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推荐 肖蔚云教授作为我国现行的1982年宪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在本书中对八二宪法起草的背景、主要经验、重大问题和各条文的具体讨论,做了最为精准而又精炼的记录,并进行了学理概括。本书是理解和解释八二宪法制宪原意的最重要的文献依据,是理解我国宪法的重要著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宪法全面实施,特别是推进宪法解释和合宪性审查。宪法实施,必须以对宪法的准确理解为前提,而本书是对宪法做历史解释的基本参考资料。同时,本书具有极强的学科开创意义,对建构中国宪法学的自主话语体系也具有基础作用。 作者简介 肖蔚云(1924-2005),湖南祁阳人。195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59年获得苏联列宁格勒大学国家法副博士学位。长期任教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现法学院),曾任北京大学法律系副主任。1985年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2002年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1996年任北京市法学会名誉会长。2000年担任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2004年任名誉院长。 目录 第一章 一九八二年宪法诞生的过程 一 领导的意见和群众的意见相结合 二 理论和实际相结合 三 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四 力求稳定和确认改革相结合 五 本国经验和外国经验相结合 第二章 修改宪法过程中讨论的主要问题 一 宪法的结构问题 二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三 关于政协问题 四 关于民族问题 五 无产阶级专政问题 六 土地问题 七 知识分子问题 八 罢工问题 九 关于宗教信仰自由 十 关于外国人的受庇护问题 十一 怎样正确规定权利和义务、自由和纪律的关系 十二 关于我国的立法机关和立法权问题 十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问题 十四 国家领导机关领导人员的任期和副职人数问题 十五 关于宪法的监督和保障 十六 戒严问题 十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 十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十九 国务委员 二十 关于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 二十一 关于中央军事委员会 二十二 关于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的任期 二十三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二十四 关于行政区域 二十五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二十六 专门人民法院 二十七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 二十八 人民陪审员制度 二十九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互相配合和互相制约问题 三十 计划生育问题 三十一 关于我国的语言问题 第三章 修改宪法中对序言和条文的具体讨论 一 对序言的讨论 二 对总纲的讨论 三 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讨论 四 对国家机构各节的讨论 五 对国旗、国徽、首都及国歌的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