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晚我喝了自己最后的威士忌,那一晚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走进了书斋,宾州密尔顿曾经最火爆的酒馆,离我家只有两个街区。我爬上酒吧头上的凳子,虽然其他客人在一旁嬉笑吵闹,但我*不理会。我只是想喝杯酒,或许两杯。
我示意酒保:“威士忌加冰。”不要掺水。时间改变了一切,包括一个人最喜欢的酒吧。在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附近大学的学生和员工会到酒吧消遣,伴着古典摇滚,谈论着战争、水门事件、裁军与核武器。现在,我却要忍受着Lady Gaga。
酒保二十多岁,穿着硬挺的栗色长袖衬衫,黑色的马甲上钉着光亮的“书斋管理员”扣子。他把餐巾铺在我面前,打量着我:“艾灵顿教授?”是我。教授—前教授—华特·菲茨杰拉德·艾灵顿。我的老朋友,在以前我还有朋友的时候,都叫我史帕奇[ 史帕奇:动画片《科学怪狗》中的消防犬。]。
他把酒放在我面前,显然想和我聊聊,但我压根儿没这想法。
“那些浑蛋迫使您离休后,您就没剪过头发。”
“没人强迫我。我去年退休,是打算空出时间写本优秀的美国小说。”
“小说进展如何?”
这个孩子如果不是离奇可笑,就是自作聪明。我举起酒杯,好像敬酒一般,接着吞下了一半酒,只字未提。
他拿着一块白手巾上下擦着吧台,好像每一下酒吧都会付钱似的。
“昨晚,那个没强迫你的伙计,校长沃菲尔德和他的同谋,也就是取代你的布莱克教授来过。他们坐在雅座上,布莱克看起来不太高兴。”
“跟我有什么关系。”
我发过誓,再也不去想那两个自以为是、暗箭伤人的狗官。我的生活还得继续。我抿了口威士忌,好像很喜欢它的味道,酒保还在一旁唠叨着我的课—19世纪英国文学。他的话让我大吃一惊。
“您的每堂课都像百老汇的戏剧一样,激情洋溢、情感热烈,要是再来点音乐,就完美了。”
“很多人都这么说。”
其实之前,没人把我的课比成戏剧。他应该去学学调酒,我的文学课和密尔顿学院跟他现在的工作,可以说是八竿子打不着边。
“鲍勃。”他晃着我的手,“鲍勃·温莎。”
一阵悠闲的打嗝声从我背后的赌桌上传来。一个粗鲁、腆着啤酒肚的男人大摇大摆地穿过酒吧。他看起来像是卡车司机,一边走,一边把一沓钞票塞进夹克口袋里。他手里拿着一个空啤酒罐,穿着一件油乎乎的绿色T恤,上面印着“跨洲运输”几个字。他那剃得光溜溜的头、穿着打扮,还有胖得像蟾蜍一样的身子让我想起了怪物史莱克,不过他少了点人家的风采。还好,他选了酒吧另一头的凳子。 我是来喝酒的,不是来评头论足的。不过,听到史莱克咒骂着温莎母服务不周时,我忍不住嘟囔着:“最毒不过人心。”
酒保轻声笑道:“威廉·华兹华斯。”
“我给你打了多少分?”
“B+。”
“应该是我错判了,温莎。你得A,当之无愧。”
喝完了酒,这个年轻人又给我倒了一杯。“史莱克”把酒壶推到他的面前,年轻人给他倒满了生啤,又把酒壶递给他。这个怪物喝了一大口酒,接着用手背擦了擦嘴。他一直盯着旁边桌上的两个女大学生。她们一个金发、一个红发,各自抿了口水果酒,酒杯上还插着两把小伞装饰。红发姑娘把樱桃梗放在嘴里,试着用舌头打结,盯着看的男人顺势对她打了个湿吻。
女孩们穿着牛仔、T恤,化着淡妆。她们丝毫不掩饰对这个醉汉的厌恶,就连我也看得出来她们来酒吧可不是为了寻找艳遇。醉汉的咕哝和姿态变得越来越放肆,女孩们除了厌恶,也变得警觉起来。金发女孩的脸涨得通红,红发女孩则用一只手挡住自己的眼睛。
这两个女孩让我想起了我女儿克洛上大学的时候。有时候,女孩们不过是想喝杯酒放松一下,压根儿不想搭理这种和猪一样的醉汉。我慢慢喝着酒,决定还是不要多管闲事。
执教三十多年里,我总能化解危机,大事化了,这次肯定也能行,即便退休了,这种调解能力还是在的。
这个醉汉体格虽然强壮,块头很大,但看起来不像是那种难缠的人。不过,直到走近了我才发现,他长了一脸痤疮,还少了两颗牙。虽然有点醉酒,我突然警觉了起来。醉汉不屑地打量了我一番。
“你他妈的有什么事儿?”
“没什么事儿。”
我试着分散他的注意力,好让两个女孩溜出去。
“你这个长毛老怪,回你洞里,该干吗干吗。”
人最怕的就是没教养。
“你看起来很眼熟,是不是上过我在密尔顿大学的课啊?”
“你是教授?好吧,爱管闲事的教授,我是在跟那两个婊子说话。”
附近桌上的人开始留意我们俩,酒吧的谈话声也渐渐停了。我知道金发女孩在盯着我,便朝着前门方向点了点头。
金发女孩搂着红发女孩的胳膊,冲我眨眨眼。红发女孩并没有动,她似乎对我和醉汉的对白更感兴趣。
我深吸了口气。或者,我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天真地以为自己可以用智慧战胜这个男人。也许是今晚的威士忌让我失去了判断力。
“首先,我不觉得年轻的女士乐意被人称为婊子。其次……”
醉汉一拳猛捣在我的脸上。我后退了几步,撞上了桌子,接着跌坐在一个空位上。酒保拿起电话,快速拨了一串号码。
我好不容易站稳脚,至少不能丢了自己的面子。我突然觉得,像我这样的60岁退休老教授,不该参与酒吧斗殴,更不应该和一个年轻的大块头发生冲突,但我意识到这点时,似乎为时已晚,我只能摇摇头,露出一个惨淡的微笑。
醉汉的前额青筋暴起:“老东西,你笑什么呢?”
我整理着自己视为珍宝的夹克,手指突然摸到了撕破的口袋。
“狗崽子,这夹克是艾米莉给我买的。”醉汉放声大笑:“我不管艾米莉是谁,让她给你买件新的。”
“臭醉汉,艾米莉已经去世了!”
P1-3