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本书以分专题、多维度的研究路径,对于从损害赔偿和事后救济到损害预防及风险预防与事前防范的发展、从国际公法上的国家责任到国际私法上的私人责任的转向、从“公地悲剧”到“自治性治理”的理论突破、从共存国际法到合作国际法乃至人本国际法的范式转换等重大基本问题,气候变化、水资源短缺、航空排放、海洋垃圾污染、公海渔业资源养护、渔业补贴、低碳经济、生物燃料、公共健康、生物技术、技术标准等国际环境法及其与国际贸易法的交叉性问题,以及乌拉圭河纸浆厂案、WTO的TBT案等重要热点案例,进行了富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前沿性探索、创新性阐释和跨学科研究。 本书适用于国际环境法、WTO法的教学与科研,也可用于实务部门工作人员学习与参考。 作者简介 那力,女,1949年11月生,吉林省长春人,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在《法商研究》《法学评论》《法律科学》《法学家》《法制与社会发展》《当代法学》等刊物上发表百余篇学术论文,出版著作《WTO与环境保护》《WTO与公共健康》《国际环境法》《国际税法学》《国际法与环境》(译著),参编著作8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项,司法部、教育部项目各1项,参与其他基金多项。曾获原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安子介科研奖(部级奖)1项。 目录 上编 国际环境法的新问题与新发展 第1章 环境保护与国际法的新发展 第2章 国际环境法的新理念 第1节 人类共同利益的概念与国际环境法的发展 第2节 环境权与人权问题的国际视野 第3节 公共环境资源的可持续性管理:权利的设定、限制与救济 第3章 国际环境法的新视野 第1节 “整体风险”VS“量化风险”:民用核能风险国际法规制的学理分析 第2节 全球森林治理:理念、机制、机构 第3节 水资源短缺与国际贸易:把农产品水耗量纳入国际贸易及其规则的考量 第4节 海洋垃圾污染治理与“对世义务” 第5节 公海渔业资源养护的国际法考察 第4章 国际环境损害责任的新发展 第1节 国际环境损害责任的两个重大变化 第2节 环境损害赔偿法律问题探讨——“阿莫科·卡迪兹”号油污案 第5章 气候变化与国际法 第1节 国际航空排放全球治理的区域进路——以欧盟航空ETS为焦点 第2节 削减短期气候变化影响物质:政策、机制与全球治理 第3节 气候变化的地缘政治与全球治理 第6章 环境保护与国际司法 第1节 国际法院对乌拉圭河纸浆厂案的判决在环境法及国际法上的意义与影响 第2节 建立国际环境法院提议之不可行与国际环境问题的特点及范式 下编 环境保护、公共健康与WTO法 第7章 能源贸易、一般例外与WTO法 第1节 能源贸易适用自由化原则之现状及发展趋向 第2节 GATT第20条与GATS第14条的“必需”问题:变化与发展 第8章 低碳经济与WTO法 第1节 碳关税——边境调节措施与WTO法 第2节 碳补贴——所得税优惠与WTO法 第3节 碳标记与WTO法 第9章 生物燃料与WTO法 第1节 生物燃料与关税壁垒 第2节 生物燃料与补贴、反补贴 第3节 生物燃料贸易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 第4节 WTO法未来治理生物燃料问题的关键:可持续性认证制度 第10章 渔业补贴与WTO法 第1节 论补贴的绝对性与相对性 第2节 WTO法下的渔业补贴 第3节 发展中国家渔业资源养护的对策 第11章 公共健康与国际法 第1节 WTO与公共健康:一个世界性的前沿话题 第2节 WTO与食品安全——以SPS协定的“二元化”解释及其困境为视角 第3节 发展中国家药品实验数据保护的应然选择 第4节 印度“格列卫案”判决:解决知识产权及公共健康问题的新路径 第5节 国际卫生法的新使命:全球公共健康治理 第12章 技术标准与国际法 第1节 环境标准与市场准入 第2节 规制技术标准中的知识产权滥用 第3节 REACH法规与WTO法 第4节 REACH法规与竞争法 第13章 生物技术与国际法 第1节 “欧共体影响生物技术产品批准销售措施案”专家组报告评析 第2节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的冲突及其消解 结语 参考文献 索引 后记 序言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观 照下的国际环境法新发展 《迈向生态文明:国际 环境法与WTO法的新领域 、新挑战、新发展》即将付 梓,我们满怀期待,又有所 忐忑。 本书是我们近年从事国 际环境法与WTO法教学与 科研成果的结集。在这个知 识爆炸的数字化时代,本书 的内容可谓沧海一粟。但是 ,我们非常珍之重之,因为 这部著作紧扣时代重大主题 ——环境保护、生态文明、 绿色发展、国际法治、全球 治理、人类命运共同体,集 中体现了我们对于国际环境 法治与全球环境治理的专业 求索。 