求 二、政府驱动:政府角色转变与政策制度激励 (一)政府福利供给职能的转变:能促型角色 (二)担负能促型角色的政府为社会化居家养老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三)能促型角色政府为发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提供的制度保障 三、社会驱动:社会供给主体的生产能力显著提升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初见成效 (二)多种政策工具激励下民间服务组织规模持续递增 (三)邻里志愿者互助养老悄然兴起 四、市场驱动: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迅速 (一)市场顾客导向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 (二)市场同业竞争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产品性价比提升 (三)预防“失灵”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市场规则不断规范 第六章 代际支持失衡背景下,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试点效果考察与反思 一、上海模式:政府主导下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一)政府主导下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现状描述 (二)政府主导下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运行体系 (三)政府主导下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成效与问题 二、苏州模式:政府与商业企业合作构建“虚拟养老院” (一)“虚拟养老院”基本状况 (二)“虚拟养老院”的运行体系 (三)“虚拟养老院”的成效与问题 三、宁波模式:政府与NGO合作下的居家养老服务供给 (一)与NGO合作下的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模式概况 (二)与NGO合作下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运行架构 (三)与NGO合作下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成效与问题 四、社会化居家养老实践模式的对比与反思 (一)社会化居家养老实践模式的比较 (二)社会化居家养老实践模式的反思 第七章 东亚国家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的实践经验及启示 一、东亚国家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经验借鉴的可行性分析 (一)儒家孝道规范的同源性 (二)家庭主义的相似性 (三)代际支持失衡的共同性 (四)居家养老选择性偏爱的一致性 二、日本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的实践经验 (一)健全家庭养老制度性激励缓解代际支持压力 (二)多种类民间组织承接居家养老生活事业 (三)根据照料等级给付多层次的居家照护服务项目 (四)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从业资格与质量评价机制 三、韩国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的构建经验 (一)利用文化与制度工具强化家庭代际养老功能 (二)“政府+市场”促进老年人就业,提升其自我养老能力 (三)政府、社会、市场合作,供给多样性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四、东亚国家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实践经验启示 导语 从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视角切入,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主体不仅包括家庭,还应包括政府、市场与社会。多元主体在参与、分权与竞争基础上,发挥着各自的优势功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需要。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居家养老转变包括以下四种驱动因素:家庭养老服务自我变革的诉求,政府角色转变的政策支持与制度保障,社会服务主体生产能力显著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产业迅速发展。家庭、政府、社会、市场共同驱动使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转换具备了必然性与可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