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评注,以民法典法律适用为中心,按照当今主流法律评注体系,注重历史脉络、学理与实践的多重结合,深度解读《民法典》。按照历史由来、规范目的与含义、举证责任分配及其他问题的结构体例,对法律条文进行深入、系统的阐释。总结吸收了世界上重要国家法律与国际性法律的评注模式,融学术性与实践性于一体,显著有别于我国以前的法律释义书写作样式。本书由王利明教授担任主编,萃集国内民法学领域杰出中青年学者,选取民法典全部条文,既全景反映相应条文的立法、学说与判例现状,更在此基础上作出详细评述与注解,以全新评注方式吸纳世界法律评注体系优点,全新的解读方式全面解读《民法典》,为我国的法律评注提供了典型范本。本书是其中一册之《继承编》,内容包括一般规定、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产的处理。 目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条 [条文主旨] 继承编的调整对象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条文主旨] 继承权的保护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条文主旨] 继承开始的原因与时间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条文主旨] 遗产的范围与限制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条文主旨] 遗产的处理方式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条文主旨] 继承、受遗赠的接受与放弃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条文主旨] 继承权、受遗赠权的丧失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条文主旨] 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条文主旨] 法定继承人的通常范围及其继承顺位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条文主旨] 代位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条文主旨]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条文主旨] 遗产分配的原则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条文主旨] 酌情分得遗产权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条文主旨] 继承问题的处理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条文主旨] 遗嘱继承和遗赠的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条文主旨] 自书遗嘱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条文主旨] 代书遗嘱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条文主旨] 打印遗嘱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条文主旨] 录音录像遗嘱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条文主旨] 口头遗嘱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条文主旨] 公证遗嘱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条文主旨] 遗嘱见证人资格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条文主旨] 必留份制度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条文主旨] 遗嘱的撤回与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条文主旨] 遗嘱无效的情形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条文主旨] 附义务的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条文主旨] 遗产管理人的选定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条文主旨] 遗产管理人的司法指定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条文主旨]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 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 [条文主旨] 遗产管理人的民事责任 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条 [条文主旨] 遗产管理人的报酬请求权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条文主旨] 被继承人死亡的通知 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 [条文主旨] 遗产的保管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条文主旨] 转继承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条文主旨] 共有财产的分出权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条文主旨] 按法定继承办理的情形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条文主旨] 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条文主旨] 遗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 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 [条文主旨] 再婚方对继承财产的自由处分权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条文主旨] 遗赠扶养协议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条文主旨] 遗产债务的清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条文主旨] 无主遗产的归属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条文主旨] 限定继承原则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条文主旨] 遗赠的执行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条文主旨] 遗产债务的清偿主体 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