环境法学和国际环境法 学是我们作为志业的学术专 攻,深深融入了我们的情怀 ,包含着我们的忧思。在法 学与跨学科层面唤起学生、 学者、商界、政界乃至全人 类的环境意识和生态危机感 ,探寻国际法治和全球治理 的可行方向与路径,是我们 环境法学者、国际法学者义 不容辞的责任和担当。 国际社会在解决环境问 题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不 过,许多论者认为,迄今为 止,国际环境法治与全球环 境治理的力度与效果,仍未 令人满意。无论如何,环境 问题的严重性与紧迫性已经 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基本认同 与高度重视。国际环境法在 发展,环境保护正在与经济 和社会发展相结合,可持续 发展已经成为全人类的根本 共识,这是令人欣慰的一面 。然而,以现在的效率、做 法,人类能否赶在地球生态 系统崩溃之前救治环境、挽 救自己?这样的追问,确实 需要我们深思。 本书就是我们在这样的 时代背景下作出的努力思考 和回答。 一、国际环境法的成长 与发展 20世纪下半叶以来,环 境污染与生态损害问题越来 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在 环境领域,许多重大问题的 产生与新问题的出现,对原 有的相关国际法提出了新的 挑战,也为国际法的发展提 供了新的契机。 近年来,国际环境法的 发展是迅猛的、具有实质性 的。1972年斯德哥尔摩联 合国人类环境会议的召开, 标志着现代国际环境法的诞 生。这次会议的召开促进了 环境领域国际法一般规则和 原则的制定与编纂,是国际 环境法发展的第一个重要里 程碑。1992年联合国环境 与发展大会(里约会议)是 国际环境法发展的第二个重 要里程碑,意义深远。与环 境保护有关的法的每一个方 面几乎都受到可持续发展的 激发而产生新的活力,在诸 如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等 新兴全球环境事项上形成了 基本的国际法律框架,国际 人权法、刑法、国际贸易法 、国际私法、渔业法、国际 水资源法、核能法,以及南 极条约体系,都在环境问题 的研究和立法方面取得了新 的重要进展。2002年约翰 内斯堡可持续发展世界峰会 为此后20年的发展设定了新 目标,其中包括消除贫困、 满足人们基本卫生需要、控 制有害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 、保护世界渔业资源、减少 生物多样性流失等。会议把 社会发展作为要素引入可持 续发展概念中,可持续发展 原则迅速被几乎所有国家接 受,并奉为基本国策和发展 战略。2015年,联合国继 千年发展目标之后,制定了 可持续发展目标,作为未来 全球发展工作的指导。 在国际法的其他领域, 环境保护问题也越来越受到 重视。例如,在世界贸易组 织法中,贸易与环境、公共 健康、劳工标准、人权、道 德等问题的相互影响越来越 大,人们对这些问题的关心 ,显示出人们价值观的转变 和人类道德水平的提升。人 们关心的不再仅仅是经济、 物质、财富,对人的尊重、 对人的生活环境和自然的爱 护,这类价值在总体上越来 越得到认同。 与以往的国际法相比, 国际环境法有以下突破、发 展和贡献。 第一,国际法已经不再 局限于传统国际法治,而是 越来越重视全球治理。全球 治理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法学 新理念。传统的国际环境法 治是国际社会通过国际法而 对国际乃至全球环境问题的 积极应对,其主体主要是国 家和国际组织。全球环境治 理则立足于法制、法律、司 法,但又超越传统的法治, 进入更加动态开放的全球伙 伴关系。全球环境治理强调 广泛包容国际市民社会、非 政府组织(NGO),积极发 挥非政府组织在环境保护过 程中的参与作用,强调知情 权、民主决策等善治要素。 由以国家间合作为基础,转 向非政府组织发挥越来越重 要作用的“治理结构”,是不 可忽视的国际关系和国际法 基础的转型,这种结构性转 型在国际环境法中尤为突出 。目前,环境问题的国际解 决是国际环境法与全球环境 治理双管齐下的成果,二者 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这也 表明,无论传统的国家间法 治,还是新兴的全球治理, 都不足以单独胜任这一使命 。 第二,国际法立法过程 的参与者越来越广泛和平等 化。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环境 法的立法中的影响力越来越 大,这是了不起的变化,例 如发展中国家主导确立了“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非政府组织也在国际环境 法领域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 色,而且影响力相当显著。 环境问题的全球化进程削弱 了主权国家的控制力,因此 环境问题特别需要国际合作 ,而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