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不算太暗的夜晚》里的故事大都出现在繁华城市中荒凉的角落。这些生命总因为“偏僻”而被认为是“浅薄”的,因为“艰难”而被认为是“平庸”的。但当我们细看这些荒凉的角落,从生活里最细小的困顿和苦恼里,可以看到广阔,可以在这些荒凉中看见属于他们的繁华。这种内里的能量可以发出微弱的光亮,有这种光亮的夜晚,便不算是太暗的夜晚。
故事里的生命,就存在于我们的身边、我们的里面:看门的大爷、巡逻的保安、“碰瓷”的骗子、公司里最不起眼的实习生、楼上那个刚离婚的男人、楼下的那个全职妈妈,甚至在小区里流浪的猫狗……在这些琐碎的身份背后,他们有属于自己的深情,属于自己的梦想,属于自己的光荣与失落。
《七个不算太暗的夜晚》不为他们的生活做出定论,只是单纯地去呈现,从生活的切面里去观察这些平凡而精彩的故事。
熊德启
新闻工作者/纪录片导演/旅行节目导演/BBC嘉宾主持/汶川地震志愿者
代表作品:《识茶记》《老菊的歌》《爱的救赎》
微博:@熊德启
0岁,生于四川成都
18岁,在加拿大经历零下40度的暴雪
20岁,坐火车横穿美国大陆
21岁,汶川地震志愿者
22岁,英国BBC商务英语嘉宾主持
23岁,美国之音新闻翻译
24岁,旅行节目导演
25岁,减肥50斤
26岁,人物纪录片导演
28岁,新闻工作者
29岁,写下书里这19个故事
江城子
诗的证言
镜中鹅
没有光的房间
铁蛋
月亮成熟时
听见猫声
多年前,我在电视台工
作,出差去南方县城。入夜
的国道一片漆黑,本在车上
昏睡的我被一束微光唤醒。
是国道边的水站,那种给大
货车加水降温的地方。门口
挂着牌子,一面写着“加水”
一面写着“卖麻鸭”,在风里
来回摇摆。空地上坐着一个
赤膊的男孩,抱着一盏台灯
,在看一本书。
身为写作者,我问自己
,他在看什么样的故事?
如果能回答这个问题,
或许意味着某种畅销的密码
——当时我是这么认为的。
那个男孩曾无数次出现
在我因为写作不顺而焦虑烦
躁的脑海里,他到底爱看什
么呢?他到底会因为什么而
感动?我写的这些东西他会
喜欢吗?至今没有答案。
于是我对自己提出另一
个问题:他有什么样的故事
?
这个问题最后变成了一
篇小说,叫《诗的证言》,
也收录在这本小说集里。
这或许是他的故事,或
许是我的故事,或许也是你
的故事。
说到底,我们都需要故
事。
故事里有发着光的生命
,可以点亮那些过于黑暗的
夜晚。
熊德启
2021年春
这本书里有七个故事,关于那些你一定见过的人——
他们,常因为“偏僻”而被认为是“浅薄”的,常因为“艰难”而被认为是“平庸”的。但当他们卸下社会身份的外衣,也有着属于自己的深情与梦想,属于自己的荣耀与失落。
七个与你我有关的故事,七幅精美原创手绘插图。
无梦的一夜,醒来万事如常。王常友决定去杀一个人。
如果王常友有个足够亲密的人可以分享这件事,那人或许会对他说:你精神有问题吧?
