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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6〕23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选型和布置、建筑物设计、金属结构和机械设备、电气及自动化控制、消防及火灾自动报警。 本规范适用于水电工程新建、改建和扩建的100t级~3000t级全平衡和部分平衡垂直升船机的设计。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3.1 级别划分和设计标准 3.2 承船厢有效尺度 3.3 通过能力 4 选型和布置 4.1 一般规定 4.2 型式选择 4.3 总体布置 4.4 承船厢室段布置 4.5 上下闸首布置 5 建筑物设计 5.1 一般规定 5.2 设计荷载及荷载组合 5.3 结构设计 5.4 抗震设计 6 金属结构和机械设备 6.1 一般规定 6.2 闸首闸门和启闭机 6.3 承船厢 6.4 承船厢设备 6.5 平衡重系统 6.6 钢丝绳卷扬式主提升系统 6.7 齿轮齿条式驱动系统 6.8 水力式驱动系统 7 电气及自动化控制 7.1 一般规定 7.2 供配电、照明与接地 7.3 主电气传动系统 7.4 自动化控制及运行监控 7.5 检测系统 7.6 通航信号、广播及通信系统 7.7 图像监视 8 消防及火灾自动报警 8.1 一般规定 8.2 消防 8.3 火灾自动报警 附录A 承船厢纵向稳定性计算 附录B 对称布置的垂直升船机塔柱风荷载体型系数 附录C 主提升系统、驱动系统设计工况与荷载组合 附录D 承船厢设计工况与荷载组合 附录E 电动机功率计算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