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推荐 “一带一路”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重大倡议。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我国与沿线国家间的经贸关系变得更加密切、相互间的投资与承包工程也不断增加。需要说明的是,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没有明确的界定。为研究方便,本书根据一国的地理位置及其与我国经贸关系、在参考他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选取沿线64个国家进行研究,并将其分为6个区域,分别是:(1)中亚及俄蒙7国。包括中亚5国(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及俄罗斯、蒙古国。(2)东南亚11国,包括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泰国、越南、马来西亚、缅甸、柬埔寨、老挝、文莱、东帝汶。除东帝汶外,其余10国均为东盟成员国。(3)独联体其他6国,分别是乌克兰、白俄罗斯、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摩尔多瓦、格鲁吉亚。(4)南亚8国,分别是马尔代夫、阿富汗、斯里兰卡、尼泊尔、巴基斯坦、印度、孟加拉国、不丹。(5)西亚北非16国,分别是土耳其、以色列、埃及、卡塔尔、阿曼、伊朗、科威特、黎巴嫩、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巴林、巴勒斯坦、叙利亚、也门、伊拉克、约旦、沙特阿拉伯。(6)中东欧16国,分别是阿尔巴尼亚、塞尔维亚、北马其顿、黑山、捷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克罗地亚、波黑、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波兰、爱沙尼亚。 作者简介 赵书博,200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博士学位。现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主要社会兼职: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学术委员,中国税收教育究会理事,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税收法制建设研究会理事。 近年来主持完成国家社科课题1项、省部级课题2项,参与课题多项。在《管理世界》《税务研究》《财政研究》《国际税收》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 目录 第一章 引论 第二章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制比较的宏观视野 第一节 沿线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比较 第二节 沿线国家经济发展阶段比较 第三节 沿线国家社会发展水平比较 第四节 沿线国家营商环境比较 第五节 沿线国家税收负担比较 第六节 我国与沿线国家的经贸关系比较 第三章 我国与沿线国家增值税比较 第一节 纳税人比较 第二节 税收优惠比较 第三节 进项税额扣除规定比较 第四节 税率比较 第五节 留抵税额处理方法比较 第六节 我国与沿线国家增值税比较 第四章 我国与沿线国家公司所得税比较 第一节 纳税人比较 第二节 税收优惠比较 第三节 可扣除项目比较 第四节 税率比较 第五节 我国与沿线国家公司所得税比较 第五章 我国与沿线国家个人所得税比较 第一节 纳税人比较 第二节 税收优惠比较 第三节 可扣除项目比较 第四节 税率比较 第五节 我国与沿线国家个人所得税比较 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