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简介 ORA-01403: no data found 目录 序章 汉代集议制研究的前提工作 第一节 汉代集议制研究回顾 第二节 汉代“集议”释名 第一章 汉代集议制基本要素的考察 第一节 场所 第二节 参与者 第三节 议题和议的方式 第二章 汉代集议制程序复原 第一节 汉代集议制的构造和体系 第二节 汉代集议体系的复原 第三章 汉代集议制的功能(上):立法建制 第一节 汉代立法程序新探 第二节 关于汉令的两个问题 第三节 汉代集议之立法成果考述 第四章 汉代集议制的功能(下):司法决事 第一节 汉代郡县司法与“集议” 第二节 汉代中央司法与“集议” 第五章 汉代集议所引理据考析 第一节 汉代集议所引理据综论 第二节 汉代集议引经典考 第三节 汉代集议引汉制考 第四节 汉代集议所引其他理据考 第五节 汉代“法源”臆说 结语 律令时代的“议事以制” 附录 后记
导语 汉代集议制,指汉代朝廷或各级官署通过合议的方式以立法建制、司法决事的机制,经朝廷或中央官署集议而形成的法律文件、司法判例具有最高效力。所以,集议制本身既是有汉一代之基本大法,又是研究汉代法制的枢纽所在。秦涛著的《律令时代的议事以制(汉代集议制研究)》正是从这两个方面进行考证、论析。全文六章,大体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序章、第一、二章,对汉代集议制本身进行基础性的考察,以把握其运作的基本要素与程序。第二部分为第三、四、五章。将有汉一代的典章大制切割成立法、司法、行政来研究,无异于为混沌凿七窍,七窍生而混沌死。所以在以三权分立为视角的法律史著作中难以看到“集议制”的身影。本书的第二部分即是以“集议”为汉代的基本制度,考察其立法建制、司法决事的两大功能,从而窥探汉代法制的自身特点以及符合汉代人观念的“法”世界。 内容推荐 秦涛著的《律令时代的议事以制(汉代集议制研究)》所论之汉代集议制,指汉代朝廷或各级官署通过合议的方式以立法建制、司法决事的机制,经朝廷或中央官署集议而形成的法律文件、司法判例具有最高效力。所以,集议制本身既是有汉一代之基本大法,又是研究汉代法制的枢纽所在。本书正是从这两个方面进行考证、论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