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柏格森(Henri Bergson,1859―1941),1859年10月18日出生于巴黎,其父母均为犹太人。在大学预科学校求学时,他对古典文学和自然科学产生兴趣;1889年从巴黎高等师范学校毕业,获文学博士学位;先后任中学、大学哲学教授;1913年赴英、美讲学,并任英国精神学会;1919年返回法国进入法兰西语言科学院,从事靠前事务和政治活动的研究。
柏格森从在中学和大学任教期间开始,写下了大量哲学著作,主要作品有《直觉意识的研究》(1880)、《智力与记忆》(1896)、《创造进化论》(1907)、《精神的力量》(1919)、《道德和宗教的两个源泉》(1932)等,他所构建的生命哲学在半个世纪内对世界产生了深刻的影响。1927年,柏格森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要了解柏氏关于社会问题的见解,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这本著作。在《道德和宗教的两个来源》中,作者亨利·柏格森所探求的是道德与宗教存在的依据和性质。根据柏氏的考察,道德有两个来源:一是作为“义务”的道德;一是作为“抱负”的道德,并认为道德的这两种形式都是应生命进化的要求而产生出来的。宗教在本质上也是生物学的。依柏氏之见,宗教是自然为对付“理智”所可能带来的危险而采取的一种防范手段。
《道德和宗教的两个来源/诺奖得主人文译丛》出版于1932年,是亨利·柏格森最重要的作品之一,是柏格森哲学思想在人文—社会领域方面的一次集中运用。在书中,柏格森秉持其“创化论”观点,描述了在“生命冲力”推动之下的宇宙的产生、生物的出现、物种的分化直至道德与宗教最终产生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