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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荒野之境(精)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
作者 | (英)罗伯特·麦克法伦 |
出版社 | 文汇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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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内容推荐 这世界上还存有真正的荒野吗?罗伯特·麦克法/伦开始了一系列探寻荒野的旅程,穿越了不列颠群岛上那些最为壮丽的景观。从威尔士的海滩到埃塞克斯的盐沼,从苏格兰的红峰到多塞特的陷路,他日间攀援、漫步、游泳,夜晚便露宿在悬崖之上、古老的峡谷和深林之中。麦克法/伦以优雅和热诚将历史、记忆与风景交织在一起,用细腻的文笔让每一个地方栩栩如生,令人着迷地唤起野性及其重要意义。这趟地理和哲学之旅的始于家门口的山毛榉树,途经十三个狂野的无人区域,我们的思想在未知的奇遇中也开阔起来。在书的结尾,麦克法/伦又爬上那棵山毛榉树——野性重新赋予我们敏锐的感受力,还教会我们:原来,在日常和附近中,也隐藏着诗意和野性。 作者简介 罗伯特·麦克法伦,2002年成为剑桥大学的院士,研究和教授的科目极广,包括自然写作传统、旅行文学、后现代,原创与抄袭、当代诗歌、约翰·拉斯金、威廉·戈尔丁、科马克·麦卡锡和唐·德里罗等等。2003年出版《心事如山》,获毛姆文学奖、《卫报》首作奖、《泰晤士报》年度青年作家奖。2007年出版《荒野之境》,也在英美收获苏格兰艺术委员会年度非虚构图书等一众奖项和提名。2012年出版《古道》,获多尔曼旅行文学奖、塞缪尔·约翰逊非虚构文学奖提名等荣誉。2013年获邀担任布克奖评委会主席。麦克法伦还创作大量专栏、书评,以及书首推荐文章。 目录 山毛榉林 岛屿 峡谷 沼泽 森林 河口 海角 山峰 坟墓 山峦 沉陷之路 风暴海滩 盐沼 突岩 山毛榉树 拓展阅读 致谢 地名翻译对照表 导语 毛姆文学奖爱德华·斯坦福旅行文学奖英国国家图书奖得主! 《深时之旅》作者罗伯特·麦克法伦行走文学三部曲之二! 探访荒野,即向自然史与人类史的深处漫溯,其中浮现的不仅是过去的世界,还有未来的前景。 重返残存的荒野,在有限中找到无限,在风景中抵达内心。 精彩页 山毛榉林 风势渐盛,我向树林里走去。树林位于城市南部,离我家一英里远。这是一片狭长的山毛榉林,没有名字,长在一座小山上。我是步行前去的,先是沿城市边缘的街道而行,随后走上田边小径,穿过一片山楂树和榛子树的树篱。 树木上空,白嘴鸦叽叽喳喳叫着。天空是一片明亮的冰蓝,而边缘处褪成乳白色。尽管离目的地还有四分之一英里的路程,我已经能听到风中有树林的声响,一种柔软的、仿佛来自海洋的躁动。那是无数叶片与叶片、树枝与树枝摩擦所组成的无尽和声。 我从南侧进入树林。小树枝和山毛榉果实不断从晃动的树冠中掉落,啪嗒啪嗒地砸在红棕色的落叶层上。明媚的阳光欢闹地洒在地面上。我穿过树林,又沿树林北缘行走,走到一半,我找到了我的树——一棵高大的、长着灰色树皮的山毛榉,树枝舒展,易于攀爬。 这棵树我从前爬过很多次,它的各处特征我都很熟悉。在树干基部,树皮下垂,皱纹累累,像是象腿上的皮肤。在大约十英尺高的地方,有一根树枝陡然回折,朝树身盘回。在那之上有一个几年前刻在树上的字母“H”,随着树的生长而膨胀了起来。再高一些的地方,还有曾因粗枝折断而留下的节疤。 