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本规程规定了砖瓦用粘土矿产勘查的目的任务、勘查研究和勘查控制程度、勘查工作及质量要求、可行性评价工作和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等方面的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宁夏辖区内砖瓦用粘土矿产勘查,可作为评审、验收砖瓦用粘土矿产地质勘查成果的依据,还可作为矿业权转让、矿产勘查开发筹资、融资、企业上市等活动中评价、估算资源储量的依据。 目录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3.1 砖瓦用粘土矿 3.2 放射性 4 勘查目的任务 4.1 勘查目的 4.2 勘查任务 5 勘查研究程度 5.1 踏勘选点阶段 5.2 地质勘查阶段 6 勘查控制程度 6.1 勘查类型划分 6.2 勘查工程间距确定 6.3 勘查手段与勘查线(剖面)间距布设要求 6.4 勘查控制程度的确定 7 勘查工作及质量要求 7.1 地形测量、工程测量 7.2 勘查线(剖面)测量 7.3 地质测量 7.4 探矿工程 7.5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工作 7.6 样品采集与测试 7.7 原始地质编录、综合整理和报告编写 7.8 计算机勘查信息处理技术应用 7.9 绿色勘查 8 可行性评价工作 8.1 概略研究 8.2 预可行性研究 9 矿产资源储量估算 9.1 工业指标 9.2 资源储量估算的一般原则 9.3 确定资源储量估算方法 9.4 确定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参数的要求 9.5 矿床规模划分 9.6 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9.7 矿产资源储量分类结果表 附录A (资料性附录)勘查类型与工程间距 附录B (资料性附录)矿山生产建设规模与矿床规模划分 附录C (资料性附录)一般工业要求 附录D (资料性附录)资源量和储量类型及其转换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