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撰写思路,是依据中西传承有序的治学文献与当下学术实践积累的经验,围绕艺术学学科的特点来阐述其学术规范的基本要求,大体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艺术学的基本概念及规范的概述。此部分包括艺术学学科的基本概念、艺术学的研究对象、艺术学学科的基本建制(包括教育、学术团体和期刊)以及学科研究的基本操守。这一部分所勾勒的,实际上是艺术学学科的基本面貌以及所需要遵循的基本学术准则,这些内容一方面构成了艺术学学科学术规范和方法论的基础,另一方面,一门学科的基本概念、命题、标准、对象等,本身也是该学科基本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部分,艺术学的研究程序规范。该部分以学术研究的一般程序——即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三步骤为基础,结合艺术学学科的特征,讨论艺术学研究中的选题、资料搜集以及研究设计这三个环节。这部分所关注的,是基本论证方法对于研究工作的指导——具体到艺术学研究中,是否真正以“艺术一般”作为研究对象,并且从“什么是艺术”作为起点回到这个问题本身,是艺术学研究程序中需要着重关注的问题。
第三部分,艺术学论文写作规范。本部分从学位论文和传播性论文两方面展开,讨论了论文写作中的诸多具体问题,并且通过大量附录对目前国内人文社科论文的写作规范进行了罗列和展示。
第四部分,艺术学的文献引用和成果发表规范。本部分具体涉及文献引用、成果署名、成果类型以及发表过程中各主体(包括作者、编辑、出版单位)的义务与责任。
第五部分,艺术学学术评价规范。该部分包括学术评价的基本原则、评价者和评价对象、同行评价专家的基本素质等,并着重探讨了当下艺术学学术研究的评价标准问题。
第六部分,艺术学研究方法论。本部分探讨了艺术学研究方法论的内涵及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