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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修改,对其中的第二条、第九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二条进行了修改。本书主要内容为很新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全文。 目录 章 总 则 第二章 前期预防 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