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通过具体案例和判例,运用新的历史材料、比较视角和理论方法阐释了衡平法理论和方法的断层,也即是需要重新阐明的衡平法律规则。这些内容的写作者来自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的律师和杰出学者,讨论了违反衡平义务(包括信义义务)的财产责任和个人责任、破产的衡平权利、非明示信托的创立、自我交易规则、家族破落中的财产分配、阻碍衡平赎回、不当得利的适宜性分析,还探讨了一些特定的问题如方法论、组织法。这些研究对于学者和实务者具有重要价值,也有助于中国的法官发展普衡平法规则。 目录 章英国和澳大利亚的不当得利与衡平原则对比 部分导言 第二部分高等法院中的不当得利与衡平法 第三部分上议院中的不当得利和衡平法 第四部分高等法院和上议院采用的理论方法差异 第五部分法院采用不同方式的原因 第六部分结论 第二章代位求偿、衡平法与不当得利 部分引言 第二部分澳大利亚和英国的分歧 第三部分Bofinger v.Kingsway Group案 第四部分“不当得利”与“显失公平”的作用 第五部分关于不当得利的趋同观点 第三章衡平法赎回权的阻碍:不断变化的衡平法干预 部分引言 第二部分20世纪前有关法律原则的发展 第三部分历史变迁和反阻碍原则 第四部分当代司法对待反阻碍原则的态度 第五部分结语 第四章未来财产权转让与优先权 部分基本问题:受让人的衡平法保护与保护债权人免受转让损害 第二部分衡平法上转让的实施 第三部分未来转让以及非占有性担保问题 第四部分优先权收回和“欺诈意图” 第五部分法定优先方案的重要延伸 第六部分“欺诈意图”与衡平法上的欺诈——犯罪意图问题 第七部分犯罪行为、评估优先权时的唯意志论与混合动机论 第八部分无力偿债前的新资金和往来账户 第九部分限制对优先权的管辖权:20世纪30年代 第十部分结语:新的法律,旧的故事? 第五章受信人“自我交易”规则 部分导言:信义义务与无能力 第二部分自我交易规则 第三部分总结 第六章参与违反信托或信义义务的责任承担 部分引言 第二部分学理差异 第三部分对先例的不同处理方法 第四部分提炼抗辩原则 第五部分对衡平法先例的深度思考 第六部分总结 第七章衡平补偿 部分引言 第二部分滥用信托财产 第三部分非托管信义义务 第四部分结论 第八章信托与明知:澳大利亚的经验 部分引言 第二部分积极规则 第三部分澳大利亚判例 第四部分结语 第九章家庭资产纠纷中衡平法适用的限制 部分绪论 第二部分理论限制(1)——矫正正义视角 第三部分理论限制(2)——有限集合的观点 第四部分结论:理论限制的超越 第十章推定信托:对救济理论的理解 部分绪论 第二部分制度性推定信托与救济性推定信托 第三部分法院财产令的替代——对人救济 第四部分动机和政策 第五部分确认“双方”和“三方”对物财产返还 第六部分结论 第十一章新西兰与新南威尔士衡平法之思考 部分绪论 第二部分“其他法律”的影响 第三部分惩罚性赔偿 第四部分违反信义义务损失的原因 第五部分禁反言 第六部分总结 索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