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防盗保险柜》(GB 10409-2001)?《防盗保险箱》(GA 166-2006)发布施行已10多年,根据标准编制原则,一般在标准施行5年后应审查或修订。早在2005 年初GA 166标准修订时,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实体防护设备分技术委员会(SAC/ TC100/ SC1)秘书处在调研?听取业内相关著名企业及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时就提出拟在合适时机,将上述两个标准合并修订,为此在2012年提出了修订立项申请。2014年,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以计划编号〔20140175-Q-312〕下达2014年第一批国家标准计划项目《防盗保险柜(箱)》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修订任务。 目录 第一部分 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二、修订的必要性及目的 三、修订的原则 四、修订的主要内容 五、标准的修订起草过程 六、标准中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 七、关于标准的名称 八、作为强制性标准的理由 九、国内外相关情况 十、标准的主要特点及实施后的效益分析 第二部分 条文说明 引言 前言 第一章 范围 第二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三章 术语和定义 第四章 产品分类分级和标记 第五章 技术要求 第六章 试验方法 第七章 检验规则 第八章 标志 第九章 包装、运输和贮存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防盗保险柜产品安全级别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