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公共营养师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四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
——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从低级别到高级别对本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做了明确规定。
——在基本要求中,对基础知识部分进行了梳理,调整了相关条目,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补充,使之更加符合本职业活动要求。
——在工作要求中,对各级别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做了相应的修订。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主要突出技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则重点掌握技术,有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具备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