但他没有了。
作案工具已经选好,那把平时用来削莴笋的菜刀,刀头拐弯,能吃得上劲儿。姿势也选好了,从侧颈砍下去,利刃入肉,斜着一拉,肯定活不了。
后续也有了安排,刀找个鱼塘扔掉,趁着事情没败露的时候赶紧坐车回老家。等回到小县城,再想个办法把自己搞死。倒也算是个计划,就是“想个办法把自己搞死”这最后一步有些模糊。说来也好笑,杀别人的思路还挺清晰,杀自己反而没什么想法。
服毒不可靠,王常友见过喝敌敌畏被救回来的人,那真是生不如死。而且退一万步说,现在这世道,敌敌畏也不知道是不是假货,万一吃错了药,人没死成还进了医院,连住院费都结不起。跳楼是个选项,可惜老家的县城里一片荒芜,别说高楼,完整的楼也没剩几栋。找个矮地方跳下来万一不小心再残了一条腿,以后连楼都上不去了。
妈的,还是读书读少了,没文化,连自杀的办法都如此匮乏。
菜刀别在腰后的皮带上,穿上衣兜最多的一件外套,揣上身份证、烟、打火机,抓了一把火腿肠和散碎的纸钞,喝下一大碗水,出门。
王常友现在只剩下一个问题:杀谁呢?
“老王!出门啦?我今天要晚上才上班哈!” 这是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叫金老二,在街对面二楼的公共阳台上远远地对王常友喊着。这县城虽不大,但王常友并没什么说得上话的人,金老二算一个。王常友抬起眼皮和他打了个哈哈,撩起左边的裤腿给他看了看。
“哎哟!今天不开张啊?那你过来打牌嘛!缺几块钱烟钱,等你凑起!”金老二叼着根烟露出一脸痞笑,向王常友招手。
“呸!”王常友一口浓痰喷射出去。
王常友不是武侠小说里吐枣核杀人的怪胎,这一口痰只是他与世界相处的方式。痰自然是喷不到金老二的身上,落在了马路中央,日光照射下还有些亮眼,全然不似浑浊的污秽,倒像是谁遗落的硬币,一辆车碾过去,终于汇入烂泥。也不再理仍在叫嚣的金老二,王常友径直往前走,摇摇晃晃的样子像只企鹅。走了几步,举起右手,遥远地朝金老二竖起一根中指。
“要不然我输你点儿?拿去铰个头!看你一副鬼样子,吓死个人!”金老二还在嘟囔着。
王常友一边走一边想:金老二这个人,杀不杀?
也不知想了些什么,最后决定,算了。随后又想:为什么算了?是不是因为金老二这个人虽然嘴碎,但其实对自己还算过得去,不是个坏人?可是放眼望去,这街上来来往往的,谁又是个坏人呢?
这到底算不算是个理由?王常友不知道。
金老二一根烟还没抽完,怎么也想不到,笑骂之间,自己已经去鬼门关敲过一次门。 王常友住的地方离高速公路的出口不远,出口的收费站下面是个陡坡,下坡就是个急弯,虽然好几处都装了凸面镜。也拦不住意外时常发生。
这些意外里,一小半都和王常友有关。
王常友的左腿从大腿根以下全没了,装了支假肢。也正是这假肢,赋予了他和其他碰瓷者不一样的竞争力。
普通的碰瓷,最难的是伤情鉴定,往往都说自己被撞出了内伤,但内伤这个事情太主观,可大可小,总是扯皮。而如果像王常友一样有假肢加持就不同了,假肢这东西很明确,坏了就是坏了,裤腿一拉,一眼就能看出来。清晰,毫无争议,明码实价。
当然,王常友有两支假肢,平日生活里用好的那支,“做生意”的时候,直接戴那支坏掉的。起初还真伤到过自己,后来稍微注意点姿势,摔得漂亮,起来后裤腿一拉,直接要钱。
本地车王常友坚决不碰,只找外地车,因为这毕竟是个长久生意,外地车一般都是过客,在本地毫无根系,撞了就认栽,不至于回来找碴儿。撞完了从地上起来,先热情地表示自己人没事,叫对方别担心,司机往往在此刻就放松了警惕。然后再假装要走,再次摔倒,直到这时候王常友才亮出其实本就损坏的假肢。
司机一看,完蛋,认栽。
这时候就要学会看车要价,一两百,四五百,七八百,要是遇上个穿一身好牌子又慌慌张张的菜鸟,能要到一千。P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