到三十英尺高处,我便接近了这棵山毛榉树的树顶。这里树皮光滑,呈现银色,在弯曲的树干下方恰好长了一条分叉的侧枝——我把这里称作我的“嘹望台”。我发现,如果我背靠树干,两只脚各踩一边枝头,我就能踏踏实实待在这儿休憩。如果几分钟内我保持不动,从下面经过的人都不会注意到我。人们一般想不到树上会有人。如果我再待久一些,鸟儿也会飞回巢中。鸟儿们一般也想不到树上会有人。乌鸫在落叶堆里扑扇羽翅;鹪鹩在小树枝间迅速跳跃,快得像是瞬间传送;还有一次,一只灰色的鹧鸪从蔽身处露头,紧张地现身。 我在嘹望台里稳住自己。我的体重与行动令树有些摇摆,风一来,摇摆更剧烈了。很快,这棵山毛榉的树顶便在风的吹拂下吱呀作响,前后划出五到十度的弧线。那天,这里不是嘹望台了,更像是桅杆顶的一只乌鸦巢,漂在海浪里。 在那样的高度俯视,大地如一张地图在我脚下铺开。地图上散落着一片片林地,其中有一些我知道名字:麦格山林、九泉森林、苦艾森林。往西越过灯芯绒一般的田野,有一条主干道,交通繁忙。正北方是医院的所在,焚化炉的三座烟囱高高耸立,比我这棵位于山顶的树还要高得多。一架厚重敦实的“大力神”飞机正朝着城市郊区的机场降落。东边的一条路缘上,我看到一只茶隼正御风飞翔,舒展的翅膀不住抖动,尾羽展开,像是握着一手纸牌。 大约三年前,我开始爬树。或者更确切地说,是重新开始爬树。在我曾经就读的学校,操场就是一片树林。我们这些孩子会爬上不同的树,给树命名(比如天蝎座、大橡树、飞马座等)。我们互相争夺领地,发展出一套复杂的规则和忠诚机制,试图赢得对树的控制权。在我们家的花园里,父亲又给我和弟弟建了一座树屋,多年来,我们屡次抵御“海盗袭击”,一直成功地守护着它。而将近而立之年,我又重新开始爬树。这样做纯粹是为了好玩,虽不做绳索保护,也不至于出现危险。 在爬树的过程中,我学会了如何辨别树种。我喜欢银桦、桤木和小樱桃树,因为它们柔软而有弹性。我会避开松树以及悬铃木——因为它们树枝脆弱,树皮粗糙。我还发现,七叶树那光秃的树干下部和多刺的果实给爬树者带来了困难,但它巨大的树冠又激励着人们去一试身手。 我查阅了关于爬树的文献资料,相关著述并不丰富,但是很令人兴奋。约翰·缪尔曾经在加利福尼亚的一场风暴中爬上一棵一百英尺高的道格拉斯云杉,远眺森林,不禁感叹:“整座森林如被点燃,连成一片绵延不绝的白色天火!”在伊塔洛‘卡尔维诺那本充满魔力的小说(《树上的男爵》中,年轻的主人公柯西莫因为一时的少年气性爬上了父亲领地上的一棵树,发誓再也不回到地面了。尽管出言鲁莽,他最终还是说到做到,在树上生活,甚至在树上结婚,整日穿行于橄榄树、樱桃树、榆树和圣栎之间,度过了一生。在B.B.的(《小鬼丛林历险记》(Brendon Chase)里,几个男孩不愿意再回寄宿学校,跑到英格兰的一片森林里过起了野外生活。为了去够一只覆盖着山毛榉树叶的蜂鹰鹰巢,他们竟然爬上了一棵欧洲赤松。当然,不可不提的还有经典组合小熊维尼和克里斯托弗·罗宾:维尼乘天蓝色气球飞到橡树顶的蜂巢去偷蜂蜜,克里斯托弗手持气枪,准备等维尼偷到蜂蜜,就把气球射下来。 我也开始由衷钦佩当代那些“严肃”的攀树人,尤其是研究加利福尼亚和俄勒冈红杉的科学家们。北美红杉是一种巨大的红杉,高度可达三百多英尺。一棵成年红杉的主干几乎没有分枝,顶部则生出巨大而复杂的树冠。红杉的研究者们发展出了一种特殊的攀树技术。他们先用弓箭向上发射一条牵引绳,固定在树冠中比较坚固的树枝上,之后,他们再借助这条绳子升起并固定好一根攀登绳。一旦攀至树冠,他们便可运用精熟的攀绳技巧安全移动,无拘无束,仿佛当代蜘蛛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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