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炳松,(1890-1946),字柏丞,浙江金华人,有名历史学家,出版家,教育家。1913年-1916年留学美国,先后就读于美国威斯康辛大学、普林斯顿大学研究院,攻读现代史学、经济学和靠前政治学等,擅西洋史研究。很早将西洋史学引进中国,一生在史学研究方面颇有建树,著述甚丰。有《新史学》、《历史研究法》、《历史教育法》、《西洋史学史》等,影响至为深远。与梁启超并誉为“中国新史学派的”。
(1889-1927),字守常,河北乐亭人。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的先驱和很早的马克思主义者,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1916年任北京《晨钟》主编。1917年任《甲寅》编辑。1917年年底入北京大学,任图书馆主任,参与编辑《新青年》,并任北京大学经济学、历史学教授。参与创办《每周评论》,筹建中国共产党,并曾任中央委员。1927年被捕,英勇就义。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后,率先接受和传播马克思主义,发表《法俄革命之比较观》、《庶民的胜利》等论文。
《通史新义史学要论》为《大家学术文库》之一。
何炳松著的《通史新义》上编分十章,专论社会史料研究法;下编共十一章,专论社会史研究方法。作者结合中国传统的史学研究方法与西方史学理论,对历史学和历史研究的概念、原理、系统、研究步骤和研究方式作出新的考察和论述,从而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史学研究考证体系,对中国现代新史学学科建设有着重大贡献,它还深入分析了历史学研究与自然科学研究之异同,提出了史学研究者应持有之态度和为学之方法,阐明了通史与其他史学之关系。
《史学要论》是李大钊系统地阐述他的史学思想的一部精粹之作,是李大钊运用唯物史观研究史学理论的成果,是我国第一部马克思主义史学概论。全书凡六章,结构严谨,言简意赅,将理论的深刻与实践的激情相融合,阐述了什么是历史和历史学、历史学的系统、历史学的科学地位、历史学与其它学科的关系以及历史学研究的任务等问题。在书中,作者除了介绍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学理论外,还批判了地主资产阶级旧史学,倡导史学革命,提出了要以唯物史观“改作”“重作”全部历史的学术观点,今天读来,仍使人感觉到它的巨大力量。
《通史新义史学要论》收录两部作品。
《通史新义》是何炳松有鉴于中国传统史学之弊端,“介绍西洋新之通史义例”而作。《通史新义》分上、下二编,上编用十章的篇幅论述社会史料研究法,系统讨论史料考订与事实编比的理论与应用;下编阐述社会史研究法,详解社会通史之著作法及相关问题。何炳松在引介西方历史学理论的同时,注意结合中国传统的史学研究方法,对史料研究的方法以及通史编纂的原则进行重新思考,建立其新通史理论体系。
《史学要论》是李大钊运用唯物史观研究史学理论的成果,是我国第一部马克思主义史学概论。他阐述什么是历史和历史学、历史学的系统、历史学的科学地位、历史学与其它学科的关系以及历史学研究的任务等问题,介绍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学理论,批判地主资产阶级旧史学,并倡导史学革命,提出要以唯物史观“改作”、“重作”全部历史的学术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