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秀丽,1933年5月出生,广东省清远市人。因为家境贫寒,她9岁就给地主当婢女,12岁进厂做童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她以满腔热情迎接新生活,先后在广州市和平制药厂、何济公制药厂当工人。
1958年12月13日,化工车间因酒精瓶破裂起火,危及烈性易爆的金属钠。她侧身卧倒,截住燃烧的酒精,为最终扑灭烈火赢得了宝贵时间,避免了一场严重爆炸事故,保护了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但她终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于1959年1月15日不幸逝世,年仅26岁。
全国各地掀起了学习“向秀丽精神”的热潮,广州市人民政府追认她为革命烈士。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向秀丽精神”成了时代的符号、民族的骄傲。2009年,向秀丽被评为“一百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之一。2019年9月25日,向秀丽被评选为“最美奋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