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笑迎,1987年3月出生,河南郑州人。2009年6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2011年6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院靠前法专业,获得法学硕士学位;2014年6月毕业于南开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靠前关系专业,获得法学博士学位。2015年2月起任教于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靠前经济法、世界贸易组织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至今已在《当代法学》《法学杂志》《武大靠前法评论》《教学与研究》《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主持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一项。
导论
第一节 研究问题
第二节 研究现状
第三节 研究意义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可能的创新
第一章 WTO法的正当性问题
第一节 全球市民社会对wTO正当性的诘责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的参与问题和发展关切
第三节 WTO与人权、劳工、环境等贸易关联议题
第二章 应对WTO正当性问题的两种路径
第一节 应对WTO正当性问题的民主政治路径及其困境
第二节 应对wTO正当性问题的司法路径:国际法碎片化
视阈下的宪法化路径转向
第三章 全球宪法主义与WTO宪法化
第一节 从国际共存法到全球宪法主义:以正当性为权威
基础的国际法治的确立
第二节 全球宪法主义:以跨国关系为基础的
超国家法治
第三节 作为全球宪法主义的WTO宪法化
第四章 WTO宪法化理论:正当性建构及其不足
第一节 现有’WTO宪法化理论的核心观点
第二节 WTO宪法化理论的正当性构建
第三节 现有WTO宪法化理论建构的正当性不足
第五章 WTO宪法化理论的法律解释路径
第一节 杰克逊:规则导向型的WTO法治模式
第二节 彼德斯曼:贸易人权一元论的多层级司法合作路径
第三节 凯斯:WTO上诉机构的司法造法理论
第六章 应对WTO正当性问题的宪法化解释路径的启示与不足
第一节 WTO宪法化的正当性要求对合法性的突破
第二节 WTO回应型法治模式的发展、启示与不足
第三节 WTO宪法化解释要求正当性与合法性的平衡互动
第七章 重塑应对WTO正当性问题的宪法化解释路径
第一节 WTO法律解释的整体性路径批判以及对WTO
正当性与合法性关系的重构
第二节 重构WTO裁决机构法律解释的正当性渊源
第三节 “外部妥协”式价值选择的WTO司法过程建构
第四节 WTO司法过程的“可循迹性”建构
参考文献
后记
WTO西雅图部长级会议所遭到的反全球化抗议运动充分说明了WTO因没有顾及全球市民社会对于人权、环境、劳工和社会正义的要求,而一味保护生产者利益的正当性赤字问题。全球市民社会反对将自由贸易作为WTO唯一的和本元的逻辑起点,而应当倡导各种利益群体就多元的价值进行讨论和博弈,体现一种多元主义的价值。范笑迎著的《国际法碎片下的WTO法律解释(正当性合法性与宪法化解释)》研究的对象正是WTO法的正当性问题,希冀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为增进WTO法的正当性提出一种更为合理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