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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本书是梅因在剑桥大学的十二篇讲稿的基础上写成的。本书成书于英国在国际上的霸主地位受到挑战、国际政治形势发生重要变化的年代。作者在本书中结合案例,系统地梳理了国际法的起因和渊源、国际法的权威和制裁、国家主权、现代战争法、陆上捕获权等重要国际法议题,并就一些缓解战争和减少战争的建议进行了考察和论证。这部反映了作者对国际形势、国家主权、战争与和平等重大问题的思考的作品,在国际法领域有着深远的影响。 作者简介 亨利·梅因,生于1822年,1829年进入基督公学,1840年直通剑桥大学彭布罗克学院。在剑桥学业出众,获最高学位,并被推选为三一学院的本科生导师。1847年起在剑桥担当罗马法教授。1850年被著名的林肯律师公会和中殿律师公会召任出庭律师。1861年出版巨著《古代法》。1862年受邀远奔,成为印度总督最高议事会的法律专员。在此期间被推选为加尔各答大学校长。1869年返英格兰,被推选为牛津大学法理学教授。1871年出版《东西方之村社》。1877年被一致推举为剑桥三一学院院长。1883年成为法兰西学院外籍院士。1885年出版《论平民政府》。1887年被推举为剑桥大学国际法教授;同年成为彭布罗克学院荣誉教授。当逢学术上劲头正足之时,逝于1888年。 目录 公告 第一讲 国际法的起因和渊源 第二讲 国际法的权威和制裁 第三讲 国家主权 第四讲 主权国家的领土权 第五讲 海军的或海上的作战 第六讲 巴黎宣言 第七讲 战争的缓解 第八讲 现代战争法 第九讲 关于俘虏和宽恕的规则 第十讲 关于陆地上的交战国 第十一讲 陆地上的捕获权 第十二讲 减少战争的建议 索引 译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